徐州徐工传动机械有限公司徐工重卡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号:工程名称:钢结构及围护(制、安装)专业分包工程招标人:徐州徐工传动机械有限公司二0一三年十月十日第一章投标须知工程名称徐工重卡建设项目厂房钢结构工程建设地点徐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规模施工图建设面积约180000㎡,总投资约2.6亿元人民币联系人刘建华、秦英联系电话0516-61660967招标方式徐工集团企业内部公开招标(电子采购平台网站)、本工程为新建徐州徐工重卡建设项目,厂房为单层轻钢结构或网架结构2、工程类别:二类3、招标范围:钢结构及围护系统制作、运输、仓储、检测、安装等工程,配合与钢结构有关土建、设备、管线安装等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及技术要求;4、工程标段:该项目钢结构工程分为四个标段第一标段:总装车间29000平方米、车身焊接车间34000平方米钢网架第二标段:检测车间10400平方米车身冲压车间11000平方米钢结构第三标段:矿卡车间7100平方米、车架联合车间35000平方米及一条车架通廊钢结构第四标段:车身涂装车间9600平方米、起重机驾驶室装配车间5400平方米、工程机械冲焊联合厂房28000平方米及三条通廊等钢结构投标申请人可参与所有肆个标段的投标,但只有可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在前一标段中标后,必须参与下标段评标,但不得再次中标。5、本工程中标人为钢结构制作及安装施工承包单位,并作为单位工程的钢结构分包单位。6、负责该部分相关建设资料的汇总、报验及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出竣工图叁套。提交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7、投标人投标过程中及中标后不允许对原钢构设计图纸进行修改;若需局部修改,必须由原设计单位及业主认可后实施。8、投标人中标后,与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签定工程分包三方协议。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验收质量标准要求合格工期要求120个日历天(材料采购及加工应在基础施工中确保全部完成50日历天,然后主、次钢构安装达到验收标准为40日历天,维护系统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为30日历天)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本、副本一本招投标文件发放与递交发放时间:2013年11月3日8:30起至2013年11月3日17:30时止,过期不候递交至:徐州徐工传动机械有限公司徐工重卡建设项目组接收人:秦英电话:0516-61660967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6日9:00时,时间变动另行通知备注1、如需要查看现场,由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2、招标人向中标单位提供钢结构部分施工图等相关资料壹套,中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考虑复制。3、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服从发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全面管理;临时设施自行搭建,但布置及要求必须服从项目总体要求。4、投标人中标后,自行完善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备案、核验手续一、总则1、工程概况1.1本工程具体概况:详前附表1.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结构类型及层数、建筑面积、承包方式、要求工期、要求质量标准及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施工图。2、现场条件2.1招标人已对施工场完成地拆迁及平整,施工现场地具备施工条件。2.2使用临时用水、电由总包单位提供接口,中标人自行负责搭接,并按规定计量缴费2.3招标人提供的施工通道已满足施工运输需要。2.4招标人负责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2.5招标人负责协调总包单位向中标人现场移交坐标控制点以及水准点,并做好交验记录。2.6由中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组织设计单位相关人员参与图纸会审交底等工作。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该工程建设项目已完成施工总承包招标,本次专业分包工程招标采用企业内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4、资金来源招标人的资金自筹并到位。5、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里应包含下列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盖鲜章),并于开标时携带对应原件备查:5.1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副本原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及建造师资质等级证书等)。5.1.1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人必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5.1.2注册建造师,拟选派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资质;5.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3注册建造师安全资格证书(B证);5.4企业和所报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证明材料;5.5投标人近年来曾经承担过的类似工程证明材料;5.6投标人应对所提交资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所报材料有不真实的情况存在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6、招标日程安排2013年11月3日8:30起至2013年11月3日止,9:00--17:00(北京时间,不含周末)在徐州徐工传动机械有限公司徐工重卡建设项目组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并同时领取电子版施工图及清单。投标人在领到招标文件及清单后,在10日内反馈复核清单数量,以电子版形式上传7、备选标本工程投标人不要求提供备选标。8、投标费用及招标代理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此费用概不负责。9、招投标过程中建造师的管理9.1招投标过程中建造师,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9.2中标单位建造师必须亲临施工现场组织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必须严格遵循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建造师在本项目现场的天数不应少于主要施工周期的90%。9.3投标人所报建造师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对于在投标报名之后任何一环节之中的项目经理的任何变更,均应以书面材料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后,办理变更手续。10、现场踏勘建议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二、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的组成11.1本工程的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及所有澄清、修改的文件包括补充资料和答疑纪要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施工合同第三章技术规范第四章图纸、资料及附件第五章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第六章报价表11.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施工合同、技术规范要求、清单和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有同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工程量清单、图纸不一样的,必需单独列出,不得隐含其中,并且图纸中节点不明确的应根据投标单位自身情况进行单独列出并报价。12、招标文件的澄清1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等有关招标资料有异议或疑问需要澄清,必须以书面形式于2013年11月15日17:00时前报送至徐州徐工传动机械有限公司徐工重卡建设项目组(接受传真件和书面盖章电子扫描件)。招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或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上传和交流)12.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13、招标文件的修改13.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13.2招标人收到潜在投标人报送的有关要求答疑文件后,应进行归纳汇总,召集有关部门进行答疑,编制答疑纪要,并以书面形式在本招标文件12.1条约定的时间之前对潜在的投标人给予明确回复。13.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和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应在补充通知中写明)。三、投标报价14、投标报价内容14.1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除地脚螺栓外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的全部内容(注:防火涂料材料费不包含在本次报价),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其根据为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图纸及附表。招标人在资格预审后将提前向合格投标人发放清单初稿和施工图纸,投标人应在接到文件后10日内,对发现漏项或者需要补充工程量清单单独列出,业主汇总后形成工程量清单定稿,并按此清单发放给各投标单位,此清单工程量结算时不再调整。14.2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工程量清单不明确的必须单独列出报价。14.3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14.4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14.5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承包方须按投标进度计划施工,确保每周工作均在投标进度计划内完成;如承包方不能按投标进度计划完成其工作,承包方须按发包方指令无偿追加现场使用的设备、机具、材料、人员投入,以满足投标进度计划要求为止。如承包方在追加现场使用的设备、机具、材料后,仍然不能达到投标进度计划要求时,发包方有权另行聘请其它承包商承建上述工程,承包方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根据本工程总体工期考虑,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优先完成承包工程的某项或多项工作,在现场条件许可并可以实施的情况下,承包方应尽量满足并遵从发包方要求,且不得延误剩余部分的工作。14.6除非另有变更洽商,任何组成合同价款清单以内的而根据设计和规范必不可少项目,其价款均视为已经平均分摊在报价清单所列项目之内,不再单独计取。它包括承包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完成合同工作内容,承包方所需的所有直接、间接费用和上缴政府部门的有关费用,承担自身经营风险,满足国家规范、规程、标准、招标文件和设计要求,达到业主、监理方满意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14.7施工组织设计所描述的技术措施所发生的费用,视为已体现在投标人投标报价的非实体性消耗所发生的费用中。14.8施工用水、电价格按开发区收费标准计取,该部分费用由中标人包干使用,不另行调差。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考虑水、电接入及临设等费用。15、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并计入总报价,今后不作调整。投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15.2材料风险约定:15.2.1本工程招标范围内所有材料价格结算时均不再调整。15.2.2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人工费等发生变化等因素,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风险费用,并分摊到各项目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再单独调整。16、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本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合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和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合价。若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合价的项目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合价中。工程量清单依据施工图、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如有与施工图设计要求不一致之处,均以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但实际施工必须满足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相关验收规范的要求,使工程实物达到验收合格标准。由于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不准确造成的综合单价增减,参照招标文件17.3条约定的工程价款调整办法执行。17、工程价款调整17.1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清单内工程图纸内容总价包死。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17.2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不作为综合单价调整的理由,投标人填报的综合单价,中标之后均不再作任何调整。17.3因招标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原投标文件中有相同或者相似项目的,执行相同或相似项目综合单价计入结算,新增项目综合单价由施工方提出,建设单位确认后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