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合法性审查工作总结范文在201X年各种系统文件下发的基础上,今年我办进一步加强了合法性审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严格制度落实。我办始终坚持规范、细致的原则,以制度落实促工作的规范,以规范的工作促审查效能。在审查工作上严格按照《灵璧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灵璧县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要求,明确重大事项作出的必经环节、期限和形式,坚持程序的独立性和程序正当的原则,规范审查流程,创新审查方式。此外,合法办建立健全了内部审查流程,明确审查件的交办、初审、复核、决定、归档等工作程序,县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按照送审、审查、意见反馈、修改、签发程序进行审查,保证了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和效率。二是拓宽审查深度。围绕全县招商引资工作,主动与各承办部门对接,准确掌握所审查合同的相关信息资料。从项目招商引资谈判到审查合同,全程把好法律关口,促使项目落户。在审查中,我办坚持一人主审,领导把关的原则,确保合同审查要点密而不疏,规避和降低我县的大型招商引资合同的法律风险;围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棚改旧改等重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政府法制办参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工作机制,就PPP模式具体合作方式进行系统专题研究,先后对县污水处理厂、食品产业园路网、纺织服装产业园等重大PPP项目进行前期介入、优先审查、专人负责、集体讨论,确保了重大PPP项目的落地实施;严格落实制度保障体系,切实把好规范性文件前置关。今年上半年,共审查招商引资协议47件,提出审查意见134条,全过程参与PPP项目研究8个,参与10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议题70个。三是创新工作方式。率先建立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报县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制度和县法制办对部门、乡镇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度。通过提前主动征求县人大常委会对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意见建议,研究后反馈采纳情况,未采纳的向其说明理由,增强了文件内容的科学性。对县政府各部门、乡镇在提请登记编号时提交的涉及民生和社会保障等规范性文件,一律做到“逢文必审”,对发现存在超越职权、违法或者不适当的情况,及时进行“事前纠正”,避免了“问题文件”损害公众合法权益,有效解决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不规范、制定质量不高、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行政争议,切实增强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和合法性。虽然,我县合法性审查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送审材料不规范、不齐全,一些部门经办人员对审查程序掌握不严,责任认知不清等。下一步重点要针对部门和乡镇,进一步规范审查程序步骤,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形成上下一致的工作合力,提高审查效率。一方面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培训。培训是提高工作认识和业务能力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重点加强国土、住建、水利、民政、环保等涉及民生和重大事项较多单位的培训,针对承办机构和人员进行具体的合法性审查程序和操作上的培训,对各领导干部与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合法性审查相关知识培训。另一方面加强对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业务指导,规范乡镇合法性审查程序,完善检查、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乡镇政府重大事项审查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