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军,男,56岁,中共党员,现任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技术系辅导教官一职,该同志从2010年开始担任S10302区队和S10303区队辅导教官以及班主任工作。他热爱辅导员这个崇高的职业,虽然学院工作很繁重但该同志依然坚持兼任着司法技术系2010级辅导教官的工作。从事学生工作的岁月里,李伟军同志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注重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积极向学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利用班会、座谈会、网络以及各种类型的培训班等多种途径和丰富多彩的各类活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大力鼓励学生培养兴趣爱好,发展个性,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和锻炼。一、思想上:身教与言传并重,努力提高个人素质和修养辅导员的工作更多的是做人的工作,这份荣誉的职业需要从业人员必须是一个既能“和学生打成一片”又能赢得学生尊重的人,李伟军同志能把做一名“可亲又可敬的老师”作为自己的职业理想。他能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修养和理论水平。能主动进行业务学习,汲取别人优秀的做法和经验,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富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在工作中不断尝试,不断改进,不断总结提高。“己所不正,何以正人”,处处以身作则,时时刻刻谨记自己是一名辅导员,要用自身的言行感染身边的学生,无论在同事中间,还是在学生面前,都努力按照一个优秀辅导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学生,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而且做得更好,达到言传与身教相结合的效果,使辅导教育工作更具有说服力和感染力。二、工作中:恪尽职守,勇于创新,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_李伟军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兢兢业业,不计较个人得失。不管是从事何种工作,都能本着负责的态度认真完成。2011年8月学院搬迁校址期间,他将两个区队学生的个人行李物品搬至家中进行妥善保管,他经常教育学生要做一个有责任感的人并且自己更是要求自己要先做到,该同志在工作中的优异表现体现了他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多年的工作中,使其具备了从事学生工作的良好业务素质,能够熟练掌握学生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工作中,他坚持以诚待人,善待每个同学的每一份情感;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注重在工作中集思广益,开拓创新;加强对特殊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提高综合素质能力。其平易近人作风和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更是得到了广大学生的认可和爱戴。勤奋工作,踏实做人,是李伟军同志的追求目标和真实写照。在做好辅导员工作的同时,他还担负了学院里许多其它的工作,例如:电教室管理等。在李伟军老师不懈的努力工作同时,也受到了师生的一致尊敬和好评,他热爱学校,积极利用各种渠道去宣传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所带区队也多次受到学院表彰。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