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实施意见(节选)山东省科技厅、财政厅、教育厅、国资委、总工会和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于2009年7月14日联合公布实施了《山东省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如下:一、主要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一体两翼”的区域发展战略,结合我省工业调整和重点产业振兴规划,围绕钢铁、汽车、造船、石化、纺织、轻工、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电子信息9大重点行业和重点扶持的15个高新技术产业群,利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高层次技术创新平台,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争取3-5年时间,构建若干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形成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结合新机制。二、基本原则(一)政府推动,加强引导。发挥政府协调引导作用,统筹规划,科学布局,通过法规政策和计划资源调控技术创新要素有效组合,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产业联盟的构建。(二)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立足于企业创新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合作各方的共同利益,遵循市场经济规则,通过平等协商,建立—2—具有法律效力的联盟契约,对联盟成员形成有效的行为约束和利益保护,在技术创新链条上实现合作与共赢。(三)试点先行,逐步推进。根据产业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对不同类型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进行试点,推动形成长效、稳定的产学研结合机制,成熟一个构建一个,在总结经验基础上,逐步推开。三、构建联盟的条件(一)联盟成员。要由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组成。联盟的企业应处于行业骨干地位,大学或科研机构在合作的技术领域应处于国内、省内前沿水平,其他组织机构也可成为联盟成员。(二)联盟协议。联盟成员法定代表人要共同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盟协议,协议中要有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并明晰联盟成员的责权利关系。(三)组织形式。要设立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一般由理事会、专家技术委员会和常设机构组成,要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明确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联盟执行机构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有关日常事务。(四)经费筹集与管理。要建立经费筹集的长效机制,联盟经费来源一般有:国家项目经费,联盟成员自筹经费和缴纳的会费,对外开展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的收入提成及其他合法收入;联盟经费要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办法,建立内部监督机制。联盟可委托常—3—设机构的依托单位管理联盟经费,政府资助经费的使用要按照相关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五)利益保障机制。联盟研发项目产生的成果和知识产权应事先通过协议明确权利归属、许可使用和转化收益分配的办法,要实行违约责任追究制度,保护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六)开放发展机制。要根据发展需要及时调整联盟成员结构和组成,并积极开展与外部组织的交流与合作。联盟要建立成果扩散机制,对承担政府资助项目形成的成果履行向联盟外扩散的义务。四、联盟的主要任务(一)组织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围绕产业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开展技术合作,通过盟员单位间创新资源的有效分工和合理衔接,突破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形成重要的产业技术标准,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二)建立联盟公共技术平台和产业技术信息、标准信息交流平台,促进信息、仪器设备、中试设备等资源共享,为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提供公共服务和支撑。建立知识产权及成果的保护、许可使用和转化收益分配的机制,实现知识产权共享。(三)建立创新型人才的联合培养机制,加强联盟成员之间人员的交流互动,增强联盟的创新活力。积极开展国内外人才合作交流,聘请高水平的海外专家和优秀科技人才团队与联盟开展合作研究、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创新方法培训或工作任职,探索建立长效的人员交流机制,为产业持续创新提供人才支撑。—4—(四)探索建立联盟良性发展的运行机制,协调成员分工及产品配套形成产业链;围绕开发共同目标市场、降低创新成本等,探索实行联盟成员间融资拆借、互相担保、采购让利、基础设施和基础平台共享共用以及对外集约化采购的多种运转模式,实现联盟市场利益最大化。(五)联盟各成员通过合资、合作、联合研发、交互许可、供应商契约等方式结成利益共同体,参与国内外市场的开拓和竞争,取得竞争优势;各成员单位共同打击侵害联盟专利权、商标权等行为,维护联盟合法权益。(六)开展联盟技术创新成果、研发投入和创新产品的统计分析,为制定联盟发展规划和开展市场预警预测提供决策依据。实施技术转移,加速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和商业化推广运用,推动和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五、保障措施(一)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指导。一是集成现有各类科技资源向联盟倾斜,通过科技计划委托联盟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的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区域创新联盟积极推荐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二是积极推荐联盟争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对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成效突出的联盟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给予奖励支持。三是加大对联盟的智力和人才支持,为联盟招才引智、人员培训提供服务。四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促进联盟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和鼓励联盟在运行机制、发挥—5—行业作用、承担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任务、落实国家自主创新政策等方面先试先行。(二)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联盟技术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支持方式,综合运用引导性资金、贷款贴息、偿还性资助、研发投入后补助等多种方式支持联盟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落实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各项制度。(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参与联盟构建,充分发挥大企业的技术和产业溢出效应,带动联盟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整体实力。(四)教育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鼓励高等院校参与联盟构建,引导高等院校与企业联合建立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联合培养创新型人才和实用型人才。(五)开发银行等金融部门要积极创造宽松的融资环境,深化科技金融合作,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联盟开展技术攻关和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六)工会组织要积极引导联盟企业建立有利于创新型人才成长和发展的激励机制和管理模式,加强岗位培训、专业培训和企业创新文化建设,广泛开展职工技术交流和技术协作,营造全员创新、全程创新的良好氛围。(七)鼓励行业协会围绕本行业的重大技术创新问题,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沟通联络、咨询服务等作用,推动本行业重点领域战略联盟的构建。—6—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强产学研合作创新促进工业调整振兴的意见(节选)(鲁政办发[2009]53号文件公布)一、产学研合作创新的目标任务(一)围绕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攻克一批共性关键性技术。立足我省实际,围绕我省工业调整振兴确定的钢铁、汽车、造船、石化、轻工、纺织、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物流等10大行业规划和40个特色产业指导意见,筛选一批制约传统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瓶颈技术,制定实施《山东省产学研合作创新促进工业调整振兴规划(2009-2011年)》,引导国内外具有相关优势专业的著名院所联合我省重点骨干企业,集中优势科技资源,实施重点攻关,形成技术上互动创新、资源上互补共享的合作创新机制。3年内,攻克300项重大共性关键技术,使我省重点骨干企业掌握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为工业调整振兴提供技术支撑。(二)围绕新兴产业发展,凝练一批高新技术项目。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围绕13个新兴产业,凝练项目,培植工业发展新的增长点。以航空、核电、造船、轨道交通等装备制造业为重点,以提高研发设计、核心元器件配套、加工制造和系统集成的整体水平为目标,突出抓好100个发展基础好、产业链条长、技术—7—水平高的重大装备制造业项目;以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领域为重点,组织实施100个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示范成果,实现产业化、产品化;以生物制药、海洋生物、食品生物技术为重点,选择100项市场潜力大、技术水平高的创新成果,实施联合攻关转化;积极创建自主知识产权,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名牌企业,通过推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3年内申报专利300项,其中发明专利100项。(三)围绕提高合作创新能力,构建一批创新服务平台。要联合国内外优势科技资源和企业共建重点实验室,争取更多的实验室进入国家重点实验室行列。支持引导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采取多种合作形式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质量检测中心、工程研究中心、行业技术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和建设好90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600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集中建设15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一批企业重点实验室。重点支持创业服务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生产力促进中心、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创新服务平台和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加强交流平台建设,办好各类产学研洽谈会和科技成果展会,为产学研合作创新牵线搭桥,搞好服务。加强对外合作平台建设,继续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针对重点行业、企业的重大技术难题和制约发展的技术瓶颈问题开展联合攻关。(四)抓住全球科技资源加速流动和布局调整的机遇,引进、—8—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全面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抓住机遇,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我省兴业发展。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面向科技创新的关键领域,依托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加快培养造就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物。加快建立企业与大学合作培养人才的共建机制,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合作,根据企业需要设置相关专业,建立实训基地,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专业培训。完善科技人才向企业流动机制,推进大学教授进企业挂职、企业人才进大学深造等形式的人才交流活动。3年内,打造10家校企合作人才定向培养示范基地。二、加快推进产学研合作创新的工作措施(一)抓好统筹规划。围绕工业调整振兴的10大行业、40个特色产业和13个新兴产业,集中开发一批重大关键共性技术,转化一批高新技术成果。实施分类指导,对东部较发达地区,通过产学研合作创新,重点培植主导产业和名牌产品,建立起技术先进、竞争力强、外向度高的主导产业和产品体系;对我省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突出资源加工优势,通过产学研合作创新,加大政策和智力的扶持力度,建设以鲁南经济带、黄河三角洲为主体的高新技术增长极。(二)加大资金投入。一是充分发挥企业科技投入主体作用,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总收入5%,重点企业占3%,一般企业占1%的规定。二是各级财政应积极向产学研合作创新倾斜,—9—有条件的市、县(市、区)要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产学研合作创新。认真筛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科技发展方向的重点项目,积极申报国家专项。三是切实落实好各项支持科技投入的优惠政策,要把科技投入150%加计扣除、税收抵顶、增值税转型、机电出口贴息、设备折旧、首台首套、政府采购等优惠政策落实到位。金融证券机构要围绕产学研合作,创新发展各类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以社会化募集、市场化运作方式,重点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好的高新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三)打造创新实体。鼓励产学研各方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发挥各自优势,以共性技术、知识产权、品牌和产品标准的开发、创造、获取、共享为目标,在若干重点行业和领域,建立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权责明确、合作紧密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依托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进产学研合作的实体化,培育和打造产学研合作创新实体。发挥各级高新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的作用,建立“基地、项目、人才”一体化的创新体制,按照“整合资源、统一规划、重点支持、共享共用”的原则,建设一批大型科研仪器、科技文献、专利标准、检测检验等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四)强化人才支撑。一是构建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科技人才队伍。继续推进“订单式”人才培养,打造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和各类人才培养,依托重点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认真实施“泰山学者”建设系列—10—工程,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技术中心联合研发技术、开发产品,促进人才向企业流动,加快培养造就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科技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