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查处违法建设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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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广州市违法建设查控应对策略法规和督导处夏伏阳2013年12月9日一、广州市查控违法建设基本情况(一)违法建设的概念。(二)违法建设摸查情况。2011年摸查数据:现存违法建设16070宗,总面积936万平方米,其中村民宅基地违法建设占违法建设总面积33.5%,村社集体违法建设占28.8%。2002年到2013年制止违法建设1261平方米,清拆违法建设2080平方米;2001年至2011年规划部门罚款10.4亿元,2011年10月9日起,城管执法罚没金额1.48亿元,其中没收违法收入1.07亿元。(三)2013年查控违法建设情况。1月至11月份,拆除违法建设140万平方米;其中,白云区拆除违法建设78.1万平方米。楼顶乱搭建598宗,共4.4万平方米,拆除139宗,共0.8万平方米。(四)违法建设屡禁不止的原因。1、农村集体违法建设处理难度大;2、执法措施和手段不足;3、属地责任落实不够到位;4、涉军违法建设查处难度大;5、执法力量匹配严重失衡;6、暴力抗法现象时有发生。二、广州市查控违法建设的体制机制政府市政府区县政府镇(街)政府查处违法建设指导协调机构执法主体城管执法机关镇政府协助行政管理部门:规划、建设等协助单位和个人:自来水、电力等市、区、县级市政府职责:1、经费保障。包括:拆除经费、测量经费、评估经费、专家论证经费、宣传教育经费、培训经费等。2、设立查处违法建设指导协调机构。组成部门:城管综合执法、城乡规划、国土房管、建设、工商、公安、水务等行政管理部门。3、统筹疏导乡村建设。4、查控违法建设宣传教育。5、责成规划、国土房管、建设公安等部门配合强制拆除行动。6、绩效考评和督办督察。7、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责任制、行政问责制、年度考核制、建(构)筑物合理误差标准、违法建设面积计算标准。8、批准强制拆除。街镇政府职责:1、设立查处违法建设指导协调机构。2、查控违法建设宣传教育。3、巡查发现违法建设。4、以城管执法机关名义履行组织强制拆除辖区内违法建设和配合城管执法机关强拆。查处违法建设指导协调机构:职责:1、定期听取汇报;2、提出意见和要求;3、指导、协调、督促难点和重点工作;4、指导、协调集中清拆和重点个案;5、督促、协调信息联网和共享;6、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7、提起责任追究;8、其他事项。违法建设查处主体:1、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负责查处城市、镇规划区违法建设和街道乡村规划区内违法建设;2、镇人民政府。负责查处镇辖区乡村规划范围内违法建设。违法建设查处协助行政部门:1、规划部门;2、国土房管部门;3、建设部门;4、工商部门;5、卫生部门;6、文化广电部门;7、公安部门;8、水务部门;9、出租屋管理部门;10、环保部门;11、城市管理;12、监察部门。1、规划部门:⑴参加查处违法建设指导协调机构。⑵疏导乡村建设。⑶城乡规划宣传。⑸公布城乡规划许可信息。⑹督促设置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⑺规划定性。⑻参加集中清拆和重点个案强拆。⑼参加不能拆除认定专家论证。⑽临时建设限期拆除。⑾不予规划验收和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2、国土房管部门:⑴参加查处违法建设指导协调机构。⑵疏导乡村建设。⑶提供用地、房产等信息。⑷公布用地等许可信息。⑸不核发房地产权证;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发现报告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和协助强拆。⑺参加集中清拆和重点个案强拆。⑻参加不能拆除认定专家论证。3、建设部门:⑴参加查处违法建设指导协调机构。⑵疏导乡村建设。⑶提供施工、监理等信息。⑷公布施工等许可信息。⑸不核发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⑹参加集中清拆和重点个案强拆。⑺参加不能拆除认定专家论证。⑻公布建设工程参考造价。4、工商部门:⑴参加查处违法建设指导协调机构。《查处条例》⑵提供工商登记等信息。⑶公布工商登记等许可信息。⑷不核发工商执照等。5、卫生部门:⑴提供卫生许可等信息。⑵公布卫生许可信息。⑶不核发卫生许可等。6、文化广电部门:⑴提供文化经营等许可信息。⑵公布文化广电许可信息。⑶不核发文化经营许可等。7、公安部门:⑴参加查处违法建设指导协调机构。⑵提供消防许可等信息。⑶公布消防许可等许可信息。⑷不核发消防许可等。⑸维持查控违法建设秩序。⑹参加集中清拆和重点个案强拆。8、水务部门:⑴参加查处违法建设指导协调机构。⑵公布建设工程参考造价。9、出租屋管理部门:⑴提供出租屋管理等信息。⑵备案查验。协助单位和个人(14类):1、自来水;2、电力;3、燃气;4、电信;5、有线电视;6、电梯;7、建设工程设计单位;8、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9、工程监理单位;10、预拌混凝土;11、物业服务企业;12、居委会;13、村委会;14、档案机构。三、违法建设查处程序(一)发现环节1、群众举报:⑴建立违法建设投诉、举报制度;⑵公布信箱、电子邮箱、电话;⑶登记受理;⑷30日内书面告知投诉、举报人处理情况;⑸处理后将结果7日内书面告知投诉、举报人。海珠梁、冯案件,越秀超高复议案件。2、巡查发现:⑴建立政府、城管巡查抽查制度。⑵24小时“零报告”“双报告”。⑶整合属地居委会村委会和物业管理的力量。⑷执勤日记。⑸现场检查。“3.09”案件,“8.15”案件。3、部门转办:⑴及时处理;⑵作出处理决定后书面反馈。4、上级交办:⑴及时处理;⑵定期报告处理情况。(二)第一次现场检查环节1、在建违法建设:⑴是否设置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⑵核查是否有用地、规划、施工许可。核对建基面积、层数是否与规划报建图一致。⑶做检查笔录、测量违法建设、拍照等调查取证。⑷发询问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等执法文书。⑸初步核查供水、供电、供电梯、供混凝土企业以及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越秀案件、3.09案件。2、已建成违法建设。⑴区分是否为《查处条例》实施前已建成的违法建设。⑵初步核实违法建设当事人,做检查笔录、拍照等调查取证。⑶发询问通知书等执法文书。⑷《查处条例》实施后已建成的违法建设,还需初步核查供水、供电、供气、供电信、供有线电视、供电梯、供混凝土企业以及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三)立案环节。⑴第一次现场检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立案。⑵第一次现场检查后7个工作日内立案。⑶在建违法建设能多快就多快。且在建违法建设视情况,迅速组织进一步现场和调查。(四)进一步调查取证1、确定违法建设当事人。⑴核实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或者建(构)筑产权人。⑵确定违法建设投资和直接受益人。⑶是否属于共同违法行为人。⑷强行抢建违法建设当事人的处理。⑸确定是否属于无法确定违法建设责任人的情形,天河体育局案例。越秀占内巷无主屋案例2、违法建设定性。⑴违法建设的时间、地点。《关于强化查控违法建设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1〕29号)确定的分工原则,《查处条例》第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违反规划许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设计违法行为追诉时效有关问题的意见》(法工办发〔2012〕20号)⑵违法建设定性。3、违法建设测量。⑴要保留适用的违法建设需要测量需要规划专业测量,包括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没收实物和违法收入三类。⑵规划部门协助测量。⑶违法面积计算标准。4、建设工程造价确定。⑴按照公布的建设工程参考造价计算。⑵查处时公布的建设工程参考造价。⑶市政工程造价按照施工合同或者施工结算书计算。⑷包括有违法建设情形建构(筑)物的总造价。⑸包括房屋装修工程造价。5、不能拆除违法建设的认定。⑴不能拆除违法建设的认定条件。福溢轩案件。海珠区拆迁村民建房。⑵不能拆除违法建设的认定程序。6、违法收入的确定。⑴当地当时相当等级房屋价格。⑵市场价格评估。⑶建设工程总造价。变电站等。珠江纺织城空中连廊。7、采取强制措施。⑴针对在建违法建设。⑵责令停止违法建设。⑶查封施工现场、扣押施工工具和依法强制拆除。8、执法协助。告知建设、供水、供电、供混凝土等单位。9、研究对施工、设计、监理、供水、供电、供混凝土的处理。查处在建抢建违法建设程序及执法文书(五)告知、审批、处罚(处理)环节。1、按照市局下发的《案件会审审批制度》进行案件审批。2、听证案件。按照《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执行。3、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建设行政处理决定书、强制拆除在建抢建违法建设决定书。4、时限要求。在建违法建设30个工作日,市局批准延长到60个工作日;已建成违法建设45个工作日,市局批准延长到90个工作日。(六)执行环节1、当事人自觉履行。2、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强制措施予以强制拆除。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4、强制执行予以强制拆除。流程图查处已建成或者在建已停止建设违法建设程序及执法文书5、组织强制拆除:⑴具体实施主体:市、区、县级市城管执法机关和街镇人民政府。⑵制定强制拆除方案。⑶邀请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强制拆除。⑷报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批准(包括责令相关部门协助强制拆除)。6、发《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或者《强制拆除在建抢建违法建设决定书》。7、书面通知当事人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前自行搬出财物。8、强制拆除现场。⑴执法笔录、现场拍照、录音录像。⑵当事人拒不搬出财物的,应当对其财物进行登记、制作物品清单。⑶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⑷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见证或者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后,由执法机关代为临时保管。南沙未公证案件。9、临时保管财物的处理。⑴当事人30日内到指定的地点领取。⑵发布招领公告,当事人应当在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领取。⑶临时保管费用和损失承担。(七)结案结案报告、反馈给投诉举报人、反馈给相关行政部门。四、查控违法建设法律责任(一)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二)市、区、县级市政府的责任。红黄牌制度。(三)规划等协助单位的责任。(四)行政审批责任。(五)居委会、村委会的责任。(六)违法建设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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