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病假需要什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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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病假需要什么证明第一篇范文:请病假需要什么证明请病假需要什么证明?1.《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规定:职业病诊断证书样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2]第24号部长令发布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1]》第十四条规定,职业病诊断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进行集体诊断。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包含事项:《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明确诊断被检查者是否患有职业病,对患有职业病的,还应当写明所患职业病的名称、程度(期别)、处理意见和复查时间。3.《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包含内容:《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须包括患者职业病接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依据的诊断标准、诊断结论等方面的内容,应由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签名后出具,经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后并加盖\专用章\方为有效。疾病诊断证明患者姓名年龄性别门诊号/住院号诊断名称病情介绍(主诉、诊疗经过,疗效、目前状况等)医生建议(指后续治疗措施,病休、康复治疗建议等)医生签名日期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专用章21、医院诊断证明入院的时间就应该开具,而且其中伤情必须写全,否则将影响医药费报销。2、工伤认定申请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网上申报,如需延期申报的,应提前申请。3、单位在职工医疗期内负责对工伤职工进行护理,如无法安排,可与职工协商护理费用这个不会的,只要开到足够的证明就可以正常的申请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第二篇范文:请病假需要什么证明请病假需要什么证明请病假需要什么证明1.《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法规规定: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样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24号部长令发布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职业病诊断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进行集体诊断。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包含事项:《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明确诊断被检查者是否患有职业病,对患有职业病的,还应当写明所患职业病的名称、程度(期别)、处理意见和复查时间。3.《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包含内容:《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须包括患者职业病接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依据的诊断标准、诊断结论等方面的内容,应由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签名后出具,经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后并加盖专用章方为有效。疾病诊断证明患者姓名年龄性别门诊号/住院号诊断名称病情介绍(主诉、诊疗经过,疗效、目前状况等)医生建议(指后续治疗措施,病休、康复治疗建议等)医生签名日期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专用章21、医院诊断证明入院的时间就应该开具,而且其中伤情必须写全,否则将影响医药费报销。2、工伤认定申请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网上申报,如需延期申报的,应提前申请。3、单位在职工医疗期内负责对工伤职工进行护理,如无法安排,可与职工协商护理费用这个不会的,只要开到足够的证明就可以正常的申请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转载自,请保留此标记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第三篇范文:请病假是必须需要单位批准吗律伴网()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请病假是必须需要单位批准吗请病假是必须需要单位批准吗?病假,是指劳动者因疾病或非因工受伤,企业批准停止工作进行治病休息的期间。当然,企业有权对病假证明进行审核,确认其真实性。但是这种审核仅限于形式上的审核。有的hr讲:某女职工病假单上对于病因只写“孕十四周”,这又不是病,我看她精神还好,我就不批准她休息,可以吗?不可以。由于员工是否生病、疾病严重程度、是否需要停工休息治疗必须是具备资格的专业人员才能判定而非用人单位,因此医生开具的病假单是员工休病假的依据。对于员工的病假申请,公司仅仅有权进行形式上的审核,只要员工提供了医院出具的病假建议单,公司一般就必须准假。当然,单位可以对于员工办理病假的手续作出规范,包括申请病假的时间、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等程序性要求。首先,申请人必须亲自就诊,禁止委托他人代为就诊,或代开病假单。特殊情况下确需委托他人代为就诊,或代开病假单的,必须如实向单位书面说明,否则视为严重违纪。其次,一般慢性疾病的病假申请,员工应当提前一到两个工作日填写病假申请单,并在看病后由本人亲自到公司提交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建议单等。在突发疾病急诊、急性病以及住院治疗的特殊例外情形下,应即时电话告知单位具体情况,企业应允许员工先行就诊,事后由本人亲自到公司提交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建议单等。员工在病假结束时疾病未愈,需要继续申请病假的,应当按照程序在病假结束前续假。第三,无论是事前请病假,还是特殊情况事后补请病假,原则上都应当由劳动者本人亲自到单位申请办理病假手续,禁止其他同事或亲友随意代为请病假。除非有特殊情况,比如人不能动弹等。有人问:用人单位可以规定凭指定医院证明才能批准请病假吗?员工患病时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适合的医疗机构就诊,对于本市正规医院至少是纳入医疗保险关系的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用人单位都应批准。有的单位规定员工只有凭二级(区级)以上医院的证明才可请病假,而对于三级(街道)医院的证明不予认可,这是不妥的,现行的医疗保险政策还鼓励参保人员到三级医院就诊。还有人问:用人单位可以规定请病假还须附上挂号单、医药费单据和诊断证明等附属材料吗?应当说,由于单位对于病假证明有进行审核的权力,这种规定无可厚非。实践中有的病假单是合法医生开具的真实病假单,但是需要休息治疗的情况与病情不对应,用人单位要求提交具体的附上挂号单、医药费单据和诊断证明等附属材料等详细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律伴网()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资料,比对病假单进行分析,必要时可以请教专业人士或者去医院调查。若认为医院医生存在乱开病假条情况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医院的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但是员工偶尔生点小病,用人单位就要费力审核那么多材料,有必要吗?建议用人单位可规定一般情况下,员工只需将病假单提交给用人单位即可,无须提供挂号单、医药费单据和诊断证明等附属材料。但当请长病假或用人单位有疑问时,可要求劳动者提交附属材料,劳动者有义务予以配合。文章来源:律伴网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第四篇范文:用虚开的病假证明请病假该如何处理?利用虚开的病假证明请病假该如何处理?利用虚开的病假证明请病假该如何处理?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执行方案以各地规定为准[案例]王某是某公司的一名资深员工,在公司已经工作了五年多。今年初,公司与王某又续签了一年的合同。然而,今年5月,王某向公司递交了某医院的病假证明并提出休假申请。根据法律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我公司批准了其三个月假期的请求,并按时支付了其病假工资。三个月期满后,王某没有回来上班,而是通过邮寄再次提出了休假申请,要求休完其应有的六个月病假期,并且再次提供了某医院的病假证明。这让公司很纳闷。王某平时身体不错,于是公司这次没有立即批准,而是进行了一些调查。结果,我们从部分知情人员那里了解到,王某其实并没有生病,而是通过其在某医院工作的姐夫开出假的病假证明,而且现在正在一个与我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工作。这个发现让公司很吃惊。于是公司就和王某联系,想听听他的解释,因为公司毕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他在欺骗公司。然而此时公司无法联系上他了,他手机关机,去其住处又发现其刚刚搬家。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吗?[评析]首先,可以说暂时贵公司还不能和王某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此时王某形式上尚处于医疗期内,虽然他并没有生病,但是由于暂时无充分证据证明,所以从形式上来看王某仍然是生病的,处于医疗期内。而根据《劳动保障条例》和《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有关规定,职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残废,享受医疗期、医疗费、病假工资或救济费等一系列的待遇。《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也规定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并不说明医疗期内的职工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因为第四十二条并未限制在此种情况下适用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贵公司的情况,上述六个情形只有(二)、(四)、(六)可能被适用。但是,现在贵公司并无充分证据证明王某是在利用虚开的病假证明骗取休假,也无充分证据证明王某在贵公司的竞争对手那里工作,一切还只是听说。因此,对情形(二)、(四)的适用也就显得比较艰难。所以只能从情形(六)来着手了。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了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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