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国家统计局2012年6月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Ⅰ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征求意见稿)……………………………………………1一、分类目的和范围……………………………………………………………1二、分类的原则…………………………………………………………………1三、分类的主要内容……………………………………………………………2四、分类编码方法………………………………………………………………2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表……………………………………………………21节能环保产业……………………………………………………………32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53生物产业…………………………………………………………………64高端装备制造产业………………………………………………………85新能源产业………………………………………………………………96新材料产业………………………………………………………………107新能源汽车产业…………………………………………………………12六、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注释…………………………………………………131节能环保产业(注释)…………………………………………………132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注释)…………………………………………263生物产业(注释)………………………………………………………364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注释)……………………………………………465新能源产业(注释)……………………………………………………576新材料产业(注释)……………………………………………………617新能源汽车产业(注释)………………………………………………81I《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编制背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1〕58号)两个文件的精神,国家统计局拟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调查。为了尽快开展这项工作,我们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了《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编制工作,并以此为基础制定统计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为统计监测提供科学的调查范围和分类依据。2012年4月27日,我们召开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分类研讨会,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工信部提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草案稿进行了讨论。根据与会代表的意见,我们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录草案稿框架为基础,参考发展改革委编制的《指导目录》,充分吸纳、借鉴工信部草案稿的相关内容,完成了统计用《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征求意见稿)。二、编制目的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II的要求,为推动“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顺利实施,满足统计上分类测算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科学、规范、可行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调查体系,特制定本分类。三、编制原则(一)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精神为指导。分类的总体思路及框架设计以国务院文件有关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范围(附后)为依据。(二)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划分基础。分类的最底层要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小类衔接,即每一个底层分类要保证对应一个或多个行业小类。(三)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作为底层分类范围的依据。每个底层分类要明确相应的产品或服务,该产品或服务要与《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相一致。对于新兴的产品或服务将作为《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补充内容。(四)以《指导目录》为划分内容的参考。为保证分类包括的内容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二五”规划的产品、服务内容相一致,《指导目录》作为分类的首先参考目录。(五)以统计监测调查可操作性为必要条件。分类主要用于统计监测调查,为确保统计调查的顺利实施,并能提供宏观层面的分类数据,分类内容的取舍除依据第一、四条外,还要考虑统计操作上是否可行。四、分类的依据III(一)战略性新兴产业顶层七大类别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确定。(二)战略性新兴产业第二层类别原则上依据《“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送审稿)》(以下简称《规划送审稿》)的相关内容确定。(三)战略性兴新产业的底层类别依据同质性原则和唯一性原则确定,即在设计底层分类时,原则上要求所对应行业小类在同一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大类产业中只能出现一次。(四)战略性新兴产业每个底层类别所包括的产品和服务,原则上依据《指导目录》和《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确定。五、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表》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注释》《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表》给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全部大类、中类和小类,同时每一个小类都对应着一个或若干个国民经济行业小类,在每个行业小类上标注有“全部”或“部分”字样,表示该行业小类全部活动对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某一个小类,或该行业小类部分活动对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某一个小类。为了便于了解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具体内容和有利于统计操作,我们同时编制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注释》。注释将每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小类所包括的行业小类及全部产品和服务详细列出。六、参考文献IV(一)《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三)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四)《“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送审稿)(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草案稿)七、有关问题的说明(一)关于“生物产业”本分类按照活动的同质性原则,将“生物产业”分为四个中类:生物制品制造产业、生物工程设备制造产业、生物技术应用产业、生物研究与服务,与《规划送审稿》将生物产业分为生物医药产业、生物医学工程产业、生物农业产业、生物制造产业有所区别。由于《规划送审稿》中的生物医药产业、生物农业产业、生物制造产业都含有相同活动—生物制品的生产,因而本分类对《规划送审稿》中的生物产业,从分类角度作了调整。(二)关于“新型建筑节能材料制造”从活动的同质性看,“新型建筑节能材料制造”应归入“新材料产业”,但“新型建筑节能材料制造”强调的是节能、绿色环保性能,与“新材料产业”主要按照材质划分有所不同。再有,《规划送审稿》中已将“绿色建筑材料”列入“高效节能产业”中,因此,我们将“新型建筑节能材料制造”列入“高效节能产业”中。V(三)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的范围本分类战略性新兴产业大、中、小类的范围和类别设置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对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等七大产业的描述(附后)。为了从分类角度使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范围更加规范、完整,有些类别我们扩充了内容,如研究服务等。(四)行业对应代码本分类原则上要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小类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小类,但当同一层小类或中类全部为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一个类别,我们也允许直接对应中类或大类。(五)关于重复问题根据分类原则,七个大类的内容可以重复,即一个产品或服务可能同时属于两个以上的产业大类,但在一个大产业内是不能重复的。为了便于统计,在对应行业小类时,原则上要求在一个大产业内所对应的行业小类不能重复,但也有例外,如“3743航空、航天相关设备制造”同时对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的“4.1航空装备产业”和“4.2卫星及应用产业”。(六)关于产品和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最终采用产品和服务作为对分类的详细解释。由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所对应的行业小类,大部分为部分VI对应,即该行业小类只有部分活动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这给按照法人单位统计行业小类带来困难,为此,我们在注释中给出了所对应行业小类的产品和服务。(七)关于综合利用、技术应用等活动由于综合利用、技术应用一般属于为单位主要活动提供支助性服务,或是作为附属活动、次要活动或技术活动与主要活动并存。从以活动划分为原则的产业分类看,很难体现综合利用活动和技术应用活动。但为了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我们将综合利用、技术应用体现在产业分类中,这是对辅助活动的描述。(八)关于“前沿新材料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本分类增加了“前沿新材料产业”,并分为纳米材料、生物材料、智能材料、超导材料。由于除生物材料外,其他材料是根据工艺、技术、性能划分,与本分类相关内容重复,也无法对应相的行业代码。因此,在分类表的“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栏上,没有对应的行业类别和代码。VII附:《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的七大产业(一)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开发推广高效节能技术装备及产品,实现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突破,带动能效整体水平的提高。加快资源循环利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再制造产业化水平。示范推广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及产品,提升污染防治水平。推进市场化节能环保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以先进技术为支撑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体系,积极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海水综合利用。(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加快建设宽带、泛在、融合、安全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核心设备和智能终端的研发及产业化,加快推进三网融合,促进物联网、云计算的研发和示范应用。着力发展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高端服务器等核心基础产业。提升软件服务、网络增值服务等信息服务能力,加快重要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大力发展数字虚拟等技术,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三)生物产业大力发展用于重大疾病防治的生物技术药物、新型疫苗和诊断试剂、化学药物、现代中药等创新药物大品种,提升生物医药VIII产业水平。加快先进医疗设备、医用材料等生物医学工程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促进规模化发展。着力培育生物育种产业,积极推广绿色农用生物产品,促进生物农业加快发展。推进生物制造关键技术开发、示范与应用。加快海洋生物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四)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以干支线飞机和通用飞机为主的航空装备,做大做强航空产业。积极推进空间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卫星及其应用产业发展。依托客运专线和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工程建设,大力发展轨道交通装备。面向海洋资源开发,大力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强化基础配套能力,积极发展以数字化、柔性化及系统集成技术为核心的智能制造装备。(五)新能源产业积极研发新一代核能技术和先进反应堆,发展核能产业。加快太阳能热利用技术推广应用,开拓多元化的太阳能光伏光热发电市场。提高风电技术装备水平,有序推进风电规模化发展,加快适应新能源发展的智能电网及运行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六)新材料产业大力发展稀土功能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特种玻璃、功能陶瓷、半导体照明材料等新型功能材料。积极发展高品质特殊钢、新型合金材料、工程塑料等先进结构材料。提升碳纤维、芳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等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发展水平。开IX展纳米、超导、智能等共性基础材料研究。(七)新能源汽车产业着力突破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和电子控制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推进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同时,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相关前沿技术研发,大力推进高能效、低排放节能汽车发展。1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征求意见稿)一、分类目的和范围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的要求,为推动“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顺利实施,满足统计上分类测算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科学、规范、可行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调查体系,特制定本分类。本分类适用于国家对“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进行宏观监测和管理所需基础分类;适用于统计上依据本分类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监测;适用于国务院各部门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开展相关管理工作。二、分类的原则1.同质性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