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婚姻家庭法律咨询服务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农村婚姻家庭法律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计划一、活动宗旨为了充分发挥司法所法律宣传的职能作用,根据长司精神。近期,在我乡来开展婚姻家庭类咨宣传月宣传,主要普及《婚姻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构筑和谐家庭、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市“x”指挥中心的统一部署并结合我乡的具体情况,经乡领导研究决定,于10月份开展全乡婚姻家庭法律咨询服务月活动。二、活动内容1、乡司法所做好日常工作日电话、来访接待专题法律咨询并做好记录工作。2、乡司法所与乡妇联、乡民政办协调,于逢集日在人流量较大的地方联动开展一次户外现场专题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宣传标语为“全市婚姻家庭法律咨询服务月”。活动方式:现场咨询解答、散发宣传材料。(参加人员:乡分管领导、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妇联有关工作人员、民政办有关工作人员;活动时间:x月x日上午8:00——11:00;活动地点:乡政府大门;活动方式:现场咨询解答、散发宣传材料)。3、在活动月期间,乡司法所及时向新闻媒体提供婚姻、家庭、继承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在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三、活动要求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乡司法所及时将活动意义和活动安排向分管领导汇报,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确保活动顺利开展。2、积极行动,精心谋划。乡司法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觉实施活动的各项具体要求,以实际行动体现水平、展示能力、塑造形象。3、注重时效,加大宣传。乡司法所进一步增强宣传意识,积极主动地与新闻媒体联系,使活动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