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局2021年度治理医药购销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督导方案县卫生局2021年控制药品购销中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督导计划xxxx年,按照卫生厅和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县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做好自查自纠和案件查办工作的基础上,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工作成果。为了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督促检查,依据《x市卫生局xxxx年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督导方案》,特制定本方案。一、督导目的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市、县纪委会议精神,落实卫生部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拓展从源头上防控商业贿赂工作,督促指导各单位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引向深入。二、督导任务督导的主要任务是: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检查指导、督促落实。(一)组织开展督导工作,及时掌握专项治理工作进展及相关情况;(二)发现和总结各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指导和推动专项治理工作;(三)研究专项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并督促解决;(四)收集信息,反映情况,为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三、督导内容(一)第一次督导(5-6月)。督导检查各单位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是长效机制建设情况。主要包括:1、传达贯彻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市、县纪委会议精神以及xxxx年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各单位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安排和工作机构运行情况。2、了解和掌握各单位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提高各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及广大医务人员对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思想认识。3、针对单位之间专项治理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采取哪些具体措施和办法,有何效果。4、自办案件、上级督办和其它部门转办案件线索的办理、办结的情况,特别是查办性质严重、情节恶劣而又拒不自查自纠的案件,以及《刑法》修正案(六)颁布后仍然顶风违法违纪收受贿赂案件的情况;与执纪执法机关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情况。5、了解各单位本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做了哪些探索,采取了那些措施,建立和完善了哪些制度,采取了哪些防范措施,效果如何。6、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好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二)第二次督导(10-11月)。重点督导各单位长效机制的落实情况。特别是国家出台的有关重要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集中对重点单位、重点部门进行专项督导和调研。主要包括:1、了解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开展督导工作情况。2、各单位针对第一次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情况。3、专项治理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是否基本得到解决。4、各单位查办案件情况,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及以案促查、以查促纠的情况。5、落实长效机制、执行各项制度情况;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管理监督情况。6、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行业作风是否进一步改善,医药购销活动和医疗服务行为是否进一步规范。四、督导方法(一)听取汇报。听取被督导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参加对象为被督导单位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二)查阅资料。查阅有关文件、工作方案、领导讲话、会议纪录、调研报告及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各项规章制度等,核实相关数据。(三)开展座谈。召开由单位负责人,二级机构负责人和医务人员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他们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体会和评价。(四)问卷调查。在适当的范围内发放问卷调查表,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反映,并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五)反馈情况。督导结束前,督导组向被督导的单位反馈督导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意见。五、督导要求(一)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和督导工作,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要采取集中督导与日常督导相结合,注重调查研究,善于发现问题,积极解决问题。要根据本方案督导内容,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以认真负责和积极的态度迎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督导。(二)参加督导的人员要准确把握有关专项治理工作的政策法规,明确职能分工,遵守工作纪律,保证督导质量。督导工作要与卫生纠风工作、医院管理年活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等工作相结合,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