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范文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1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21-2021年)》、《昆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1年)》号文件,推动我区各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XX区统计局今年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开展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及早谋划,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1、年初按照上级要求及结合本局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了《XX区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XX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XX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主要任务实施方案》、《XX区统计局2021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XX区统计局2021年法律知识培训计划》、《XX区统计局2021年依法治区工作实施方案》、《XX区统计局2021年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XX区统计局2021年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秋季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XX区统计局落实盘综治委〔2021〕6号、7号文件工作实施方案》、《XX区统计局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治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并严格按照计划方案组织实施。2021年完成并上报《XX区统计局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情况》、《XX区统计局政务中心窗口进驻情况》、《XX区统计局2021年一季度“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XX区统计局2021年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XX区统计执法报表(2021半年报)》、《XX区统计局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情况》、《XX区统计局“放管服”工作阶段总结》、《XX区统计局开展“双公示”工作自检自查报告》、《区统计局基层干部法治思维问卷调查结果统计表》、《XX区统计局2021年二季度“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XX区统计局2021年上半年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总结》、《XX区统计局2021年上半年普法工作总结》、《XX区统计局落实盘综治委〔2021〕6号、7号文件的情况》、《XX区统计局2021年上半年法律顾问工作完成情况总结》、《XX区统计局法律顾问聘任情况汇总、统计表》、《XX区统计局2021年行政执法案卷自评自查工作情况说明》、《XX区统计局2021年三季度“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XX区统计执法情况2021年年报》、《XX区统计局2021年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情况》、《XX区统计局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治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XX区统计局2021年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总结》和《XX区统计局2021年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秋季集中宣传活动总结》、《XX区统计局“2021年区委政法委重点调研文章”》和《XX区统计局2021年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总结》、《XX区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XX区统计局2021年依法治区工作自检自查报告》、《XX区统计局2021年政务服务工作自检自查报告》等工作任务。2、组织全局在职干部职工参加了2021年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2021年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已结束,XX区统计局全体在职工作人员均能按照要求积极上网进行法制学习,并能学够所需要的学分顺利参加无纸化考试。XX区统计局共35名在职工作人员,其中党员20人,群众15人。党员参考率和及格率均为100%,平均分为80.4分;群众参考率和及格率均为100%,平均分为78.13分。XX区统计局总积分为175126分,平均积分为5003.6分。3、根据《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加强法律学习培训的意见》要求,我局于2021年4月与昆明中智法律事务所继续签订了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并按照要求报送了《XX区统计局2021年上半年法律顾问工作完成情况总结》、《XX区统计局法律顾问聘任情况汇总、统计表》。因我局2021年无招商引资、决策论证、规范性文件草拟、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审查、以行政机关名义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和协议文本审查等各类涉法、涉诉事务工作,故我局的法律顾问未提供法律意见书。4、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今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二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加强《国家安全法》等法律的宣传普及,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根据区普法办《关于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盘普法办〔2021〕12号)要求,XX区统计局认真着手开展了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此次宣传活动让更多的社会公众接触和了解到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使全区统计系统及广大市民进一步巩固了国家安全观,特别是懂得如何依法履行自身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义务,全民共筑反奸反恐防谍长城。5、按照区政府办《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盘政办通〔2021〕45号)要求,XX区统计局于2021年6月起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双公示”工作列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为确保“双公示”工作的顺利开展,局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并明确具体分管领导,确定由局制度法规科牵头,对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资料台账进行整理汇总,局信息科对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在我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对照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疏理,目前XX区统计局行政职权共6类,27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182项,“追责情形”共155项。分别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其他行政职权和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无行政许可事项。其中行政处罚有20项职权事项,对应的责任事项150项,追责情形120项。多年来,我们对辖区内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行为的单位一直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通过开展法制宣传和说服教育,违法违纪单位均能及时改正错误,配合我们圆满完成工作。截止目前,XX区统计局未对辖区内的单位进行过行政处罚,从而也就没有行政处罚的公示信息。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好“双公示”工作,对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及时进行公示,为切实打造透明政府和公信政府,进一步促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贡献一份力量。6、认真开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按照精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我局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分阶段精简了行政审批事项。2008年,取消统计从业资格、统计人员岗位培训两项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同时将统计从业资格初审和部门统计、民间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并根据精简后的行政审批事项,认真做好规范细化工作和行政执法管理制度的进一步修改完善工作。2009年,又将统计注册登记和统计从业资格初审事项以及部门统计、民间统计调查项目审批两项行政审批事项转为管理服务项目,并认真做好管理服务项目的规范细化工作。2021年4月,为方便企业进行劳动工资年审,真正做到便民利民,经报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同意后,将劳动工资年审工作作为便民服务项目进驻到区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6月,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根据省、市统计局的通知要求,决定取消《统计注册登记》行政审批项目。按照云南省统计局《关于“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省级行政职权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21年6月起,全省范围内“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行政审批工作停止,今后不再办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同时为减轻企业负担,2021年7月1日起,劳动工资将不再进行年审。目前我局只有1项管理服务项目为:部门统计、民间统计调查项目审批。为真正做到服务群众企业,提高办事效率,我们切实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对服务窗口严格管理,对办事流程进行精简,来办事的群众和企业只要资料齐全,我们都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办结,并且办理事项均为零收费。通过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和简化办事流程,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同时行政行为的规范、监督管理的加强、服务质量的提升,真正做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让所有办事群众和企业均能开心而来满意而归。7、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认真贯彻《昆明市暨XX区2021年法治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力争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关心支持统计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XX区统计局于2021年12月4日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东华街道办事处新迎社区瑞鼎城购物公园开展了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向群众展开宣传,并现场进行咨询、讲解,通过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明了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理解和支持政府统计工作。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各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努力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社会氛围,通过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统,牢牢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努力开创统计工作发展新局面。(二)深入开展2021年“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区普法办《昆明市XX区关于进一步深化“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盘普法办〔2021〕3号)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落实中共昆明市XX区委、昆明市XX区人民政府转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21——2021年)》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区继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按照省、市、区普法办要求,XX区统计局认真开展进一步深化“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按照《XX区统计局2021年“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分工,局办公室和局制度法规科负责“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法律进家庭”活动的实施。对全局工作人员持续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国家公职人员在线学法及考试;二是区农普办和业务1科负责“法律进乡村”活动的实施。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质量抽查为契机,区农普办和业务1科利用入户调查对农户进行法治宣传,除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外,还有针对性的宣传了《宪法》、《刑法》、《民法》、《物权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三是制度法规科和各街道统计站负责“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活动的实施。为认真贯彻学习宣传8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力争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关心支持统计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XX区统计局于2021年8月10日上午在联盟街道办事处长寿路社区铁路广场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对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向群众展开宣传,并现场进行咨询、讲解,通过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明了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理解和支持政府统计工作。由各街道统计站按照辖区充分利用社区人力资源,在每个社区建立一支由统计专干和统计专员组成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利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时机,深入社区和学校,结合各个时期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发生在居民身边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为居民和学生开展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各街道办事处统计站工作人员也纷纷利用各自负责的网格,深入到社区,向商家及住户进行法制宣传,不断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把宣传的触角延伸到社会每个角落,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度,真正使法制意识、法治理念融入每一个公民的内心,成为每个公民文化心理的一部分,成为全社会共同的自觉意识和追求,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四是制度法规科、业务1科2科、普查中心、地方统计调查队和各街道统计站负责“法律进企业”活动的实施。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