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办2020年度工作总结范文及2020年工作思路2021年,在XX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温州市农办的指导下,我办坚持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七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为主线,推进农业绿化、农村美化、农民转型,推进转型保供,加强建设求创新,转变作风。一、当前工作开展情况(一)抓重点、攻关键,全域开展美丽乡村建设。1、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全域建设。按照《XX市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的总体设计和布局,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基础、以美丽乡村精品示范创建为重点,强化规划引领,加大投入力度,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因地制宜推进芙蓉镇创建浙江省第二批美丽乡村示范乡镇,龙西乡创建温州市美丽乡村标杆乡镇。全面提升虹桥乡野文化风情线、清江山海水乡风情线、中雁休闲文化之旅、大荆仙溪旅游环线、雁楠公路雁荡-芙蓉线等5条美丽乡村精品线,变“盆景”为“风景”。集中力量打造雁荡-芙蓉美丽乡村精品线,形成了以松垟慢街、环山生态园、筋竹涧农业观光园、黄金溪、后垟景观长廊、西塍公园等为依托的景观带。续建美丽乡村示范村7个,新增精品村20个,芙蓉镇获评省2021年度美丽乡村示范乡镇,柳市镇蟾东村、淡溪镇黄塘村、芙蓉镇后垟村、大荆镇中庄村等4个村获评省2021年度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2、深入实施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以等不起的紧迫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切实抓好历史文化村落的保护和利用工作。按照“一镇一品牌、一村一特色”的思路,深入挖掘各地资源禀赋和人文底蕴,加强古村落、特色村落保护开发,打造了一批“传承村落文明”的美丽乡村。恢复古街、古道,整治村落环境,黄塘、南阁等一批各具风情、充满乡愁的历史文化村落得以旧貌换新颜。黄坦硐村和下北阁村等省第五批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编制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古民居、古牌坊修缮取得阶段性成果。黄坦硐村着力打造了一条景观游步道,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适度开发利用。下北阁村完成宝亲堂、宝善堂修缮。黄塘村开展了周序安故居、三退屋、垟头屋等8座清代古民居修缮工作。上马石村三房民居、凤凰村冯豹故居等均已完成一期工程建设。3、扎实推进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乡村旅游资源优势,不断拓宽旅游服务领域,扎实推进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健康发展。全年农家乐共接待游客635.1万人,直接营业收入3.4亿元,农家乐营业收入增长率15.11%。一是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改造提升的若干意见》,进一步促进乡村旅游投资和消费,加快农家乐改造提升和转型发展。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旅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局等部门主要针对食品、消防、卫生、建筑及设施、休闲游乐项目等的安全进行重点检查。三是在电视台、报刊、网络对农家乐进行系统宣传。四是开展星级评定,今年组织相关部门对12家申报农家乐开展星级评定,经严格审核,4家农家乐通过审核。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22家星级农家乐。4、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全面落实省、温州市的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工作部署。全年共培训3638人,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其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2246人,转移农民就业技能培训1392人,发放培训证书3638本,培训后有1375人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培训后转移就业转移率98.8%。(二)破难点、出亮点,大力推进农村综合改革。1、完善机制,大力推进农房抵押贷款国家试点工作。2021年12月,我市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成功列入全国59个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市)之一。试点工作以来,通过引入协商估价机制,建立房产信息联网查询机制,完善办理流程,合理妥善处置抵押物,鼓励金融创新,促进农房贷款扩面增量,截至2021年12月底,我市农房抵押贷款余额54.37亿元,比试点前增加13.57亿元,受益农户21656户,位居全国首位,农房抵押贷款不良率为0.98%,比试点前降低0.3个百分点,资产质量良好。贷款余额规模和中期综合评估得分双居全国首位,得到熊建平副省长的肯定批示。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可复制推广的农房抵押贷款模式,切实解决了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目前全市26家金融机构已有15家开办农房抵押业务。同时,稳步有序推进“信联信惠农贷”行动计划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联信惠农贷考核办法,目前,贷款余额8.5亿元,受益农户4454户,缴存风险保障金1424万元。2、形成合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相关工作。我办作为农村综合改革专项小组的牵头单位,年初拟定我市农村综合改革专项小组2021年工作总结和重点改革项目,制定2021年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农村综合改革专项小组专题会议,分析各项改革项目进展情况、讨论存在问题并部署工作任务。与各责任单位密切配合,做好衔接拓展,分块专题细化制定具体操作方案,共同推进各项改革目标任务的完成。3、围绕考绩法完成新农村建设考核工作。年初根据省级和温州市级关于新农村建设考核任务和评分细则,我市2021年度新农村建设指标任务共计指标12类、细化指标30项,我办认真做好今年考核任务的部署,抓好责任落实和进展督查,完成各季度进度统计并进行进度情况通报,完成我市2021年度新农村建设考核工作。同时在各大媒体加强新农村宣传,营造全市上下关心、支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4、集中精力,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一是出台政策意见,强化要素保障。在《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乐委发〔2021〕16号)文件的基础上,补充了消除薄弱村“十条意见”,市财政安排项目资金投入2000万,新增用地指标100亩,扶持薄弱村转化。二是建立项目清单,规范项目管理。严格落实“项目可实施、要素有保障、回报达预期”原则,探索“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发展路子,制订“一村一策”消除方案,做好项目谋划工作。全市74个省定集体经济薄弱村完成100%转化,实现全市911个行政村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提前两年完成任务。(三)抓提升、促长效,全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1、切实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试点。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基础上,全面完成了后垟村等10个村的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省级试点任务,91个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有效处理剩余村任务,以及在柳市镇等13个乡镇开展的250个温州市级垃圾分类处理试点任务。今年共建成9座太阳能沤肥房、7座垃圾资源化处理房、购置9台机器设备、设置1105个垃圾分类收集点、配备5048个分类垃圾桶和33416个户用分类垃圾桶,购置36台电动垃圾运输车。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有效集中处理村覆盖率已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村覆盖率达到55%,已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年度任务。建立了“门前三包”、村规民约和专业保洁相结合的运行维护长效管理机制,走出了一条“农民可接受、财力可承受、面上可推广、长期可持续”的农村环境整治新路子。2、保质保量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建设项目。今年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扫尾年。三年任务共274个,其中自建集中型项目190个,完工171个村,已综合验收125个村,已移交88个村,其中37个正在办理移交手续;分户式项目已完工84个,竣工验收后直接交于农户自行维护。一是切实抓好工程质量。工程现场质量巡查,继续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建市级质量巡查小组,对施工项目进行不定时的抽查;对甲供材料的质量管理,联合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院和XX市质监局,对材料进行了多批次抽检。二是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百日攻坚”行动。为加快项目进度,今年6月份到9月份,开展了我市农村生活污水“百日攻坚”行动,有效推进了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项目进度,成效显著。三是严格把好验收关。聘请第三方质量巡查机构,开展日常质量巡查,并进一步完善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综合验收办法,有序的推进三年项目验收工作。四是积极与各部门对接。积极与市行政执法局、水环境处理公司对接,多次召开协调会议,确定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后期运维的主体、项目移交的方式和具体考核的要求等。五是确定了项目的结算办理的办法。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机构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后期结算审核工作,有效的开展了项目结算的办理。目前结算已办理55个项目。(四)严审核、重监督,全面实施精准扶贫战略。1、开展新一轮低收入农户调查认定工作。根据省有关要求,开展新一轮低收入农户调查认定工作,联合制订《关于开展低收入农户认定工作的通知》(乐扶办〔2021〕5号),明确工作重点、认定程序及工作要求,多次召集各乡镇(街道)民政和扶贫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动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截至目前,我市共录入浙江省扶贫信息管理系统低收入农户11109户,20508人,切实完成省、市工作任务。2、开展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紧盯认定的低收入农户群体,分析低收入农户致贫原因,了解他们的帮扶需求,落实帮扶责任人,因地制宜,分类实施,量身定制帮扶方案。积极完善项目扶贫、产业扶贫、光伏扶贫、金融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等扶贫举措。确保实现低收入农户人均收入增长率10%以上(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人均年收入增长15%以上)。一是开展金融扶贫。以扶贫小额贷款为重点,向扶贫龙头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和有能力有意愿、具备创业条件、有还款来源的低收入农户发放财政贴息贷款。全年共发放小额扶贫贷款1.1亿元,受益农户2355户。二是开展项目扶贫。2021年,继续加大对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的扶贫项目资金力度,全年已对100个扶贫项目补助2410万元,受益农户达9万多人。三是开展安居圆梦差异化补助。根据温州市工作部署,结合我市住建部门D级危房补助工作,对乡镇、街道申报的低保、低边D级危房补助对象给予补助。目前名单正在审核中。四是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根据今年新一轮低收入农户调查认定结果,及往年结对帮扶和“干部能人帮户”活动情况,调整结对帮扶方案。协助做好结对帮扶协作做好结对帮扶和革命老区慰问活动相关工作。3、严格规范扶贫项目资金使用。一是开展扶贫领域重点督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部署精神,市纪委牵头市财政、民政、农办等单位,组建了5个专项督查组,对12个乡镇、街道开展扶贫领域重点督查。重点巡察扶贫政策是否得到贯彻落实,工作人员在扶贫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扶贫资金是否存在贪污挪用、虚报冒领等问题,在巡察中发现的工作的不足,已立即着手整改。二是完善资金政策。联合市财政局修订完善《XX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讨论稿),规范扶贫资金扶持范围、资金分配、使用和监管等,切实发挥扶贫资金效益。三是加大带动低收入人群增收项目的扶持力度。加强对乡镇(街道)项目申报谋划方面的指导,在项目申报时,正确处理好低收入群体直接增收项目与其他项目的关系,提高直接增收项目的占比,使项目补助由输血向造血转变。4、完善扶贫工作机制。一是积极壮大扶贫工作队伍。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抓、市扶贫办牵头实施,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脱贫攻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扶贫办充当好协调员的角色,做好各部门行业扶贫的牵头工作和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组织工作,协调各部门进一步增强扶贫意识,落实扶贫责任,在研究工作、制定政策、安排项目、分配资金等环节,能够充分考虑扶贫的需要,努力调动各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向欠发达地区聚集;二是加大扶贫资金筹集力度。进一步加大用于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民生项目、产业发展等扶贫项目资金的倾斜力度,统筹欠发达地区发展资金1.63亿元;三是建立年度精准扶贫工作考核制度,分解扶贫工作年度任务,明确今年各乡镇(街道)精准扶贫工作重点,以考核为手段,落实各项责任,促进各项工作有效推进。(五)严要求、强保障,切实加强作风效能建设。1、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两个责任”。2021年,我办党组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在抓好各项工作业务的同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履行“两个责任”。我办在年初研究制定了《XX市农办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2021年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