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高中政治 专题三 信守合同与违约 第四框 违约与违约责任课件 新人教版选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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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三信守合同与违约第四框违约与违约责任专题三信守合同与违约教学目标学习目标列举日常生活中的事例,说明违反合同应依法承担的违约责任。1.明确违约及违约责任。2.知道实际违约的表现。3.了解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4.懂得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一、违约行为与违约责任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有时难免会因为一些_______原因导致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_____,这就构成了违约。2.违约一方应当承担的_____责任,就是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既是不履行合同义务者应该付出的_____,也是法律对权益受损的一方给予的_____。主客观约定法律代价救济二、实际违约的表现违约分为_____违约与_____违约。实践中常见的是_____违约,即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具体包括:_____履行、_____履行、不完全履行和_____履行。预期实际实际不能迟延拒绝三、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违约行为的免责有_____和_____两种情形。法定免责情形最常见的就是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约定免责情形是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免责情形。法定约定[探究]1.2016年5月1日,王某与李某到影楼拍摄结婚照。王某与影楼签订婚纱摄影合同:影楼为王某拍摄超值婚纱艺术照套餐共18张,价款2988元。一周后,王某前来看照片小样时,感到与影楼当时推荐的样片相差甚远,遂提出解除合同,要求影楼退款。影楼拒绝退款,同时承诺可以重新拍摄。双方经协商后约定:此前发生的费用由影楼承担,影楼为王某重新拍摄,直到王某满意为止;王某与李某应在2016年8月15日前到影楼补拍照片。后因李某出国,王某与李某的感情发生危机,双方没有去影楼补照。同年9月,王某与李某离婚。王某要求影楼返还2988元摄影费用,影楼答复“谁来补照都行,不能退款”,王某则认为双方当时协商后,已经形成了新的摄影服务合同,只是因为离婚这一客观原因导致无法补照,所以只能解除合同退款。影楼对双方变更合同不持异议,但认为王某未在合同变更后的3个月内拍照,违约在先,坚持只能继续履行合同补照,不能退款。如何评析上述案例?[提示]当发生不可抗力时,合同当事人基于《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享有免除或减轻责任的请求权,但迟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不享有此项权利,即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如果对方当事人要求继续履行且该继续履行的要求符合合同法的规定的,迟延履行方仍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但在这种情况下,迟延履行方基于《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享有合同法定解除权,一旦合同解除其无须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守约方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本案中,王某因未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到影楼拍摄照片而构成违约,因此影楼有权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继续履行合同。可是,王某离婚这一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致使王某签订婚纱服务合同的目的落空,此时继续履行该合同对于王某已无意义。虽然迟延履行期间发生了不可抗力,但不能免除王某的违约责任,但其有权基于不可抗力行使法定合同解除权。法院应判令解除合同,由王某赔偿影楼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四、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难免给另一方带来损失。对此,合同法规定了_________、_________、采取_____措施和支付_______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继续履行赔偿损失补救违约金[探究]2.某甲与某乙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某甲将其名下某物业以3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方,合同约定了某甲委托担保公司赎楼,并且约定某甲应在公证委托后一个月赎出楼,在赎出楼后一周时间内去办理房地产的过户手续,约定违约金人民币30万。某甲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了公证委托手续,然后在签订资金监管协议时,因某甲的身份变更,由大陆居民变更为香港居民,而这时房价迅速上涨,某甲不想再出售该物业,在中介和买方多次催促其去相关部门办理证明手续的情况下,某甲仍以其时间不够为由进行推托,至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半月,仍然无法赎楼,某乙遂委托律师发函进行催告,要求某甲履行相关手续。某甲不理,催告期到后,某乙向法院起诉,要求某甲承担违约责任。甲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吗?[提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难免给另一方带来损失。对此,合同法规定了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和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某甲推说其身份变更无法办理过户,这不是其故意造成的,不应承担违约责任,但经过了解,某甲身份虽然变更,但只需要办理好相关的证明,仍然可以办理过户手续,而某甲在某乙进行催告后,仍然不去办理相关手续,实属违约,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30万。虽然某甲身份变更没有按照正常的时间办理过户,这不是双方的原因造成的,但这不是说完全不能完成过户手续,只需要去办理相关的身份证明手续,仍然可以办理,某甲在看到房价上涨后,以其身份证变更为由推托不想去办理过户,而某乙在进行合理期限的催告后,某甲仍然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显然存在违约。违约与违约责任合同不可轻违违约行为与违约责任实际违约的表现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教材P51“探究问题”提示本探究活动旨在引出本框主题,即什么是违约以及违约的法律责任。(1)小凡的爸爸要求解除旅游合同,与旅行社协商不成,从而产生纠纷。(2)支持旅行社。从本案事实看,小凡的爸爸所提出的理由不构成合同法规定的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故必须与旅行社协商一致,才能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单方不履行合同就构成违约,必须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教材P52“探究问题1”提示本探究活动旨在介绍属于违约行为但免于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说明违约行为通常会带来相应法律后果、违约方须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法律规定属于免责情形的,则无须承担法律责任。不可抗力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情景一属于因不可抗力导致旅行社无法履行合同,旅行社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情景二并不属于不可抗力,因为房地产公司应当预见到下雨,并且可以采取相应措施克服因为下雨带来的不利影响,故房地产公司应当承担延期履行的违约责任。教材P52“探究问题2”提示本探究活动旨在探讨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多种,法院的判决并没有支持原告方要求继续履行的诉讼请求,因为该套商品房已经另行出售给了石某,并且石某已经取得了房产证,开发商不可能向原告实际交付该套房子,故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法院判决开发商退还房款,支付赔偿金是正确的,问题是如何确定赔偿金。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有约定就根据约定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来赔偿;如果没有约定,则按违约给原告带来的损失赔偿,包括预期利益的损失,如现在同类商品房的市场价格上升到了180万元,则可以计算其预期利益损失为30万元(180万元-150万元=30万元)。一、违约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1.违约行为,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行为具有以下特点:(1)违约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2)违约行为是以有效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3)违约行为在性质上都违反了合同义务。(4)违约行为在后果上都导致对合同债权的侵害,违约行为包括了各种不同的类型,如不能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拒绝履行。2.不存在法定和约定的免责事由违约方能够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必须举证证明其存在法定和约定的抗辩事由,法定事由主要限于不可抗力,而约定事由主要是免责条款。上述两个要件是违约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不过当事人要请求违约方承担违反某个具体合同义务的责任,还需要根据该合同特定性质和内容负不同的举证责任,非违约方请求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毫无疑问应当举证证明损害事实的存在,但损害事实本身并不应成为违约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违约责任不同于也不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它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只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可以由当事人约定而确定。下列属于违约种类的情形有()①不能履行②迟延履行③不完全履行④拒绝履行A.①②③B.①②④C.②③④D.①②③④[解析]违约分为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实践中常见的是实际违约,具体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拒绝履行,因此①②③④均符合题意。[答案]D[针对训练]1.违约责任具有的特点是()A.既包括合同订立阶段的缔约过失责任,也包括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B.只能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C.以制裁性为其基本目的D.只能由法律规定,不能由当事人约定解析:选B。A、C、D都不符合题意,应选B项。二、赔偿损失与继续履行的区别《合同法》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可见,这两种补救方式是各有特点、不能相互替代的。继续履行所具有的特殊功能表现在:1.继续履行是实现合同目的、维护合同纪律所必须采取的补救方式。只有通过继续履行方式,才能使债权人获得原合同规定的标的,并能防止违约当事人通过违约而从事投机行为,获得不正当利益。2.从举证责任来看,受害人采用继续履行的补救方式可不必承担对实际损失的举证责任,因而在损失难以确定的情况下继续履行更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当然,尽管违约当事人不得以其他补救方式代替合同的继续履行,但对受害人来说,在其他补救方式特别是赔偿损失方式能够有效地维护其利益情况下,完全可以放弃继续履行,而采取其他的补救方式。3.在继续履行仍不足以弥补债权人的损失的情况下,应允许受害人要求赔偿。如对这一部分损失不予赔偿,不仅不能保护受害人利益,也不能有效地制裁违约当事人,维护交易秩序和安全。当然,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考虑到继续履行已使当事人获得了期待利益,因而不能要求债务人再赔偿这些利益的损失。(1)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如果一方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要求,另一方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或几种补救措施,作为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继续履行所具有的特殊功能表现在()①继续履行是实现合同目的、维护合同纪律所必须采取的补救方式②在损失难以确定的情况下继续履行更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③只有通过继续履行,才能使债权人获得原合同规定的标的④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赔偿损失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解析]④是赔偿损失的特点,排除,应选A项。[答案]A[针对训练]2.甲乙订立了一份大额合同,其中规定,任何一方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10万元。现在由于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万元,预期可得利益损失5万元。甲应当赔偿乙________元。()A.7万B.10万C.12万D.15万解析:选C。在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中选择有利于受害方的数额。三、全面把握定金与其他责任形式的关系(重难点)1.定金与违约金定金与违约金都是事先约定的,并都具有制裁违约行为的性质。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这就是说由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定金就是违约定金,它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都具有相同性,因此二者不能并用。所以在当事人既约定了定金又约定了违约金的情况下,应当允许并且只能由非违约方选择一种对其最为有利的责任形式。2.定金与赔偿损失定金是一种独立的责任形式,其适用不以实际发生的损害为前提,定金责任的承担也不能替代赔偿损失,这就是说,既不能将定金责任作为赔偿损失的最高限额,也不能在计算损害赔偿时将定金列入其中,当然,如果同时适用定金和赔偿损失,其总值超过标的物价总和的,法院应酌情减少定金的数额。3.定金责任与继续履行由于我国法律规定的定金是违约定金,因此一方违约以后,违约方承担定金责任不得免除其继续履行的义务,可见定金责任能够与继续履行并存,但如果当事人特别约定其设定的不是违约定金而是解约定金,则当事人可以在放弃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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