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词解释1、南北面官制:辽朝统治者针对统治区域内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民族,采取“因俗而治”统治方法建立的两套行政体制。北面官为统治契丹和其它游牧民族所建立的一种特殊制度,担任者一般是契丹贵族,主要是宗室和外戚。南面官是辽统治者模仿唐代制度而建立的一套管理汉人的机构。由于决策权掌握在北面官机构,所以南面官中书省、门下省都有名无实。2、四季捺钵制:也称作四时捺钵制。捺钵,契丹语,意为行帐、营盘,是契丹国君主出行时的行宫,即临时居住处。契丹国其实既有皇都,也有五京之制,然而契丹皇帝一年四季却巡幸于四捺钵之间,政务皆在捺钵中处理,捺钵之地实际上是契丹国的政治中心、最高统治者所在地;皇都和五京是宰相以下官僚处理政务特别是汉民政务的地方,这是契丹立国以后政治管理的一大特色。3、家支:家支即家族支系,是凉山彝族社会组织形式,它是以父系为中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结合而成的社会集团。以采取父子连名的办法来保持血缘关系的巩固和延伸,若干代以后形成一条家支链,凡是本家支成员都可以从这链条上找出自己的名字。4、单于:是匈奴人对他们部落联盟的首领的专称,意为广大之貌。单于始创于匈奴著名的冒顿单于的父亲头曼单于,之后这个称号一直继承下去,直到匈奴灭亡为止。而东汉三国之际,有乌桓、鲜卑的部落使用单于这个称号。至两晋十六国,皆改称为大单于的称号,但地位已不如以前。5红山文化:红山文化以辽河流域中辽河支流西拉沐沦河、老哈河、大凌河为中心,分布面积达20万平方公里,距今五、六千年左右,延续时间达两千年之久。红山文化的社会形态初期处于母系氏族社会的全盛时期,主要社会结构是以女性血缘群体为纽带的部落集团,晚期逐渐向父系氏族过渡。经济形态以农业为主,兼以牧、渔、猎并存。。6、猛安谋克制:产生于女真氏族社会末期,是一种部落联盟的组织形式,最初是以血缘为纽带建立起来的,后来逐渐由血缘组织向地域组织转化。氏族、部落首领在进行生产或行军时,按率人数多少,称为“猛安”或“谋克”。1114年,阿骨打重新规定“猛安谋克制”,以100人为一谋克,十谋克为一猛安。平时出猎、战时作战,这样不仅节约财政支出,还保证有较高的战斗力。猛安谋克是女真人兼具军事、政治、生产三方面职能的社会组织。7、盟旗制度:清朝为分化蒙古族,控制其上层贵族而实行的政治制度。天命九年(1624)后金统治者对归附的蒙古部众,按八旗组织原则,在其原有社会制度基础上划分八旗,后复以此办法陆续安置归附的蒙古诸部。至乾隆三十六年(1771),土尔扈特部蒙古返归中国后,全蒙古部众悉数被纳入盟旗体制。此制自初置至完备,历时一百四十多年。8、丝绸之路:丝绸之路是指起始于中国古代长安和洛阳,连接亚洲、非洲和欧洲的古代陆上商业贸易路线。1877年,德国著名地质学家、地理学家李希霍芬首先提出“丝绸之路”一名,因它的最初作用主要是运输中国古代出产的丝绸。所以此名为世界各国人民和学者所接受。其后,德国的历史学家赫尔曼对丝路作了进一步的文献考察,并将这一考察延伸到地中海两岸和小亚细亚,进一步扩大了人们的视野。于是,“丝绸之路”这个名称很快传播开来,沿用至今,逐渐成为古代东方与西方之间文化交流的代名词。这个名称对于绿洲之路和草原之路同样适用。9、羁縻府州:唐代周边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的一种带有自治性质的地方行政机构。由少数民族首领充任刺史或都督,并允许世袭其职。还有财政上的自主权,但必须接受唐代在地方设置的最高行政机构都护府的监领。体现了唐代对少数民族采取笼络政策和松散管理方针,有利于民族之间的和平相处和自然融合。10、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中央封建王朝在边疆民族聚居区和杂居地带实行的一种地方政治制度,中央王朝对内属的各民族或部落酋长(首领)封以官爵,赐以名号,让其世袭统治原有的各民族人民,中央王朝只通过这些民族首领进行间接统治;同时,又规定各民族首领必须承认中央王朝委派的官吏,承认其统治区域是中央王朝统治下的一部分,并听从中央的征调,按期交纳一定的贡赋。11、改土归流:是指明清两代在少数民族地区废除世袭土司统治,而改任流官统治的一种政治措施。最初是利用土官犯罪、绝嗣等时机取消土司统治权力,到明永乐十一年平定贵州思州、思南两宣慰使之乱后,废除土司制度,设立贵州布政使司。清朝更加紧在云南、贵州等省推行改土归流政策。改土归流有利于消除土司制度的落后性,同时加强中央对西南地区的统治,促进边远地区的发展以及与内地的经济、文化交流。12、初郡政策:第一,推行“以其故俗治”的政策,即不改变西南夷各族原有的生产方式和各民族统治者的地位,和西南夷各族首领建立起联合统治,即羁縻统治。第二,对西南夷各族首领“厚赐缯帛”,利用汉朝丰富的物质来吸引各民族的首领,以争取他们内属,加入到统一国家之中。第三,免征赋税,由于西南夷各民族社会形态不一,土地所有制复杂,不宜实行中原的租赋制,因此汉王朝在西南夷各族中采取了“无赋税”的政策。第四,移民屯垦。第五,选派廉洁官吏。第六,帮助西南夷各民族发展生产和文化教育,这是汉朝治理西南夷的一项重要内容。汉朝在推行初郡政策后,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不仅使西南夷地区经济生产、文化教育有了较快的发展,而且社会秩序安定,很少有人民起来反抗,使汉朝对西南夷的统治得以巩固和加强。13、东北族系演变:汉族肃慎族——挹娄——勿吉——靺鞨(渤海国)——女真(金朝)——满洲(清朝)——夫余夫余族————高句丽(骊)——百济——乌桓——拓跋氏(北魏)东胡———鲜卑————宇文氏(北周)——契丹——慕容氏(前燕)——室韦——蒙兀室韦——蒙古(元朝)一、北方民族南下的影响。1、政治上:北方游牧民族的南下多是以战争的形式,对中原王朝的统治造成了巨大的冲击,造成中原地区政治不稳,社会动荡。而且北方民族的南侵总是伴随着劫掠,对中原农耕地区造成了巨大的人口和经济损失。更有许多北方的游牧民族推翻了中原的王朝,建立了新的朝代,比如北魏、元朝、满清等。2、经济上:如果北方民族是移民的方式南下,那么有利于促进经济交流,刺激经济发展。如果北方民族是以战争的方式南下,那么他们的南下对中原地区的农耕经济会造成巨大的破坏,不论是农业、商业还是手工业都会因战争的受到影响,经济不可避免的会出现衰颓。而中原地区的人们受战争威胁会往比较安全稳定的南方迁移,给南方带来了充足的劳动力,又促进了南方地区的经济发展。3、文化上:北方民族的南下促进了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文化交流,带来了文化的丰富与繁荣。北方游牧民族独特的音乐、舞蹈、美术、服饰等都给中原地区的文化注入的新的血液,带来了新的灵感。而中原地区先进的技术和文化同样对北方游牧民族是巨大的吸引,北方民族吸收了中原地区的文化和技术也促进了他们社会的发展。4、民族融合上:北方民族的南下增加了南北不同民族之间的交往,客观上促进了民族融合。尤其是北方民族建立政权的时期,更是打破了南北民族交往的障碍,也削弱了汉族对其他民族的排斥心理,极大的加深民族的融合,促进了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国的产生。二、北魏孝文帝改革内容。北魏统治者为什么以同化自己文化的方式来加强统治?内容:第一,推行均田制、三长制和租调制。第二,实行官吏俸禄制,严惩贪污。第三,迁都洛阳。第四,革除鲜卑旧俗,接受汉族先进文化。主要内容有改官制、禁胡服、断北语、改复姓、定族姓。1、北魏统治阶级是被中原汉族视为异族的鲜卑族,而且北魏是通过侵略战争占领的中原地区,所以北魏社会的民族矛盾和社会矛盾都十分尖锐。为了缓和社会矛盾,尤其是平复此起彼伏的农民起义,孝文帝才推行改革以鲜卑族汉化的方式来缓和矛盾,维持社会稳定和巩固统治。2、孝文帝幼年接任皇位,又因北魏皇室采用“立其子杀其母”的继位方式,所以孝文帝从小便在冯太后的抚养下长大。冯太后是汉族人,从小便以汉族文化教育孝文帝,所以孝文帝十分推崇汉文化,才会推行学习汉族的改革。3、汉族的农耕文化比鲜卑族的游牧文化更加先进成熟,北魏历代君主都十分重视学习汉文化。也只有汉族的农耕的生产方式,才能满足整个国家的粮食需求,所以孝文帝即使想实行民族同化政策也只能以文化上处于优势地位的汉族为同化目标,而不是反过来让汉族学习鲜卑族。4、汉族的政治制度、生活方式、生产方式都比鲜卑族系统成熟,孝文帝希望以全盘汉化的方式来迅速的建立起完整的统治体系,以稳固自己的统治,同时也促进鲜卑族文化和社会的进步。三、凉山彝族家支制度家支,彝语称为“措加”或“措西”。它是内部严禁通婚,并以父子连名制的谱牒作为纽带联结起来的父系血缘集团。在这个集团中,随着人口的繁衍,按血缘关系的亲疏,分为若干大支和小支,小支之下,便是为数众多的个体家庭。家支对个体家庭和成员有一定的约束力,但家支成员彼此之间没有统治和隶属的关系。各个黑彝家支所管辖的地域大小不等,人口多少和势力强弱不一,但在政治上彼此互不统属。黑彝家支内部没有常设的统治机构,但每个家支都有数目不等的头人,彝语称为“苏易”和“德古”。他们是通过选举产生或任命的,因为他们精通习惯法,善于权衡阶级关系和家支势力的消长,能在日常生活中排解纠纷,维护黑彝的统治利益,所以他们被黑彝奴隶主拥戴出来。家支除头人外,还有家支议事会。议事会分为小型议事会“吉尔吉铁”和全体成员大会“蒙格”两种。“蒙格”由黑彝家支中有威望的头人主持,与会者都可以发表意见。当发生争执时,头人与老人的意见往往起决定性作用。凡经会议决定的事项,家支成员都得遵守。黑彝家支在社会生活中主要有两种职能:①对内职能,主要是维护黑彝等级特权和统治地位,协调黑彝个体家庭之间的平衡,加强内部团结,保障全体黑彝等级对被统治等级成员的统治和剥削,镇压广大奴隶和劳动者的反抗。②对外职能,主要是组织冤家械斗,血族复仇,向外掠夺奴隶、土地和其他财物,或防御来自其他家支的这种掠夺和袭击。黑彝家支对其成员利害攸关,互相结合十分紧密,所以黑彝成员一旦被家支开除,就意味着失去作为一个黑彝的一切等级特权和家支的天然保障。被统治等级中的曲诺和部分阿加也有自己的家支,习惯上通称为“白彝家支”。在形式上和黑彝家支一样,也是父系血缘集团,也有父子连名制的谱系,也有大、小头人和家支会议。但由于白彝家支各户成员分别隶属于不同黑彝家支的统治,因此一般没有自己完整的管辖区。白彝家支尽管在组织本家支成员反抗黑彝统治、保障自身利益的斗争中,可以起到一些作用,但由于该家支各户成员分散隶属于各自的主子,实际上处于被统治、被奴役的地位。白彝家支头人已成为黑彝奴隶主对内剥削、镇压,对外掠夺的驯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