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之子李广田走近作者李广田(1906—1968),号洗岑,笔名黎地、曦晨等。山东邹平人。曾与北大学友卞之琳、何其芳合出诗集《汉园集》,被称为“汉园三诗人”之一。前期作品大多抒写内心感怀和乡土人生,追求恬淡静美的文风和浓厚的泥土气息。抗战爆发后,随着生活的变迁和思想进步,所作散文视野较前开阔,静美的氛围渐为感奋的心曲和警策的理趣所代替,文笔更为练达简洁。地之子李广田我是生自土中,来自田间的,这大地,我的母亲,我对她有着作为人子的深情。我爱着这地面上的沙壤,湿软软的,我的襁褓;更爱着绿绒绒的田禾,野草,保姆的怀抱。我愿安息在这土地上,在这人类的田野里生长,生长又死亡。我在地上,昂了首,望着天上。望着白的云,彩色的虹,也望着碧蓝的晴空。但我的脚却永踏着土地,我永嗅着人间的土的气息。我无心于住在天国里,因为住在天国时,便失掉了天国,且失掉了我的母亲,这土地。1933年春这是一首自由诗。全诗分两节。第一节直接倾吐诗人对于土地的深情。第二节由“地”而转向“天”。《地之子》的作者正是从“大地”与“天国”的这种比照中,进一步升华了对大地母亲的爱怜之情,增强了诗作的哲理性与感染力。这一节的前半部分歌唱美丽的“晴空”与第一节内容相对应,将读者的思绪从地下引到蓝天白云,却不料诗人笔锋一转,又回到地上。这一突然的跌宕,是为了引出后面的结语:“因为住在天国时,/便失掉了天国,/且失掉了我的母亲,这土地。”进一步肯定诗人作为“地之子”对大地的热爱,将感情推到极点,这种反衬的跌宕艺术手法,能加强读者感受,深化诗作的内涵。如何理解本诗的结语“因为住在天国时/便失掉了天国,/且失掉了我的母亲,这土地”?【明确】诗人像希腊神话中的巨人安泰一样从大地母亲的怀中吸取信念和力量,只要与大地母亲接触,他便力量无穷,所向无敌;而一旦被对手举到空中,他就失去了力量。诗人用反衬跌宕的艺术手法,进一步肯定诗人作为“地之子”对大地的热爱,将感情推到极点,以加强读者感受,深化诗作的内涵。如何理解本诗中的“大地”?这大地可以理解为诗人赖以成长生活的故乡家园,广袤富饶的土地;也可理解为养育自己的祖国母亲,具有深厚的文明积累的民族土壤;也可以理解为生生不息的饱含了全部意义的人间。(1)语言非常朴实,感情真挚。“我愿安息在这土地上,/在这人类田野里生长,/生长又死亡。”只有真爱土地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诗句。欣赏时要注意诗中出现的“母亲”“襁褓”“怀抱”这些比喻;还要注意两节诗中“大地”与“天国”形成的比照对于深化主题所起的作用。(2)直抒为主的情思言说方式诗人表达情思时综合了主观表现与客观再现,以直抒为主兼及其他,抒发由客观物象孵化的心灵意绪,创造了融合事物与心灵的情思言说方式。如诗中以“襁褓”“保姆”作比,渗透出对大地的浓情厚意;最后还用“天国”与“大地”的对比,强化了感情的明朗浓烈。这种言说方式避免了直抒的浅露与纯用意象抒情的迷离,隐显适度,质感而明朗。(3)质朴的语言风格口语式的叙述直接、随意、自然,不故作高深之语,更无洋化妩媚之嫌,词汇语象都稳熟平凡,自由舒展的语言态度与自然质朴的生命谐调得天衣无缝。它诚然是“大地之子”的心声,散发的是泥土的气息。当我们一读它,就会被一种隐藏其间的深沉的感情力量所打动,它有如表面平稳,不溅水花的汹涌潜流,有如起伏平缓的大山,也似在地底下运行的地热。(1)《地之子》是李广田早期诗中的代表作,它以浑厚深远的意境,清新醇美的语言,集中表达了作者对祖国土地的炽热感情,反映了他初期形成的现实主义人生观念。诗的情调质朴、蕴藉、深沉。用拟人化的艺术表现手法,显示出了作者与祖国土壤的血肉联系。(2)《地之子》所展示的这种脚踏实地、扎根于生活土壤的精神,标志着李广田当时的思想和创作开始踏上了一块坚实的基地,从而逐步走向广阔的世界。《地之子》所具有的思想内容不仅在当时是弥足珍贵的,时至今日,仍然有着陶冶情操、激励人们进取的积极意义。诗的第一节,首先表明他自己是土生土长的,对于“大地”,“有着作为人子的深情”。用沙壤比襁褓,用田禾、野草比保姆,确切地显示大地与诗人的母子情深。诗的第二节说他立足地面,昂首望天,决不为天上变幻的白云、彩虹和碧空所引诱,他的脚印永踏着土地,永嗅着人间的土地的气息。拓展我爱这土地艾青1938年假如我是一只鸟,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这被暴风雨所打击着的土地,这永远汹涌着我们的悲愤的河流,这无止息地吹刮着的激怒的风,和那来自林间的无比温柔的黎明……——然后我死了连羽毛也腐烂在土地里面。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