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政策与战略】1陈宜瑜院士:科研需要宽容失败科学时报记者刘英楠来源:《科学时报》2006年4月10日国家科学再次面临发展春天之际,宽松科研环境的营造再次成为国人关注和讨论的一大焦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陈宜瑜院士一贯坚持,营造宽松环境是推动自主创新的重要保障;并于日前再次重申:基础研究具有厚积薄发、探索性强、进展难以预测等特点,最大限度地尊重和保护科学家的创造精神,让他们潜心研究、长期积累从而实现自主创新,必须宽容失败、防止急功近利和短期行为。人的主观能动性是认识自然规律的重要保障和动力,在分析、探索世界本原的科研活动中尤其不可或缺。切实调动人学习、钻研的积极性的手段,一般认为在于设置一个富有吸引力的奖励系列,所谓“重奖之下,必有勇夫”,只要赏格够高,再难的题目似乎都能迎刃而解。与长期以来的重奖政策对应的,是历史上让失败者们望而生畏的严刑重罚——不是吗?最高明的统帅,例如诸葛孔明、梁山吴用等,往往巧施妙计激手下大将立下“败则死”的军令状,之后率兵出征似乎果然战无不胜。然而,恰恰是在现代管理学中,“宽容机制”成为“激励理论”的关键课题之一。首先,随着社会不断发展、文明不断进步,人类开发资源、利用环境的能力不断增强,社会竞争更多朝向共存、多赢的方向发展,“不宽容”基本上和“不人道”挂钩。其次,即使从功利的角度出发,重奖成功、严惩失败也可能成为阻碍进步的一大根源——它部分导致一些干部患上“政绩急躁症”,重“显绩”轻“潜绩”,专图“表面风光”;重近期效果轻长远利益,为官施政从来热衷“短、平、快”;重局部利益、轻全局利益,但求自己拥有,不管全国所求;避实就虚,拈轻怕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陈宜瑜院士指出,当前一些部门的科技管理人员,同样片面追求简单量化的科研“政绩”,缺乏对基础研究厚积薄发特点的深刻认识;往往片面强调基础研究的“物化”功能,而忽视其教育和文化功能。这些做法加剧了学风浮躁的蔓延,可能从根本上导致科研资源的浪费和自主创新能力的下降。要解决这些问题,必然要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破除那些束缚创新思想的体制性障碍和其他制约因素,努力构建鼓励创新、支持创新、保护创新的宽松和谐环境,克服“科学研究只能成功不能失败”的认识误区。“自由探索意味着失败不可避免。”陈宜瑜指出,科学研究具有很强的探索性、不可预测性,先定的百分之百的成功,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规律。众多科技界先驱对“失败是成功之母”早有深刻认识,有战略眼光的科学家和科技管理专家向来认为,即使屡试屡败的科研课题,往往同样具有巨大价值,它们为最终的成功积累宝贵的经验教训,进而排选出直通真理之路。从这个角度来看,宽容失败实质上是催生创新成果的温床。陈宜瑜强调,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从来力求做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保护科学家“细听蝉翼寂,遥感雁来声”的科学敏感,引导科学家发扬“板凳须坐十年冷”、“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勇攀科学高峰。在这一理念和方针的指导下,我国基础研究即将步入何种崭新局面,怎不引人翘首企待?2程国栋院士呼吁给科研人员“松绑”作者:科技日报记者马波发布时间:20060307来源:《科技日报》2006年3月7日把漫画作为“发言”材料附件的政协委员,不知是不是只有程国栋院士一人。画中,一个人抱着一只大猫在满头大汗地逮耗子,漫画的题目是:“逮只耗子真难!”程国栋用这张漫画来给科技人员“画像”。在他看来,目前的科技管理方式有些像是让科技人员“抱猫逮耗子”。他认为,这种对科技人员频频加以干预的做法,不会收到好结果;不越俎代庖,给科技人员更多自由,自主创新才会有更好的成果。“我们的科研管理太急于求成,总想立竿见影,今年给经费,明年就要见闪光点;频繁的检查、评估;还把成果与待遇紧紧地捆绑在一起。结果,多数科研人员跟着指挥棒转,太多的‘突破、发现、国际领先’,造成学术界的浮躁现象,结果是原创性的成果少,能达到国家一等奖的成果少,学术水平跻身国际前沿的顶尖人物少,使中国成为发表文章的大国,而不是学术、科技强国。”更为严重的是,这样的科技管理形式还让科研人员没有了静下心来搞科研的时间。程国栋拿出了一组调查数据:去年12月,浙江省科协发布了2005年浙江省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的主要数据。其中,科技工作者用于科研(指看论文、从事实验等与科研直接有关的活动)的时间,平均每人每年为4.11个月;而且,职称越高,花在科研上的时间越少,正高级科技人员用于科研的时间只有3.44个月,约占全年的1/4。程国栋发问:“对比上世纪60年代实验室彻夜灯火通明,5/6以上的时间用于科研的情景,现在的工资待遇已是原来的10倍,而工作时间只有1/4,这是不是太不合理了?”程国栋感叹:“马克思不把大英博物馆的地毯踩出一行脚印来,写不出《资本论》;陈景润不“安、钻、迷”,解答不了“歌德巴赫猜想”;王选没有18年每周工作65个小时的拼搏,引领不了现代中文印刷的革命。”“不把时间放在科研上,怎么出得了真正高水平的成果?这个问题如不引起足够的重视,很多话都是空的。”3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院士赵忠贤:建设创新型国家要有允许失败的创新环境作者:廖文静发布时间:20060307来源:三月七日,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在北京举行记者招待会,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院士赵忠贤(左)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协副主席、中科院院士赵忠贤今日上午在全国政协中外记者招待会上表示,中国建设创新型国家,重中之重是营造创新的良好环境。环境有助于创新思想的出现和创新人才的成长,要求环境是宽松的、学术是民主的,另外支持是相对稳定的,也就是说要鼓励成功,也要允许失败。赵忠贤是在谈到对建设创新型国家提出的三个建议时作上述表示的。他还建议,要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我们的投入虽然从总量上每年都在提高,但是跟国际上发达国家比较起来,总的投入还是比较少的。今年按温总理的报告投入增长要超过19%,即使按照这个数字,资源也需要提高效率,也就是温家宝总理在报告中提到的要整合有效的资源。因此在资源分配各个方面要保证更好地提高效率。此外,赵忠贤还建议,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方面,我们要培育一个好的学风,形成一个良好的学术传统,这才有助于人才的成长和人才的脱颖而出。但是前面这几条最重要、最核心的是要通过机制和体制的创新来保证。赵忠贤认为需要注意的是,中国走自主创新之路有一定特殊性,如中国的国情、文化历史的背景等,在走创新的过程中应该给予注意。赵忠贤还说,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方面特别提到一点,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大家常常将科技如何和经济结合问题,通过以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会很好得到解决。这也就是企业是技术创新主体,国际上也是这样。虽然中国现在的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相对比较弱,但是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而且也有好的典型。通过产学研三结合,和其他配套政策的落实,我想企业作为自主创新主体是可以实现的,而且有助于产业化和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赵忠贤表示对建设创新型国家是非常有信心的,相信这个目标一定能在十五年中实现。422家企业致力于无线局域网“中国标准”产业推进作者:新华网记者冯晓芳发布时间:20060307来源:新华网2006年3月7日报道22家无线局域网芯片设计、系统产品开发、设备制造和运营服务的企业7日成立产业联盟,共同致力于无线局域网“中国标准”WAPI产业化推进。这22家企业包括: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六合万通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广州新邮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国家商用密码研究中心、西安西电捷通无线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等。据WAPI产业联盟轮执会议主席介绍,产业联盟得到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科技部等部门的大力支持。目前,无线局域网产业链上多家企业先后研制成功了相关产品并投入市场,并在一些工程项目中得到成功应用。记者了解到,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联合下发了《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从2006年2月1日起,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设备时,应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的产品。无线局域网技术是第三代甚至第四代移动通信的有效补充,是在家庭、办公室、机场等区域解决“最后100米”宽带无线上网的技术,在未来相当长时间内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我国相关部门在此领域积极跟进,提出具有可靠安全机制的无线局域网“中国标准”,表明我国在代表下一代宽带无线IP网络前沿技术的核心标准制定方面已与发达国家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并且在影响产业发展最为关键的安全技术方面达到世界先进水平。5专利法修改如何对待“创新泡沫”作者:张帆发布时间:20060317来源:中国经济时报2006年3月17日当自主创新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核心概念时,2005年,中国知识产权的增长让世人瞩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数字显示,目前我国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的年申请量已跃居世界第一位。然而,这一片繁荣背后,“创新泡沫”却已隐隐出现。我国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虽然都居世界第一,但其整体质量却不容乐观。标志之一是,发明专利在专利总授权量中只占大约1/5,而其余大部分都分布在审查并不严格的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当中。自主知识产权是一个国家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所在,然而,一哄而上的专利热和可能的虚假繁荣,却给经济的有序发展埋下隐患。实质审查与形式审查之困我国专利涵盖的对象包括三个: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其中,对发明专利要进行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实质审查;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进行形式审查,也称登记制度,即只要专利行政部门经过初步审查,认为该申请手续完备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就授予专利权。采取形式审查制度,主要是因为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内容较为简单,只作形式审查手续简便迅速,可以加快审批速度,降低专利局履行行政程序成本,并使这些实用技术尽快为社会所用,充分发挥专利制度的作用。这不仅是我国,而且是许多国家都通行的做法。但这一方式在节约社会公共资源的同时,必然含有良莠不齐的可能性。目前对于不符合专利法规定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而取得了专利权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法律救济途径是通过以后的无效申请和宣告程序宣告其无效。实质审查制度是我国专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质审查制度可使不该颁发专利而误发的可能性大为减少,为专利权的确定性提供了保障。无效的专利数目减少,在一定程度上可降低专利诉讼数量,节约司法成本。同时,在专利日益成为国际竞争重要手段的情况下,实质审查事实上已经成为国际经济贸易中的一个壁垒制度,在某种程度上会起到“保护”民族企业的作用。这都是实质审查制度的重要价值。但是,实质审查制度的优势需要许多资源、尤其是需要国家资源的支持。以美国专利局为例,该局有6000余人,其中有3000名实质审查人员。与之相比,我国专利局的人力设置与实质审查能力远无法与其相比。因此,仅就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在我国就已经存在许多问题。一是缺乏及时性,也就是审查大量积压。而从国际趋势讲,日美等国正在不断加快专利的审批速度。例如日本就提出要把专利审批期限缩短到六个月以内。事实上,专利审批期限的缩短是必然趋势,只有较短的期限才能给企业更大的主动权来实施专利战略。二是缺乏稳定性和统一性。审查速度要求加快,但审查人员的规模和素质培训却难以跟进,专利审查的6质量必然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进而造成了专利权的不稳定性。同时,审查人员个人素质不同,交流平台不多,使申请案的审查也缺乏统一性。三是由于缺乏及时性和稳定性而造成的司法效率低下和保护不力。按照目前的专利制度,专利局负责专利的审查和授权,而法院有关侵权的判决必须依据专利权的状况来进行,因此,法院的效率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专利审查(复审)的效率,在当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