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总结范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的具体指导下,我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大力简政放权,优化机构设置,理顺职责,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提高行政效率,建设服务型政府,圆满完成各项改革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分为三个主要阶段。一是调研准备阶段。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暨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我县编办就根据政府机构改革的总体安排,组织力量、深入部门,开展机构改革的前期调研工作,广泛听取意见。二是拟定方案阶段。我办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我县政府机构改革初步方案,经充分论证、反复修改,分别提交县长办公会议、县委常委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上报市委、市政府审批。三是组织实施阶段。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经市委、市政府批复同意后,县委、县政府及时印发了改革方案,并向县人大、县政协通报了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前期工作情况。去年12月份,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县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县长作了重要讲话,进一步阐述了这次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并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紧实施。会后,各部门迅速行动,认真做好“三定”工作。改革后我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其中有5个涉改部门,其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三定”规定已全部完成,并经县政府办审核签发,其他4个涉改部门按的“三定”规定等上会通过后可印发,二、主要做法本次政府机构改革,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XX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全面落实各项改革任务。(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握机构改革的方向性县委、县政府对本次政府机构改革高度重视。专题听取了我办有关机构改革工作的汇报,对我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县委常委会、县长办公会议、县编委会议多次专题研究机构改革工作,审定重大事项,把握改革方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还多次就部门间职责交叉问题听取我办汇报,并对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提出指导意见。我办在谋划设计、组织实施改革方案的过程中,始终把思想统一到机构改革要求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来,积极宣传中央、省、市改革精神,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确保了各项改革要求的贯彻落实。各部门也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做好本部门机构改革实施工作。(二)反复论证、不断完善,提高改革方案的科学性我办切实做好对相关部门的实地调研和机构编制调查摸底等机构改革各项前期工作,并在方案制定上反复论证,力求科学。一方面是在调查研究上力求深入,确保编制实情掌握更加真实。着力做好涉改单位的实地调研工作,广泛听取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理清各部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配备实有情况,摸清相关部门在运行模式和管理体制中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机构改革提供翔实资料。另一方面是在征求意见上力求充分,确保改革方案制定更加科学。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县政府机构改革初步方案,并认真研究省市政府机构改革的有益做法,注重加强与兄弟县市区的沟通交流,充分征求区四套班子及市编委办有关领导的建议,广泛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反馈,经过反复修改、不断完善,使方案既坚持上下衔接对应,又因地制宜、科学合理,体现海曙工作实际。(三)分步实施、稳妥推进,注重实施程序的规范性我办有效规范机构改革方案制定实施的各项程序,严格按照要求提交、报送、通报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文件,确保机构改革扎实有序推进。一方面是按程序制定机构改革方案,力求做到规范有序。政府机构改革初步方案基本确定后,我办及时提交县委书记碰头会进行专题讨论,随后分别提交县长办公会和县委常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上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市委、市政府批复同意了我县《方案》,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之后又及时就改革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向县领导进行了汇报。(四)精心组织、积极动员,加强改革推进的稳妥性我县通过召开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机构改革动员以及“三定”培训会议,积极做好沟通协调、组织动员、业务培训各项工作,扎实稳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一是通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明确了成员单位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分别承担综合协调、职能审核,办公用房调配、纪律监督、干部任免、人事调配、“三定”审核、财务保障、部门审计、档案移交等主要职责。二是通过召开改革动员大会,确保全县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去年12月份我县召开全县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县长作了重要讲话,进一步阐述了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机构改革的工作要求,三是通过召开“三定”培训会议,确保部门“三定”规定质量并专门印发了《关于县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实施意见》,确保各部门在拟定“三定”规定时,在职责定位上更加准确、语言表述上更加规范。四是全力以赴做好“三定”工作。涉改单位“三定”规定经县编委办的反复审核、不断修改、多次反馈,经过与兄弟县市区的横向交流对比,经县法制办对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等问题的审核,县编委会议讨论通过后,再正式印发各部门执行。三、改革成效本次政府机构改革是在以往改革基础上的继续和深化。通过改革,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县政府机构和职责整合,规范机构设置,理顺权责关系,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为今后机构编制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一)政府职能转变方面取得新进展。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的核心,我县在“三定”制定过程中,认真梳理、分析了往年改革以来职责任务履行和调整变化情况,并根据机构改革有关精神,研究提出了职责调整意见,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坚持科学发展,加强了经济社会统筹协调。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加强与整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对一些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整合,实行综合设置,如卫生局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合并组建了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商局和质监局和药监局合并组建了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深化机构改革方面取得新突破1、机构设置。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市、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赣发[2021]16号文件明确规定县和县级市政府工作部门不超过24个,整合市县卫生行政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机构和职责,设立卫生计生委,优化配置基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将乡镇计生服务机构和职能整合并入乡镇卫生院;整合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同级政府工作部门;我县政府机构改革前政府组成部门23个本次改革后政府工作部门24个:1、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挂法制办、民族宗教局、处事侨务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应急联动中心牌子)2、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4、县财政局(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5、县人办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县审计局7、县统计局8、县民政局9、县交通运输局10、县建设局11、县环境保护局12、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3、县公安局14、县司法局15、县农业局16、县林业局17、县水利局18、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挂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19、县教育体育局20、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1、市场监督管理(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22、县国土资源局23、人防办24、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5、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2、职责整合。解决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问题,将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土地登记的职责整合,由县国土资源部门承担。依托现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平台,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整合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3、统筹推进相关改革。坚持政府机构改革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协调推进。制定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政等事业单位的配套改革。做好与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检验检测等行业体制改革的衔接。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完善乡镇政府功能,为推进城镇化提供有力保障。(三)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管理1、从严控制。根据中央和省、市的要求,本次机构改革,我县从严核定部门领导职数、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控职数、控编制、控内设机构的目标得到了有效贯彻。在部门领导职数配备上,县编委办会同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了部门领导职数配备和总师领导职位设置的意见。各部门一般设正职1名,副职2——3名,在人员编制分配上,调整变动部门的人员编制,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随职责划转,其人员编制作相应划转,具体人员编制调整方案由相关部门协商确定,未涉及调整变动的部门,原则上不增加人员编制。在内设机构和科级领导职数设置上,调整变动的部门,内设机构先随职责调整相应划转,再按改革要求进行整合。合并组建新部门的,内设机构总数不增加;新组建和有重大职能增加的部门,适当增加内设机构。其它未涉及调整的部门,一律不增加内设机构,需要调整内设机构设置的,按照“撤一建一”原则掌握。2、创新管理。除中央有明确规定或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所需之外,一律不新设机构,一律不提高机构规格,一律不增加人员编制。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及时撤并或整合职能弱化、职责相近、设置重复分散、规模过小的各类机构,核减职能减少、工作任务不饱和单位的人员编制,加强了事关中心工作、全局工作和重大民生保障方面的人员力量。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3、严肃纪律。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赣办发[2021]12号)的各项要求。将机构编制政策执行情况纳入了县委、县政府督查工作范围,增强机构编制纪律的刚性约束,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四、下步打算此次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步将继续探索和创新,巩固成果,深化改革。(一)巩固新成果,全面完成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县政府机构改革,是当前机构编制工作的首要任务。我办将重点做好部门“三定”扫尾工作,全面落实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等改革任务。机构改革完成后,将立即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开展改革评估工作,对机构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认真进行自查评估,总结改革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完善工作,巩固本次政府机构改革,特别是“三定”规定工作中取得的成果。(二)开拓新思路,有序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是继政府机构改革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改革,我办将认真领会中央、省和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次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在各部门调整、划转所属事业单位的同时,同步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在完成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模拟分类基础上,按照法制化的要求规范行政类事业单位,按科学化的要求发展公益类事业单位,按市场化的要求改制经营类事业单位,确保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稳妥有序推进。(三)抢抓新机遇,切实加强县编办自身建设。县编办将抓住这次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与其他政府部门一起做好“三定”制定工作,完善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规范内设机构设置,充实人员力量,并将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抓紧建章立制,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逐步完善机构编制部门与纪检、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政治、思想、作风和廉政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四)树立新形象,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县编办将着眼于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理清工作思路,提升工作站位,努力使机构编制工作切实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始终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研究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机制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建议,为区县、县政府和编委当好参谋助手,发挥机构编制部门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