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范文2021年,全市认真开展互联网金融(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领导重视,积极部署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P2P网络借贷风险应对领导小组,切实加强P2P网络借贷风险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制定了《XX市深入开展互联网金融(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辖区内互联网金融(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时限。(二)密切配合,排查清理一是由市金融办牵头,会同XX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对投资、管理类公司进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发现我市有38家涉及类登记在册的公司无法查找联系。有2家公司正在经营,其中合肥市天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XX分公司,主要为他人提供中介信用贷款服务;XX天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我市浩淼科技股份公司员工内部持股平台,持有浩淼科技股份公司投资人385万股,占股份总数的5.81%,不从事其他经营业务。二是组织市金融办、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对XX市各类交易场所开展现场风险排查工作。经排查,XX市共注册有13家含有“交易”字样的企业,其中10家二手车交易公司、2家船舶交易中心、1家二手摩托车交易中心,到目前为止,未发现这些企业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行为。三是开展“套路贷”现场检查。对XX市富民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了“套路贷”现场检查,通过现场查阅资料、约谈公司相关负责人等方式对该公司是否参与“套路贷”检查,未发现XX市富民小额贷款公司有参与“套路贷”行为,也未接到涉及我市“套路贷”机构相关警情。四是开展互联网金融专项联合排查。成立由市政府金融办、市场监督局、市公安局组成的专项联合检查组,对涉及我市的XX市百事通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XX市平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XX融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现场查看,在注册登记的营业场所无该3家公司,无法取得联系。根据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看:XX市百事通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XX市平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先后被XX市市场监管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XX融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新变更了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为“XX市融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不再含有投资类字样。五是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经市金融办会同市公安局共同排查,目前我市没有注册在辖内的P2P网络借贷机构。(三)加强协查,严厉打击今年以来,互联网理财平台纷纷出现兑付困难,“善心会”、“财富星球”、“晋商贷”、“懒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大象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八旗健康集团管理有限公司”等先后案发,XX市公安局共协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80起,集资诈骗案8起,非法集资5起,非法经营1起,涉及我市人员3500余人,涉案金额4500余万元。这些案件往往追赃困难,市公安局在做好调查取证的同时,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做好稳控工作。二、存在的问题(一)互联网金融(P2P网贷)风险,具有隐蔽性,不易发现,不易掌握。参与人只有在借贷平台资金链断裂或平台跑路,才向公安机关举报。(二)防范和打击互联网金融(P2P网贷)风险,缺乏专业人才,缺乏对风险防范的提前识别能力。三、下一步工作安排下一步我市将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严格按相关文件要求持续开展互联网金融(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底线。(一)加大排查打击力度要求防范金融风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沟通协调,互通行政信息和有关情况,加大打击互联网金融违法行为力度,对违法违规市场主体联合惩戒,形成整治工作合力。(二)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的同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压实主(监)管部门的主(监)管责任,由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就各自领域风险情况进行严格监控,做好监测预警和风险排查,做到及早发现,及早处理,从源头上控制风险。(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强防范金融风险的宣传,特别是防范互联网金融(P2P网贷)风险的宣传,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金融风险防范能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和远离高投资高回报诱惑,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四)加强专业人才培训建议加强互联网金融(P2P网贷)风险防范和打击方面专业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业务素质,提高执法人员互联网金融(P2P网贷)风险识别和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