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总结范文一、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土壤污染防治计划实施与评估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柳州市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土壤污染防治详查工作的统一部署,严格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包括新建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落实。在市环保局指导下确定疑似污染地块一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XX区五菱工业公司塑料厂,已录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有序推进我区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工作。二、土壤污染源头预防情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筛选原则》对监管范围内的企业进行筛选,目前暂未发现监管范围内有符合筛选原则的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辖区内产生废矿物油、污泥和涂装废物、表面处理废物、磷化渣等危险废物的生产单位严格管理,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21年未发现擅自处置危险废弃物的环境违法行为,相关企业均能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相关要求管理,将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柳州市百川石油产品有限公司、柳州市金太阳工业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等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对存在台账记录不规范、危废存放点标志牌放置不规范等问题的企业提出整改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水平,确保环境安全。三、存在问题、困难及建议(一)农用地污染详查成果未发布,辖区对污染耕地的确认工作缺乏依据。建议尽快发布农用地污染详查成果,以便于开展污染耕地管理工作。(二)城区属地范围内地块的规划、开发职能均在市政府层面,城区职能部门获得的规划开发信息较为滞后,无法实现疑似污染地块的联动监管机制。建议市级相关部门加强上下级之间的联动,确保疑似污染地块的土壤环境安全。四、评估结论2021年XX区按照《柳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极配合市局开展疑似污染地块的排查工作,推进“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和填报。相关工作完成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