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范文2021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法制办的指导和支持下,我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1)》实施意见》的要求,坚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应用法治推进水利改革发展,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积极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部门职能转变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放管服改革进程和机构职能变化情况,紧紧围绕清权、减权、放权、晒权、行权“五个环节”,先后取消“水利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等行政权限5项,压减“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上岗资格”等8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承接“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审批”等行政许可3项,整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等行政审批5项,向市县下放“动用工程预备费审批”等行政权限3项,调整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完善并公布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砍掉14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占全部服务事项的60%。压缩“农业灌排影响意见书”等8项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达40%以上。同时,推进立法与改革相适应,对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不适应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等内容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清理,对5部法规提出修改建议,废止、宣布失效51件规范性文件。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编制7类行政执法操作流程,进一步明确执法程序,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为140名同志换发、注销执法证件,严禁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执法活动。加大行政执法公开力度,在门户网站上开设“双公示”专栏,对200余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处理各类涉法事务,防范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坚持以举办学法培训、讲座为抓手,积极推动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两次专题学法,七一前夕厅党组书记专门讲法治专题党课,培训400余人,促进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观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三、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切实维护良好水事秩序针对相关领域违法问题突出的实际,积极强化监管职能,创新监管方式,强化重点领域执法。一是推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依法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3大类17项检查事项,建立检查人员和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开展了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等方面随机抽查,并及时对外公布检查结果。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执法活动,检查施工现场和运管单位199个,排查隐患1368项,纠正违章违纪行为47起。三是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1604座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对51座大中型水库金属结构进行检测,发现安全隐患624处,并提出明确整改意见。四是推进渔业执法监管。加强水养殖“三项记录”监管检查,组织全省开展违禁药物及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残留专项整治,出动执法监管人员13520人次,排查各类水产养殖企业及养殖户8740家次,实现产地水产品合格率达100%。五是完善执法工作监督。出台《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建立健全水行政工作日常监管、巡查责任制,将执法任务分解落实到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定期开展考核,强化执法监督,并在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管理、规范执法行为等6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巩固了各项执法检查成果。四、全面推行河长制,切实加强河湖管护按照河湖全覆盖原则,出台了923个工作方案,落实16395名河长,建立94个河长制办公室,印发719项制度,构建五级河长制体系,切实加大河湖管护力度。一是落实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将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到市、县,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核减省管取水单位水量近9亿立方米,对存在建设项目退水水质不达标、影响下游水功能区水质等问题的,一律不予审批。二是实施入河排污专项整治。对63个省管排污口限期整改,对132个规模以上排污口加大监测力度,从2021年5月开始每月向各地级市通报辖区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严控入河湖排污总量。三是组织清河行动。取缔非法采砂场549处,清运河道垃圾258.6万立方米,清除河道内违章建筑1735处,清理超标排污禽畜养殖1141处。四是开展河湖执法检查活动。加大对重点水域、重点区域、违法行为高发区域的整治力度,延长检查时间,扩大检查覆盖面,累计巡查河道98612公里、水域24459平方公里,巡查管理对象3857个,查处违法案件266起,指导市县依法向司法机关移交案件近10余起,有效打击和震慑了违法活动。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水法治意识以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切实增强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治观念为工作思路,组织全省各地采取日常宣传与专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先后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积极推动深入社区、企业、农村、学校等开展普法宣传,努力做到普法有载体、宣传有力度、活动有实效。同时,切实加大日常宣传力度,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条幅、张贴标语口号等形式,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各类媒介,对省情水情、水安全保障、水利法制和水生态文明建设进行宣传报道,累计发放主题宣传画1000余套、水法律法规宣传单1万余份,普法短信30万条,各类宣传报道30余次。六、依法化解水事纠纷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超前预防和及时化解水事矛盾纠纷,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2021年3月,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水事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坚持以预防为主、超前排查、及时调处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水事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通过摸底排查、化解处理、总结验收等三个步骤,对境内易发生水事纠纷的河(江)段、地域进行认真排查,对可能引发水事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主动采取措施。2021年8月,认真调查处理了集安市企业向河道倾倒矿渣的违法行为,及时化解了水事纠纷隐患,有效确保了河事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