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诚信建设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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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诚信建设工作总结范文2021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重视法规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加强执法监督,更好地保障和促进各项年度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建章立制,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体系一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厅党组、厅主要领导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建立了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领导决策、目标考核、具体工作全过程,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4次就年度法治工作计划、住建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等进行研究,主要领导4次听取法规部门工作汇报,全程参与风景名胜区条例调研审议,带头履责。为保障法制机构工作开展,我厅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表彰奖励等方面对法制机构履职尽责给予全力保障。厅法规处定编3人,现已配备4人,普法、立法、行政复议等专项经费已列入财政预算。按要求聘请了法律顾问,参与相关法律事务工作。将各处室依法行政工作、执法评议考核、机关干部年度学法用法考核等纳入厅年度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并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条件,有效地调动了干部职工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推进行业立法工作进程。积极推进年度立法项目,《XX省风景名胜区条例》、《XX省住房保障办法》2个年度计划项目进入审议程序,有望于明年年初出台。申报省人大2021-2022年立法规划项目4项,分别是:《XX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XX省城市管理执法条例》、《XX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XX省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申报省人民政府2021-2022年立法规划项目10项,分别为:《XX省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XX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XX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办法》、《XX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XX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XX省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XX省住房销售管理办法》《XX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XX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修订)和《XX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修订)。同时,积极支持基层行业立法,主动配合十堰、襄阳、黄石等地开展城管、城市山体保护、工业遗产保护等方面立法,组织审查修改相关条例50多部,组织征求相关法律法规意见150余件。三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我们制定出台了《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了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强化了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今年关于城乡建设补助资金分配、住建城乡建设网络和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等的重大行政决策,都经过了领导班子成员个别酝酿、充分讨论,由厅党组领导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同时,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记录备查制度,对集体讨论情况及作出的决定,由专人负责全过程如实记录,并按文书档案保存要求完整存档备查。四是落实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国务院、住建部、省委省政府省人大要求,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涉及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清理要求,对涉及住建行业的9部地方性法规逐条逐款进行了对照检查,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建议8条;清理住建行业政府规章18部;清理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制发的规范性文件60件,继续有效22件、废止38件;清理厅本级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52件,继续有效198件,废止54件,并将清理结果在厅网站进行公布。五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建立了以厅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部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80余件,进行法律论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46件,参与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0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审查43件。按照信访工作要求,启动了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二、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我们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一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有关要求,经过多次清理,我厅企业资质、个人执业资格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37项逐步减少到目前的17项。下放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审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等8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子项)到各市州住建部门,取消住建部审批的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注册初审事项12项,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二级2项资质审批,由许可调整为备案管理1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取消建筑业企业进省备案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构建全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实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诚信行为登记。严格执行行业部门与协会“五分开”规定,完成脱钩改制。施工图审查取消异地审查限制,打破地域垄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审查效率。强化“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检查单位,抽检单位10余家。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建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理、全部零收费”的集中审批服务模式。1至11月份,共受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69780件,其中企业资质类10798件、执业资格类58982件。审批事项按时办结率达到100%,群众电子评价满意率99.97%,实现了“零失误、零投诉”。二是建立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根据《XX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国务院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组织对我厅117行政项职权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对28项职权事项提出修改和调整意见,其中修改23项,取消3项,新增2项,并向全社会公开权责清单,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行业改革稳步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省编委批复我厅成立XX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为厅直属行政机构,主要领导高配副厅级,内设3个处(正处级),行政编制16名。全省除十堰市外,其他市州都已出台改革方案,县级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工开始启动。武汉市、襄阳市、荆门市、黄冈市、咸宁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等8个市(州)已完成城管执法队伍换装任务。全省17个市州城市和29个县市建成数字化城管平台。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改革。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武汉市被列为全国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之一,组织襄阳、宜昌、十堰等有条件的城市申报国家试点,积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启动住房租赁规模化经营。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改革。起草了《2021年XX省住房城乡建设标准化工作要点》、《XX省住房城乡建设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印发了《关于申报2021年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对全省住建行业各单位征集住房城乡建设地方标准立项申报,向省质监局申报《装配整体式叠合剪力墙结构技术规程》等27项标准。建筑业建造方式改革。印发了《XX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规则(试行)》,起草了《XX省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征求意见稿)》,3个装配式建筑基地相继建成投产,另外还有9个正在规划和建设中,全省新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面积100.81万㎡。三、多措并举,强化重点领域稽查执法今年以来,住建系统的稽查执法工作围绕促进行业改革发展,查打结合,多措并举,依法依规查处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典型案件及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认真查处群众举报案件。今年截止11月份,共查办通过部城管监督局、厅领导、驻厅纪检组、阳光信访等各类途径交办投诉举报案件101件,案件数量较去年增加约44%。其中:涉及举报房地产市场违规案件20件,举报资质违规挂靠19件,举报房屋征收拆迁问题17件、举报违反规划建设问题12件、举报企业资质造价11件、投诉建筑质量安全问题5件、举报企业违法分包4件,其他如执行棚改政策违规、施工扰民等案件13件。目前,除了14起投诉举报因为部城管监督局交办时间较晚,正在调查过程中,其余案件均已全部调查处理完毕,较好地维护了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二是精心组织规划督查巡查。提取汉川、应城、安陆、广水、丹江口等11个城市及丹江口双龙峡、十堰房县、神农峡、大冶市雷山风景名胜区等9个省级风景名胜区违规图斑144个,及时下发各地进行自查。在各地上报自查的基础上,确定28个重点违规图斑作为巡查的重点。6月、10月底,组织6个督察组分别对各地进行了集中巡查,在督察巡查中以法规为准绳,坚持三个“不放过”,即证据链不完整不放过,责任主体不明确不放过,不到现场查勘核实不放过,切实做到违法违规事实和责任的精准认定,并下发督察文书指导各地政府进行查处整改。三是针对重点违规图斑查处整改。针对城乡规划督察中存在的问题,在集中研判的基础上,下达督察文书34份,指导各地整改问效,依法依规层层追责,拆除违法建设8处、停止违法建设项目5个,罚款133.6万元,约谈6人,行政或党纪处分17人。通过开展规划督察,各地对规划违法建设问题的严重性认识有了新的提高,规划督察的严肃性、权威性进一步树立。四、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一是坚持党组机关学法。厅党组始终把机关干部的学法用法作为机关业务学习的重要内容,采取专家授课、典型交流、案例评析、以会代训、无纸化学法用法等形式,举办厅机关干部和厅直单位主要领导法治培训2期150多人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3次宪法和党内法规专题学习,先后邀请武汉大学法学院、省政府法制办领导,就学习宪法、法治政府建设等作专题辅导讲课。二是召开法治工作专题会议。今年4月、10月,分别组织召开了系统法治建设专题座谈会,系统法制工作分管领导、法规处(科)长参加,住建部法规司、省政府法制办相关领导分别就地方立法、信访、行政复议、信息公开等内容作辅导讲课,增强了系统领导干部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开展行政执法骨干培训。按照分级实施、分类培训、全员覆盖、学用结合、讲求实效的原则,在武汉举办了2期全省城市管理执法科级干部培训班,各市(州)城管部门城管执法科长或执法队伍科级负责人、县(市、区)城管执法局长和执法大队长(武汉市为辖区副大队长)、武汉市部分城管执法中队长共约500人参加培训。四是落实从业人员普法。按照“管行业就要管法治”、“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厅机关城建、规划、城管、房产、园林、公积金等专业处室,采取以会代训形式,组织行业法规知识专题培训10期1000多人次。此外,各级住建部门坚持把法律知识学习作为建筑工人培训的重点内容,通过加强劳务基地建设、加强培训机构管理、与职业技术院校联合施训等,引导推动企业发挥农民工业余学校作用,全年培训农民工近30万人次。五是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开展了“法律进机关”“四个一次”活动。即:一次宪法、国家安全法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学法,一次厅机关处室、厅直单位学法用法知识竞赛,一次支部日常学法落实情况评比,一次“读书学法”经验交流;结合新农村建设、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服务审批、信访接待、“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活动,组织近10次送法进乡村活动,普及住建领域法律知识20余场次,发放住建领域法律法规书籍5000余册;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把法治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有计划地设定《宪法》及相关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内容,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专题竞赛2000多人次;厅机关及其独立办公的厅直单位,在机关办公楼(行政服务大厅)制作面向公众的法治宣传橱窗或宣传栏、行业普法展板,推广以“培育法治精神,强化法律意识”为主题的“法律六进”活动、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及住建系统“面对面听期盼”活动等,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五、强化监督,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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