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内容电动葫芦操作交底单位接受交底单位一、施工安全注意事项1.电动葫芦使用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和电气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电气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2.电动葫芦应设缓冲器,轨道两端应设挡板。3.作业开始第一次吊重物时,应在吊离地面100mm时停止,检查电动葫芦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正式作业。露天作业时,应设防雨棚。4.电动葫芦严禁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得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应严防冲撞。5.起吊物件应捆扎牢固。电动葫芦吊重物行走时,重物离地不宜超过1.5m高。工作间歇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6.电动葫芦作业中发生异味、高温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7.使用悬挂电缆电气控制开关时,绝缘应良好,滑动应自如。人的站立位置后方应有2m空地并应正确操作电钮。8.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9.在起吊中不得急速升降。10.电动葫芦在额定载荷制动时,下滑位移量不应大于80mm。否则应清除油污或更换制动环。11.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措施工地建立安全值班制度,设值班电话并保证24小时轮流值班。如发生产安全事故立即上报,具体上报程序如下:现场第一发现人上报给现场作业队值班领导,依次上报给工区现场值班领导,工区经理视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组织立即启动如下应急救援程序:现场发现人:向现场值班人员报告现场值班人员:控制事态保护现场组织抢救,疏导人员。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组织组员进行现场急救,组织车辆保证道路畅通,送往最佳医院。工区值班人员:了解事故及伤亡人员情况工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小组:了解事故及伤亡人员各简况及采取的措施,成立生产安全事故临时指挥小组,进行善后处理事故调查,预防事故发生措施的落实。并上报上级部门。交底日期:年月日主办工程师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接受交底负责人接受交底单位人员签字:安全技术交底签到表项目名称:施工单位: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年月日会议地点组织部门序号姓名所属部门(班组)职务(工种)联系电话备注签到负责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