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农办工作小组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委员会和农办工作小组的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是落实“谁执法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农业普法,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求,明确普法重点,创新普法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农业部门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和农民法治意识,为现代农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根据农业部《农业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和xx农业“七五”计划,结合农业普法工作实际,现就做好xxxx农业普法工作规划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和实行“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紧紧围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着眼于推进农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进一步扩大农业普法的涵盖面,推动法治农业建设取得新成效,促进农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全面提高农业依法行政水平。二、工作重点(一)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x次,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使领导干部深刻领会法治精神,牢固树立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的法治理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强化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加强农技人员、执法人员法律业务学习培训,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农业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能力。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证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实施执法人员轮训计划,通过集中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对农业执法人员开展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执法人员每年法律培训时间不少于xx小时。(三)充分利用农业规范性文件出台过程向社会开展普法各科站在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过程中,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听取公众、专家意见。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应当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利用文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新规进行宣传解读,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四)充分利用行政许可过程向申请人开展普法审批工作承担科室应当在办公场所或者政府服务网站主动公开行政许可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办事指南、申请表格及示范文本等。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时,以告知、提示等形式,主动向申请人提供关于申请条件、审批标准、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方面的说明资料,告知申请人相关权利义务。在行政许可证照发放过程中,对申请人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告知有关法定义务、责任等注意事项。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法律依据及理由,并告知其权利救济途径。(五)充分利用行政处罚过程向相对人开展普法全面推行以案释法工作,把普法融入监督检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的全过程。要用通俗的语言向执法相对人说明违法的事实、触犯的法律和处罚的依据,依法从重或加重处罚的还应当充分说明理由,提高行政处罚的说服力和公信力。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要逻辑严谨、释法充分、说理透彻、浅显易懂,并告知相对人权利救济途径。(六)充分利用化解涉农纠纷过程向申请人开展普法受理或不受理、答复相对人提出的信访请求、投诉意见,要充分阐明相关法律规定或政策依据。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要结合个案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支持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对重大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应当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意见,必要时采取听证方式审理,将处理问题与宣讲法律规定、分析案件事实有机结合。对行政诉讼案件,要认真答辩举证,积极出庭应诉,把理讲在法庭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行政诉讼案件,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积极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要委托分管负责人或直接负责的工作人员出庭,不得只委托律师出庭应诉。结合行政应诉工作,定期组织干部职工旁听庭审。要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七)充分利用公共服务过程向农业生产经营者开展普法在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农(渔)业资源养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农作物品种审定、植物品种权保护等公共服务过程中,向农业生产经营者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指导其合法生产经营。强化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拖拉机驾驶人考试、执业兽医和官方兽医资格考试中相关领域法律法规知识的考察。(八)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平台开展普法加强政务服务网、移动客户端、微信、手机短信、农民信箱等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发挥互联网和新媒体在农业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互联网与传统媒体的深度融合,努力打造以传统媒体为基础、以新媒体为主导的农业法治宣传教育网络体系。推进农业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农业干部培训院校、农村广播学校、农业报社等在普法中的作用,丰富普法形式,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增强农业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针对农业管理、农业执法的热点法治事件和社会关注问题,组织专家学者、执法人员等进行及时权威的法治解读,开展“普法面对面”活动,正确引导法治舆论。三、工作要求(一)农业普法工作要服务群众以实际工作需要和基层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普法对象不同特征、层次、需求,坚持重点突出与分类实施,因人制宜、因需普法,使农业普法在服务农业生产和服务农民生活中切实发挥有效作用。(二)农业普法工作要注重创新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创新中发展,既注重传统宣传手段运用,又注重新颖宣传方式创新。既要综合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传统载体,又要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资源。通过法制专栏、以案说法、法制故事、法制漫画等形式,使农业普法更为生动形象、通俗易懂,进一步增强农业普法实际效果。(三)农业普法工作要借智借力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充分利用农业系统行政执法、技术推广力量,积极争取人大、司法行政和政府法制部门等各方支持,努力发挥农业法制联络员队伍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形成横向互动、纵向联动的普法大格局。(四)农业普法要常态化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分工,日常普法与专题普法相结合,让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边学习边宣传,提高农业依法行政水平,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化法治农业建设,切实落实行政监管、行政执法、行业管理、技术推广等职能单位的普法责任。(五)农业普法工作要及时总结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部署,及时整理台帐,积极挖掘提炼农业普法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好成果,多渠道全方位加以宣传报道,充分展示农业普法成效,扩大农业普法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