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2021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为了做好2021年今冬明春的消防工作,有效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火灾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二、工作步骤(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11月30日前)。各村街、镇直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2月1日起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各村街、有关部门按照工作目标,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镇综治办牵头对全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检查验收,总结做法、提炼经验,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三、工作任务(一)深化消防安全检查治理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检查。持续推进全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査,重点整治违规釆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和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镇民政所督促养老机构严格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加强冬季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建设所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监管,严查违规使用聚氨酯保温材料、违规留宿人员、违规动火动焊等行为。市场监管所加强大型商业促销活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规范临时布展、落实现场看护加强农村社区检查巡查。镇政府组织开展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镇综治办组织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小单位、小场所日常消防监餐检查。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村(居)民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安排人员夜间巡查,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因地制宜开展整治工作。各村街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结合本辖区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及防控重点,组织开展至少一次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保。围绕全国和省、市、县“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各村街、镇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镇政府统一部署,开展专项检查和错时制检查,并组织网格力量加强群防群治,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二)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加强社会化宣传培训。各村街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开展“消防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活动,督促指导网格员、楼院长、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等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持续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活动,推动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懂三会”教育,村街负责人、重点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的消防培训。组织上门开展一次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消防安全教育活动。2.加强安全宣传。立冬、圣诞、元旦、立春、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向各级党政干部和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督促博物馆、文物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提示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要求。四、主要措施(一)精准研判风险。2021年11月底前,各村街要召开一次专题会,专题研判本区域内冬春季火灾形势,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有关部门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二)开展约谈提示。镇政府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有关单位,有关部门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三)实行清单治理。2021年11月底前,各村街分行业、分领域组织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清单。2021年底前,由镇综治办牵头组成检查组,对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隐患整改情况,通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街、镇直有关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三)严格督导问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村街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消防工作制度;镇政府有关部门要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在本行业、本系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专项督查,做好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对因工作措施不力、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各村街、镇直有关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于2021年11月30日前报镇综治办权亚良主任处;2021年12月至2021年3月期间,每月22日前报全镇今冬明春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表(附件2)及当月工作情况;2021年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