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案例)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的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今年9月10-16日是第21个推广周。根据《省语委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江苏系列活动的通知》(苏玉函[2021]1号)精神,现将第21届推介周xx系列活动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划纲要,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二、活动主题说好普通话,迈进新时代。三、主要内容(一)开展经典诵读教育,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今年,市语委办、市教育局联合举办了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比赛。市语委办与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人社局联合开展了全市中华经典诵读比赛,引导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学生走向经典,悦读经典,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和智慧,传承中华优秀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实施推普脱贫攻坚行动,推动推普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开展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工作。今年,我市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高港区将完成省布置的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工作。市语委办将重点加强对农民普通话未达标的县域进行指导检查。二是继续实施普通话普及验收工作。下半年,拟对姜堰区进行县域普通话普及验收工作。市语委办将按照序时进度表因地制宜地开展普及攻坚和验收工作,确保“十三五”末全市普通话普及率提高到85%以上。三是做好学校语言文字达标验收工作。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泰语办〔2021〕9号)要求,今年底前,完成50%的学校达标建设任务。(三)组织语言能力提升培训,加大重点行业人员语言规范督查力度。关注学前教育教师普通话达标情况,依托每季度一次的普通话测试培训,强化对幼儿教师等重点人群测前培训与指导,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推普周期间,联合市人社局开展市级机关工作时间规范用语督查,强化机关工作人员说好普通话的意识,提高普通话应用水平。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三条规定,“每年九月第三周为本省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宣传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各地要结合实施推普攻坚工程,落实县级政府推普宣传责任,加大对农村和学校的推普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城乡群众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二)强化协同配合。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原则,积极探索新的活动内容和形式,继续组织广大中小学校积极开展“经典诵读到乡镇”、“小手拉大手”、“啄木鸟”行动等活动,扩大参与度,拓宽覆盖面,寓教于乐,注重实效。宣传、广电部门要加大对推普周活动的宣传报道,各有关单位也要通过全媒体加强宣传,不断提升语言文字事业的社会影响力。(三)及时报送信息。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订推普周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9月30日前将活动的主要内容、活动成效、典型案例等情况汇总报送市教育局语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