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企业投资决策的税收策略投资回报率的判断多数采取的是现金流量贴现法。但是这种方法存在两个致命的缺陷,税收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联系。投资回报率的判断,不仅需要高水平的财务分析人员,更需要投资决策者的战略眼光。4.1相机抉择的税收策略从长期看,企业的盈利能力不仅取决于自身的竞争力,还取决于对国家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与把握,根据经济发展的趋势和国家的产业政策做出合理的产业布局。从政府决策的角度看,如果某些行业的发展状况对国家和经济的发展形成制约,就必然成为政府鼓励的重要领域,相应的财政金融鼓励政策必然会向这些行业倾斜。提早进入这些行业则可以实现“政策套利”,获得发展的先机,将比后来者获得更强的市场竞争力,比如新能源产业阅读与思考1投资家史玉柱金融业的发展与稳定将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安全,鼓励金融企业做强做大将是一个持续性的政策选择.中国金融业的营业税必然是一个不断走低以至于取消的过程,因为国际上对金融业并没有课征营业税,为鼓励我国金融业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金融业减税就是一个必然的政策选择。所以许多有远见的企业家渗透到金融业,不仅仅金融是百业之首,还有国家持续性鼓励的大环境。巨人集团时代,史玉柱是个从不向银行贷款的人,他觉得用自己的钱比较安心。等到巨人集团出问题,需要资金的时候,他发觉民营企业从银行贷款有很大的难度。巨人集团失败的教训让史玉柱改变了看法,他不仅向银行贷款,还干脆做了银行的股东。在很多人眼中,史玉柱的形象到了2004年前后才有了变化。在此之前,他一直是个靠广告狂轰滥炸来销售保健品的家伙。直到他把脑白金和黄金搭档卖给四通,并且有越来越多的投资项目为外界所知,人们才惊呼:史玉柱变成了一个投资家。实际上,从史玉柱决心在公众面前亮相的那一天起,他就一直兼备两个角色:企业家和投资家,只不过在其后的几年里,他的投资家色彩越来越浓厚。2001年1月,北京华资银团公司持有的华夏银行200万股被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冻结。2002年10月31日200万股股票进行拍卖,上海健特竞拍成功。2002年4月22日和7月31日,上海健特两次受让北京华资银团拥有的华夏银行发行人股份共5800万股;9月4日,上海健特受让华夏银行发起人首钢总公司持有的8000万股华夏银行股份。上海健特就一共持有了华夏银行1.4亿股股份,以持股5.6%位居华夏银行第六大股东。2003年9月9日和11月13日,民生银行原第九大股东北京万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分两次将持有的14393.56万股股份转让给上海健特,上海健特成为了民生银行的第八大股东。中国经济面临人民币升值、通货膨胀、企业盈利能力不断恶化问题,单纯的货币政策已经不能保持经济平稳发展,可能要兼用财政减税政策。大规模减税的好处:(1)减税将极大减轻企业负担,从而在收紧货币政策框架下,避免经济因过紧的流动性而导致衰退;(2)企业减税将刺激资金回流实业领域,从而“自然”地消除资产价格上的泡沫;(3)减税对股市来说也是最好的“救市”策略,它从中长期看显然对股市是极大的实质利好;(4)减税如果辅以某些激励企业提高职工工资的政策,还将普遍提高民众收入,减轻贫富分化;(5)减税是将财富还于国民的最直接途径,也将显著减低财富过度集中于政府手中造成的系统风险;(6)减税是增加企业支出、扩大内需的高效手段,能有效延长中国经济的繁荣周期,这最终将使国家财力得到可持续增长新一轮的减税方案很可能以降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转型为主。增值税转型可以避免重复征税,能促进经济结构转型,也能对促进出口产生积极影响。现在的宏观经济环境,是加快推进转型的好时期。如果增值税转型推向全国,可能会造成财政减收1000亿元左右,从目前的财政状况看,财政有足够承受能力。在这个大趋势下企业应该选择的策略是什么呢?首先是保证现金流充沛,同时寻找合适的收购对象,进行低成本扩张或者进入新领域,在未来的经济复苏中抢占先机。阅读2央企无边界扩张.ppt4.2静态税收策略选择静态税收策略更多地表现为企业运营过程中税收事项的安排,即税收优惠政策和会计政策的运用对企业税收负担的影响问题。由于对不同地区和行业制订了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在盈利能力相同的条件下,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可能具有更高的盈利水平;而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的差异也可以影响到企业的税前利润。因此在经营决策过程中,企业必须考虑税收的因素,这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一个重要因素税收优惠。新企业所得税法对税收优惠对象进行了原则性调整,即由原来根据资本属性改为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来确定享受税收优惠,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均同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免征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的具体范围;二是明确了企业从事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三是明确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四是明确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五是明确了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六是规定了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并对其经营所得实行较低的税率;七是明确了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的五个方面的优惠。折旧方法选择: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方法后者有利于企业快速收回投资,但也同时推迟了企业所得的实现。不同折旧方法将影响企业当期所得额,从而产生企业所得税的时间性差异。存货计价方法选择: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后进先出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不能使用后进先出方法核算存货。在物价持续上涨时期,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并不能准确反映企业的真实采购成本,但是二者相比,加权平均法的核算结果要比先进先出法更接近采购成本;而在物价持续下跌时期,先进先出法的核算结果更接近采购成本。存货核算方法的不同将导致产品或者商品销售成本的不同,从而导致应税所得的不同。所以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要注意使用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研发费用和工资的加计扣除。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案例1:不能输在起跑线上——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的税收筹划实践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是由跃进汽车集团公司和意大利菲亚特集团依维柯股份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公司,总投资37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25.27亿元,合资双方各占50%股份。该公司拥有先进的生产线,目前年生产量为2万多辆,由多系列、多车型构成。该公司非常注意税收问题的研究,因为公司缴纳的税款很多,到2000年底已累计缴纳税款16亿多元,利税总额达37亿元,税收因素已成为影响公司发展壮大的重要因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要获得较好的经营效益,股东要获得较多的投资收益,必须考虑税负因素。该缴的税当然得缴,通过筹划可以减轻税负,也必须去做,否则,对财务人员来说,就意味着没有尽到职责。而且在同行普遍开展税收筹划的情况下,你不去做,就意味着在起跑线上就输了。王林对税收筹划的理解具有独到之处。他认为,税收筹划由低层次和高层次构成。低层次的筹划,就是加强企业财务管理,严格按税法的要求纳税,避免税收风险,同时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使用一些常规的纳税技巧,降低企业税负。虽然这种筹划不需要太多的专业知识,但对企业很重要。因为其是经常发生的,也是企业强化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高层次的筹划,是在作企业投资决策、选择或改变经营管理模式时进行的系统筹划,它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企业高层管理者更关注高层次筹划。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在高层次的筹划方面,有两点:一是最大限度地应用国家对涉外企业和先进技术的优惠政策;二是在营销方式上的改变。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所得税税率为15%,并享受了“二免三减半”的优惠。这是成立合资企业时就充分考虑好的。一般情况下,能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外商投资企业,大部分都设立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内,而该公司并不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属于能源、交通、港口、码头等项目的,可以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具体条件是属于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项目或外商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回收投资时间长的项目等。南京执行沿海经济开放区的税收政策,该公司符合以上条件,因此其不必进入高新区就可以享受很优惠的税收政策,最大限度利用了原有企业的生产条件,避免了重复建设。该公司1996年投产,当年就获利,进入“二免三减半”期,5年内获得的所得税优惠达4亿多元。今年,该公司“二免三减半”期已满,按规定应按15%税率缴纳所得税。可是该公司此前未雨绸缪,申请认定为先进技术企业,又能享受三年按10%税率缴纳所得税的优惠,所得税优惠将达上亿元。该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中,除所得税和增值税外,就是消费税。该公司生产的汽车主要适用5%的消费税税率,因为销售额大,每年的消费税数目不小。销售额按30亿元算,消费税税额就是1.5亿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0]26号)的规定,对低污染排放汽车实行减征消费税30%的政策,低污染排放限值是达到“欧洲Ⅱ号标准”。依维柯汽车早就达到“欧洲Ⅰ号标准”,目前公司正大力进行技术改进,有望在短期内达到“欧洲Ⅱ号标准”,这样既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又可以获得4000多万元的消费税优惠。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高层次筹划的另一点是汽车经销方式的选择。1996年投产时,不是由该公司直接向用户销售汽车,而是把生产的汽车统一销售给一家汽车贸易公司,由贸易公司再向用户销售。选择这种方式的原因,一是在发展初期,可以利用销售公司的渠道迅速打开市场,实现销售;二是考虑税收因素。该公司汽车销售主要适用5%的消费税税率,缴纳环节是该公司向汽车贸易公司销售汽车时。我们假设该公司销售给汽车贸易公司的价格为每辆17万元(不含税),此时缴纳消费税,税额为8500元;而贸易公司向外销售的价格假设为18万元。如果不通过贸易公司销售,由该公司直接销售,则按18万元计算,消费税税额为9000元,每辆车要多缴纳500元的消费税。可从2001年起,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决定收回汽车的直接销售权,由该公司直接进行汽车销售。原因是什么呢?王林介绍说,由厂家直接销售,可以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汽车价格,有利于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也可以更好地和用户沟通。同时,也是从税收上考虑。以前的销售模式可以降低消费税税负,改变后,消费税税负肯定会有所提高,但会带来如下好处:第一,大量的税前扣除额。此时公司所处的环境和以前相比已发生很大变化,即所得税“二免三减半”期已满,公司适用较高的所得税税率(10%)。此时由公司直接销售,会产生2亿元左右的销售费用,这一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