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第一份示范文件: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_仲裁申请书]申诉人:×××,女,1980年10月2日出生,住武汉市汉阳区×××号。第一被诉人: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第二被诉人:武汉×××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街法定代表人:×××请求事项:1、解除申诉人与第一被诉人之间的劳动合同;2、由两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1613。8元;3、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加班费及其赔偿金11974。45元;4、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5、由被申诉人连带为申诉人补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6、仲裁费用由被诉人连带承担。事实与理由:申诉人于2001年进入第一被诉人处工作并与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04年3月19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分别于2004年3月和2007年3月又续签了为期3年的合同,合同于2021年3月19日到期。2002年12月,申诉人被第一被诉人派遣到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武汉×××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仍于第一被诉人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处先后从事精浆、配浆、dcs操作员、行政文员等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间,被申诉人违反合同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经常要求申诉人在节假日加班加点却不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申诉人从事危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被申诉人从没按照合同的约定定期对申诉人进行健康检查,也不为申诉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申诉人作为育龄妇女,被申诉人也不给其办理生育保险,缴纳保险费;合同期间,被申诉人还多次擅自调低申诉人的工资标准。2007年3月,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申诉人口头通知申诉人,让申诉人不要再来上班。为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申诉人特依法提出上述仲裁请求,请劳动争议仲裁委依法裁决。此致武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人:xxx第二篇范文:劳动仲裁申请书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人:被申请人:湖南正东通信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佘金刚请求事项: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6750元(月平均工资6700元*2.5(工作2年1个月多10天);二、未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6700元;三、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3月10日期间的二倍工资11022元(月平均工资6700*2+6700*10/31*2-已支付1个月工资6700)。以上三项合计:34472元。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2021年1月31日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任传输设计部湘潭项在目组设计员职位至今。第1次签定劳动合同时限为2021年1月31日至2021年1月30日,2021年2月8日续签合同为1年期限至2021年1月31日止,签订的劳动合同第二条规定为从事设计部外派中移通信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员岗位工作,工作地点为无固定地点。从2021年2月8日续签1年劳动合同后至2021年2月27日期间被申请人从未通知申请人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只在2021年2月28日电话和QQ群内通知申请人不能在原来的岗位工作,且不能继续在湘潭工作,需派往外省工作,并尽快交接申请人手上的工作。当时申请人同意在2021年3月内尽快交接手上工作,但不同意调换岗位和工作地点。被申请人不同意支付2021年3月份工作交接期间的工资以及按照《劳动法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方式解除合同。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两年多的时间内一直在湘潭市内工作,从未出差或外派。工作态度、工作积极性以及技术能力一直受到中移通信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的好评,并被中移通信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推荐给被申请人处评为优秀员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拟定的劳动合同2份先由申请人签订后邮寄给被申请人,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签订后邮寄一份给申请人但一直推托未给,直到2021年3月8日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了4张劳动合同的关键页照片给申请人,被申请人多个在湘潭的员工同样也是未拿到被申请人签字确认后的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双方相互执有条款,存在避免申请人申诉被申请人的嫌疑。被申请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前、后都未通知申请人签订续签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再要求申请人继续工作一个月后才电话通知申请人调换岗位和工作地点或选择辞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中要求续签劳动合同并前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的条款。2021年2月28日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尽快交接工作,由于是设计工作,交接工作工程中需对手上的事项、资料一一说明和移交,并需完成未完成的设计,但被申请人不同意支付交接期内的工资,同样违反《劳动法合同法》。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第二条被申请人需调换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需双方协商,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申请人(劳动者)有权要求被申请人(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从2021年2月至2021年2月被申请人支付给申请人平均工资为6700元每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6200元+每个月发500元优秀员工奖金,详见银行工资流水)。《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第四十六条第三项“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付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六条规定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2.5个月经济补偿金加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期1个月经济补偿合计23450元(6700*(1+2.5)=23450)。《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未续签劳动合同情况下申请人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3月10日在被申请人处工作期间二倍工资的剩余未付款11022元(月平均工资6700*2+6700*10/31*2-已支付1个月工资)。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的仲裁诉求的金额34472元,请依法裁决。此致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签名)年月申请人:(日第三篇范文:劳动仲裁申请书劳动仲裁申请书()第一篇:劳动仲裁申请书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诉人:袁亮,男,汉族,住址:北京市青塔东里10号院;身份证号码:422424197310010015,原北京市大中电器有限公司员工。被诉人:北京市大中电器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西口39-1青清商厦二、三层法定代表人:张大中董事长请求事项:l、裁决被诉人立即支付申诉人元月份奖金4135元,2、3月份待岗工资1280元。2、裁决被诉人立即支付申诉人相当于两个月工资的(含奖金,月均5200元)经济补偿金10400元。3、被诉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事实和理由:申诉人2021年2月16日入职被诉方,被诉人原为民营企业,公司名称为北京市大中电器有限公司。2021年4月25日,申诉人与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一份,2021年2月16日到期后虽然没有续签合同,但是已经构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由于大中电器进行减员增效,被诉人于2021年元月26日向申诉人下达了待岗通知书,并于当月31日双方签订《待岗协议》。签约的时间以及合同的相关内容见证据(附件一:《劳动合同》、附件二:《待岗通知》、附件三:《待岗协议》)《待岗协议》有效期两个月,于07年3月31日期满。期满前(3月31日)申诉人多次与大中电器人力资源总部联系,被告知公司无意与申诉人续签劳动合同,要求申诉人尽快办理离职手续,并于4月9日将申诉人社会保险等转出(见附件四:《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被诉人事实上已经解聘申诉人。此时,被诉人尚拖欠申诉人元月份奖金4315元,待岗期间待岗工资1280元未发放,而且拒不给与申诉人应得的经济补偿。依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有关规定。请求裁令被诉人给申诉人:l、裁决被诉人立即支付申诉人元月份奖金4135元,待岗工资1280元。2、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相当于两个月工资的(其中工资月均1200元,奖金月均4000元,合计月均5200元)经济补偿金1040(本站推荐)0元。3、被诉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此致申诉人2021年4月日第二篇: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篇一范例: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申请人:***,男,汉族,1***年**月**日出生,现住***市***区***路***号。联系电话:******。被申请人:**有限公司,住所地:**市**区***路***号。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请求事项: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200元(月平均工资2600元*2)。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20**年6月至201*年6月加班费共54455.15元,其中: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费24893.79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6223.44元;。以上二项合计:***元。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年10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司机一职至今。20**年12月28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总务部司机,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700元,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处,星期六、日还要求我随时出车,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车均有打卡记录,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我的20**年6月至201*年6月间的考勤记录)。另外,休息日也是随时出车加班,我早上6时30分出车接送公司员工上班,直到18时10分接公司员工下班,送完员工需要到20时,除去中午吃饭和休息时间1个小时、平均每日延长工作3个小时以上,同时,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随时候命出车加班,具体时间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记录为准。我为被申请人加班,但被申请人却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给我安排补休,也没有按规定为我支付加班费。从被申请人发给我的工资条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时数、加班工资均为零,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940元(20**年7月1日双方协商将我的合同工资变更为940元)为基数计算,20**年6月至201*年6月间,被申请人拖欠我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940元/21.75*1.5倍*3个小时*4周*12个月*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时间加班费24893.79元(940元/21.75*2倍*8个小时*3天*12个月*2年)未付。为此,我多次找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我于**年**月**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此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签名)**年*月*日篇二范例: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人:***,男,住丹江口市六里坪镇油坊村2组13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被申请人:******有限公司******车身厂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话:822*****被申请人:十堰市**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电话:*******申请仲裁事项:1、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劳动经济补偿金5100元。2、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年年――2021年社会保险金。3、请求两被申请人支付加班费元。事实及理由:申请人于**年年2月被十堰****劳务公司派遣到******车身厂工作,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