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美国1787年宪法学科指导课前自学基本要求知道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特点及作用;理解美国的总统制;比较美国共和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感受1787年宪法中的“制约与平衡”原则这一人类政治智慧说明“年轻美国的窘境”和“两党制的雏形”两目为学生课外阅读内容通史坐标一、背景独立后的美国是一个邦联制的国家,邦联体制使中央政府处于无权状态,刚刚独立的美国遇到了许多无法解决的问题。二、制定1787年9月,费城制宪会议通过了联邦宪法,确立了美国的体制。三、内容1.联邦体制的确立:联邦政府是各州的中央政府,权力大大加强,但各州在行政上仍保持一定的。2.中央政府的权力构建:(1)最高行政权属于:总统由产生,每届任期四年;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还是军队的总司令;总统对负责,对国会通过的法律拥有否决权,但国会在复议之后若以2/3以上的多数再次通过此法时,即为有效。知识梳理联邦独立性总统选举宪法(2)最高立法权属于:由参议院和院构成;参议员每州两名,任期六年,每两年改选其中的1/3;众议员按各州人口比例选出,任期两年。(3)司法权属于各级:最高法院拥有最高司法权,其大法官由任命,参议院批准,终身任职。3.特点:体现了权力的“制约与平衡”的原则。国会民主派领袖杰斐逊称美国总统制为君主制的“新版”。谈一下你对这种观点的认识。美国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还是军队的总司令,拥有很大权力。但1787年宪法规定美国实行三权分立,立法权、司法权分别归于国会、最高法院,国会和最高法院对总统有制约作用,因此总统并不具有君主的绝对权力。另外,总统是选举产生的,有任期,和君主的世袭与终身制是不一样的。众议法院总统按图示中的内容完成图中相对应的关系。①总统对国会:否决权;②国会对总统:弹劾总统,2/3以上多数通过复议生效;③总统对最高法院:任命最高法院大法官;④国会对最高法院:总统任命大法官要经参议院批准。四、作用1.对世界:是近代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2.对美国:(1)实现了美国从“邦联”到“联邦”的转变。①政治上:美国成为一个真正统一的国家,协调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②经济上:形成全国性市场,促进资本主义的发展。③军事上:有足够的权威和军队来维护国内统治秩序和应付外来威胁,巩固新政权。(2)体现了“制约与平衡”的原则,避免了绝对权力的出现,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资产阶级民主。(3)一定程度上调和了中央与地方、大州与小州、南方与北方的矛盾,为美国的长期稳定和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规律总结]1787年宪法体现了中央集权原则(联邦制原则)、分权制衡原则和民主原则,推动了美国历史的发展,其确立的政治体制也为其他国家提供了借鉴。课堂小结名师点拨美国总统制共和制和英国君主立宪制的比较比较项美国总统制共和制英国君主立宪制不同点国家元首及其权力总统选民间接选举一届四年拥有行政权国王世袭制终身制统而不治政府首脑及其产生总统选民间接选举(对宪法负责)首相议会选举获胜的多数党领袖(对议会负责)政府与议会的关系相互制约与平衡政府由议会产生,对议会负责并受其监督权力中心总统议会相同点都是资产阶级代议制民主,代表资产阶级利益都符合各自国情,体现分权制衡原则[特别提示]在美国的三权分立体制中,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国会可以以2/3以上的多数通过总统所否决的法律;总统任命联邦法官,最高法院可宣布总统法令违宪;总统任命的司法官员须经参议院确认,最高法院可宣布国会通过的法律违宪。美国成为最典型的三权分立制的国家。[例题]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和美国的民主共和制是资本主义世界最具代表性的政治制度。下列对其表述和评价正确的是()A.它们都属于资产阶级的民主政体B.美国的总统共和制要优于英国的君主立宪制C.美国的政府首脑是民选的,而英国的政府首脑是世袭的D.美国贯彻“分权制衡”原则,而英国不是[解题指导]英国和美国的代议制形式虽然不同,但本质上都属于资产阶级民主政体,故A项正确。两国政体都是适应本国国情的产物,无优劣之分,B项错误。英国的政府首脑是首相,由下议院大选中获胜的多数党领袖担任,并非世袭,C项错误。“分权制衡”是近代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普遍原则,美英两国均是如此,D项错误。答案为A。随堂训练一、选择题1.(2018·浙江11月学考)年轻的美国在《邦联条例》生效后,仍面临政治体制的危机,外部为一些欧洲大国所不容,解决从邦联到联邦的制度困境,是一个并不轻松的过程。美国成为一个真正统一的国家,是在()A.18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B.18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C.18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D.18世纪90年代末至19世纪初解析:C本题考查美国1787年宪法。美国的1787年宪法确立了联邦制,并使美国成为真正统一的国家,故选择C。2.(2019·浙江绿色评价学考模拟)面对1787年宪法的争论,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说:“明智的人都不会期望或者追求一部完美的宪法……如果以这样的态度来看待新宪法的话,应该去把握它的一些主要原则……”这部宪法体现的主要原则是()A.联邦制B.制约平衡C.人民主权D.民主任期解析:B据所学知识可知,1787年宪法体现的主要原则是分权与制衡,故B正确。A、C、D不是主要原则,排除。3.(2017·浙江4月学考)在美国1787年宪法的讨论中,有人主张联邦政府享有最高权威,甚至试图在宪法中加入国会有权否决各州立法的条款。有人则要求保护各州的自主权,将联邦体制——对政府不同层次、不同部门权力进行特别划分——视为防止过多国家集权的保障。它反映了()A.大州与小州的利益之争B.南方与北方的权力之争C.立法与行政的职权之争D.联邦与各州的权限之争解析:D据材料中“有人主张联邦政府享有最高权威”“有人则要求保护各州的自主权”等信息判断材料反映的是联邦与各州的权限之争。4.美国总统特朗普颁布的“禁穆令”在公布之后就遭遇了一波三折的命运,先是联邦法官做出了暂停“移民禁令”限制令,随后特朗普政府针对暂停禁令提起上诉,之后该上诉又被驳回。日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推翻了下级法院的判决,允许总统特朗普提出的新版移民限制令部分生效。这主要体现了()A.美国司法程序的复杂性B.美国行政命令的随意性C.美国宪政民主的制衡性D.美国民主政治的局限性解析:C材料没有体现出司法程序,故A项错误;材料信息体现不出行政命令的随意性,故B项错误;材料信息是美国总统和最高法院关于移民限令互相制约,这体现了美国宪政民主的制衡性,故C项正确;材料体现不出美国民主政治的局限性,故D项错误。5.下面目录为某著作的局部,对此解读不正确的是()第三章,“着火的房子”:1787年春天……第五章,领头羊弗吉尼亚:5月25日~6月1日……第七章,人类的五分三:6月11日……第十章,小州的胜利:7月11日~17日……第十九章,瑕不掩瑜:9月8日~17日A.“着火的房子”,反映联邦制下出现危机B.“小州的胜利”,指参议员每州两名顾及小州利益C.“人类的五分三”,把五个黑人折合为三个人来计算人口D.“瑕不掩瑜”,说明颁布的宪法功绩远大于局限解析:A本题考查1787年宪法的内容与特点。“着火的房子”:1787年春天,反映在邦联制而非联邦制下存在危机,故A项错误,符合题意;“小州的胜利”,指参议员每州两名顾及小州利益,调整了大州与小州的矛盾,故B项正确,不符合题意;“人类的五分三”,把五个黑人折合为三个人来计算人口,故C项正确,不符合题意;“瑕不掩瑜”,说明颁布的宪法功绩远大于局限,故D项正确,不符合题意。二、非选择题6.(2019·浙江9+1高中联盟期中)历史学家阿克顿认为:“妥协是政治的灵魂,如果不是其全部的话”;以妥协求稳定、求发展也考验着政治家的智慧。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这次政变事实上就是以维护传统的名义进行的。它在维护传统与追求变革之间找到了一条适中的路,实现了斗争与协调、更新与传统的平衡。1689年1月28日下院的决议就是这样:英国仍是君主国,“上帝保佑吾王”仍是英国的国歌。——钱乘旦、陈晓律《在传统与变革之间——英国文化模式溯源》材料二费城制宪会议上……由于代表们来自不同的州,具有不同的利益和意见……因此产生了尖锐的矛盾。尤其在关键问题上没有进展,这就是代表权问题。较大盟国的人口比例代表制和较小盟国的各州平等代表制两种意见各执一端,争执不下。——马巍立《浅谈1787年美国制宪会议上的伟大妥协》(1)根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17世纪后期到18世纪下半叶英国如何实现“斗争与协调、更新与传统的平衡”?解析:第(1)问,只要结合英国君主立宪制度发展的过程特征来说就可以。答案:(1)1688年“光荣革命”使国王的权力来源由神变为了议会;1689年,议会通过《权利法案》,确立了议会权力高于王权的原则,奠定了君主立宪制的法律基础;18世纪中叶,责任内阁制完善,国王“统而不治”。(2)根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美国1787年联邦宪法如何解决“较小盟国”和“较大盟国”的矛盾?结合上述材料,简述这样的妥协对政治文明建设的意义。解析:第(2)问,美国的宪法解决较大盟国和较小盟国的矛盾主要是通过参议员和众议员的选举比例的设置。从材料可以看出政治妥协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推动社会进步。答案:(2)联邦宪法规定,参议院议员每州两名,众议院议员按照各州人口比例选出,缓和了大州与小州之间的矛盾。意义: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其他言之有理亦可)点击进入课时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