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局2021年度度卫生目标考核工作具体实施方案2021年县卫生局健康目标考核实施方案为加强我县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规范服务行为,促进各项工作规范、扎实、有序开展,经研究,制定《x县卫生局x年度卫生目标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一、考核层次与单位考核分3个层次进行:第一层次,7所中心卫生院、11所一般乡镇卫生院;第二层次,非建制乡镇卫生院;第三层次,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即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三院、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所、卫校、血站和新村医院(三院的部分业务工作同时纳入第一层次考核)。二、考核项目与内容第一层次(中心卫生院、一般乡镇卫生院):考核8项14个方面内容,共100分。1.医疗质量(20分);2.疾病预防控制(10分);3.妇幼保健(10分);4.卫生监督(10分);5.合作医疗(10分);6.业务收入、财务管理(8分);7.国债项目和民生工程村卫生室建设(10分);8.行政管理(22分),其中廉政建设、医德医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各4分,职工医保、工资发放各1分。第二层次(非建制乡卫生院):考核7项12个方面内容,共100分。1.医疗质量(20分);2.疾病预防控制(10分);3.妇幼保健(10分);4.卫生监督(10分);5.合作医疗(10分);6.业务收入、财务管理(10分);7.行政管理(30分),其中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信访稳定、职工医保、工资发放各6分。第三层次(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考核行政管理10项内容,每项占10分,共100分。即:党建工作、廉政建设、信访稳定、安全生产、效能建设、医德医风、文明创建、计划生育、业务收入、财务管理。三、考核时间与方法(一)考核时间。6月份上中旬开展年中考核;12月份上中旬开展年末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二)考核方法。局组成考核组和专业组分层次进行,考核标准和要求统一掌握;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问卷调查、现场座谈、走访群众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年中考核与年末考核相结合,年中考核占30%,年末考核占70%。四、考核专业组的设置与要求(一)专业组的设置。卫生局成立医疗质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财务管理(业务收入、财务管理、职工医保、工资发放、民生工程)、行政管理(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的党建工作、廉政建设、信访稳定、安全生产、效能建设、医德医风、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乡镇卫生院的廉政建设、医德医风、安全生产、信访稳定、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7个专业组。(二)职责与要求。各专业组要本着“实事求是、操作性强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学习、研究考核方案,熟悉考核细则,做到考核内容清楚、完整,亮分标准科学、明确。在考核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标准,准确打分,不得打人情分、关系分、糊涂分。如有考核不负责任和徇私舞弊现象,被考核单位可以向局提出异议,局纪委、监察室将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将严肃追究考核责任单位或考核组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五、奖项设定、奖励办法与公共卫生经费补助办法(一)乡镇卫生院综合奖1.7所中心卫生院考核总分获前三名的,分别奖励单位8000元、6000元、4000元,分别奖励主要(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1000元、800元、600元。2.11所一般乡镇卫生院考核总分获前三名的,分别奖励单位6000元、4000元、2000元,分别奖励主要(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800元、600元、400元。3.非建制乡卫生院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分别奖励单位4000元、3000元、2000元,分别奖励主要(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600元、400元、300元。(二)乡镇卫生院单项奖乡镇卫生院(包括建制、非建制)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3项工作分别设单项奖,获前三名,分别奖励单位1000元、800元、600元,分别奖励主要负责人500元、400元、300元。(三)乡镇卫生院进步奖对未获得综合奖和单项奖的乡镇卫生院,在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3项工作中取得显著进步的,每项工作评出进步奖2个,分别奖励单位500元,奖励单位主要负责人300元。(四)公共卫生工作经费补助标准与补助方法补助标准:中心卫生院每月2400元,11所一般乡镇卫生院每月1200元,非建制乡卫生院每月600元。补助方法: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3项工作综合得分,按百分制的同比例给予公共卫生工作经费补助。公共卫生工作补助经费一律发放到单位统一使用。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公共卫生工作方面履职尽责的,年终给予适当补助。(五)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行政管理和市级业务奖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行政管理工作考核总分获前三名的,分别奖励单位6000元、4000元、2000元,分别奖励主要(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800元、600元、400元。业务工作获市卫生局考核综合奖,奖励单位20000元,同时奖励单位主要负责人2000元;获省市级考核单项奖,奖励单位3000元,同时奖励单位主要负责人500元。党风廉政、计划生育、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效能建设方面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取消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评先评优资格。六、处罚措施处罚措施根据年中、年末综合考核的结果确定。中心卫生院总分倒数第一名,11所一般乡镇卫生院、非建制乡镇卫生院总分倒数第一、二名,第一年进行重点谈话;连续两年倒数第一、二名,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三年倒数第一、二名,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班子其他成员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依据局和上级考核结果,参照上述处罚措施执行。考核结果通报全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