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体会《新时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保证》第十八讲“把党建设得越来越强大”,是对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的高度概括和集中体现。《纲要》全书包括绪论、主体部分与结语三大块,共21章、99目、200条,其中第十八部分有8目,与第十九部分并列第一;有16条(第174至第189条),在所有各章中居第三;占19个页面,篇幅是所有各章中最多的。这些数字与排位,凸显了习近平关于党建重要论述的丰富性,折射出习近平关于党建重要论述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重头戏”地位。具体而言,《纲要》第十八部分的主标题“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言简意赅地指出了新时代党建的根本任务;副标题“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保证”,揭示了新时代党建的特别重大功能与特殊重要地位。正文中的8目,采用了先总后分的写法。其中,第一目属于“总”,包括3条,依次聚焦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相对宏观,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这一条承上启下;第二至第八目属于“分”,按照新时代党建新的总体布局,依次聚焦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与反腐败斗争,相对具体。本文仅就第一目、第三目、第四目谈三点学习体会。党的自我革命直接关系社会革命和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包括党的自我革命与社会革命在内的“两个革命”,凸显党的自我革命。在他看来,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在进行社会革命的同时不断进行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最显著的标志,也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关键所在。这里的“最鲜明”与“最显著”,无以复加地突出了自我革命对于我们党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纲要》第十八部分第一目开门见山讲党的自我革命,包括自我革命的地位、原因、意义、基本要求与路径,是十分恰当的。革命难,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更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的伟大不在于不犯错误,而在于从不讳疾忌医,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具有极强的自我修复能力。“无欲则刚。”“心底无私天地宽。”我们党之所以有自我革命的勇气,是因为我们党除了国家、民族、人民的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过而不改,是谓过矣。”敢于直面问题、勇于修正错误是自我革命的要义,是我们党的显著特点和优势。在新时代,必须坚定不移、一以贯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在此过程中少不了难忍之痛,但能收获凤凰涅槃、浴火重生之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必须以党的自我革命来推动党领导人民进行的伟大社会革命,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这既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客观要求,也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和发展的内在需要。”这段话既把党的自我革命与社会革命有机联系起来,强调以党的自我革命来推动社会革命,又把党的自我革命与党的建设有机联系起来,即在从五个方面界定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时,将“勇于自我革命”作为承前启后的第三个方面,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打铁必须自身硬。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纲要》第175条写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概况,包括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实践成效、面临的形势与对策。全面从严治党,首在“全面”,就是管全党、治全党,面向全体党员、党组织,覆盖党的建设各个领域、方面、部门,重点是抓住“关键少数”。通俗地说,全面就是全覆盖,要求一个也不能少,不能有死角和盲区,更不能有禁区。这意味着全面从严治党进入了管党治党的深水区。从从严治党到全面从严治党,不只是形式上多两个字,而是有实质性的变化,标志着我们党对管党治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可以说,“全面”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也是其鲜明特色。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为数极少的几个军令状,其中就包括全面从严治党。军令如山,军中无戏言。军令状是接受军令后写的保证,是承诺书,更是责任状。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军令状,充分反映出习近平总书记在管党治党上的坚定决心、巨大勇气、无畏担当与豪迈气概。几年来的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效卓著,振奋党心,大快民心,积极效应广泛深远。同时应该看到,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面临的“四种危险”是尖锐的、严峻的,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政治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任重道远。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是一个创举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开创新局面。《纲要》第176条对新时代党建要开创新局面的重要性予以了充分肯定,对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行了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与时俱进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从改革开放以来历次全国党代会的报告来看,明确提出党的建设总要求,十九大报告是首次,本身就是一个创举。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内涵十分丰富,旗帜鲜明地指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的目的和根本原则、方针、主线、统领、根基、着力点、总体布局和目标,从总体上高屋建瓴地指明了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方向,是对“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一历史性课题的进一步回答,体现了时代性、规律性、创造性,是继承与创新的统一,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新的高度。“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也要注重打牢基础,在思想建党、组织建党这两大基石上取得新进展。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思想建党是党的优良传统,广大党员干部对之耳熟能详。党的十八大以来,出现了一些与思想建党相提并论的新表述,如习近平总书记曾批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推进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的有力抓手;他还多次一并使用“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又如2021年12月27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思想建党、纪律强党、制度治党同向发力。此外,依规治党也在2021年后成为流行语。以上表述可分为三组:一是落脚于“建党”的思想建党、组织强党,二是落脚于“强党”的理论强党、纪律强党,三是落脚于“治党”的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顾名思义,循名责实,思想建党、组织建党是党的建设的两大基石。《纲要》第十八部分第三目是“补足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属于党的思想建设或者思想建党的范畴;第四目是“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属于党的组织建设或者组织建党的范畴。这两目不是面面俱到,而是聚焦新时代思想建党的首要任务、组织建党的基本遵循,抓住了要害,符合《纲要》的编写特点与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