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不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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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不当初第一条: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坐牢,令人遗憾《峨眉周刊》第三版2条聚众冲击国家机关锒铛入狱悔不当初(960字)正当信访,依法维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可是,无视法律,无理取闹,甚至冲击国家机关,那就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案情:2008年9月7日,峨眉山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发布公告:从2008年11月1日起,所有电三轮车不准在峨眉山市城区内行驶及非法客运。2008年9月8日上午,约200名电三轮车主到峨眉山市市委集体上访,市领导答复要坚决取缔电三轮车。午饭后电三轮车主刘某某等人回大排档,见陈某和邹某接到通知后不但没有去市委,仍然在拉客做生意,便上前质问并殴打陈某。因为没有达到能够继续非法运营电三轮车的目地,当日15时,刘某某再次来到峨眉山市市委门口,为了发泄不满情绪,实现个人的无理要求,带头将自己的电三轮车推到市委大门口中间,堵断了进出市委的大门,并大声邀约其他电三轮车主一起堵门。其他几名电三轮车被邀后也将电三轮车推到市委大门口,致使市委大门中断通行将近1小时,围观群众达几百人,严重影响了市委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同年9月9日,刘某某因涉嫌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被峨眉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9月12日,因涉嫌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依法逮捕,11月5日,因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峨眉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律师点评:根据我国《刑法》第290条之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实施上述行为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都将承担刑事责任,受到刑事处罚。本案启示我们:公民有表达自己正当意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但是,任何个人或者单位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都应当依法进行,不得采取非法的手段或者方式,不得侵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否则就会触犯法律,甚至构成犯罪。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只有依照法定的程序、采取合法的方式,才可能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当我们要反映自己诉求的时候,可以采用以下途径:1、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有关机关或者信访部门提出自己的主张。2、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3、符合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川和冰律师事务所主任何兵)篇二:赖昌星,中国史上最大走私家族生存之道赖昌星,中国史上最大走私家族生存之道2009年12月09日17:44中新社—中国新闻周刊丁果[导读]在远华案发十年之际,我们再度聚焦赖氏家族和他们的栖身之地,除了关注这一焦点事件的最新走向,更希望以一个合适的距离和角度,审视中国史上最大走私家族的生成之因,生存之道。十年一梦赖昌星1999年,接到举报的调查组进驻福建厦门,听闻风声的赖昌星辗转逃到加拿大温哥华,一进一出间,远华特大走私案曝光,举世震惊。十年倏忽而过,300多名受到法律追究的涉案人员,有的仍在服刑,有的病死狱中,有的已重获自由。无论在厦门还是晋江,涉事者都尽量回避对“远华”的回忆。不过,主要嫌犯赖昌星尚未归案,“远华案”远未尘埃落定。而十年来,由于遣返、引渡的悬疑未解,潜逃者赖昌星从未真正淡出过公众的视线。十年或许也是一个转折的节点。2009年5月,赖昌星的前妻曾明娜携女回国,似在暗示主要当事人的态度转变;而年底的加拿大总理破冰之访,也让外界期待政府层面对事件的可能推动。在远华案发十年之际,我们再度聚焦赖氏家族和他们的栖身之地,除了关注这一焦点事件的最新走向,更希望以一个合适的距离和角度,审视中国史上最大走私家族的生成之因,生存之道。十年一梦,除了喧嚣尽处的幻灭感,应该有更多东西随远华案写进历史。赖昌星回首十年逃亡路他谨慎地应对媒体,又偶有直言不讳的情感表露。十年的异国逃亡生涯,让他逐渐改变着对人生、对过往、对未来的判断本刊特约撰稿人/丁果(发自加拿大)远华案涉嫌主犯赖昌星的加拿大逃亡之路,已经十年了,虽然许多人都认为赖昌星在加拿大可以为所欲为,吃喝玩乐,但他自己很清楚,他仍然是个逃犯,是一个有案子在身的人。在刚刚过去的这个秋天,他首次在电视台演播室接受采访,面对我的提问,他承认自己并非是一个自由人,随时都有可能被遣返回国。“投石问路”十年的官司几经起伏。现在,赖昌星的难民申请被拒,等待着第二次被遣返前的风险评估报告审查。看得出,他颇有“过一天算一天”的消极心态。当然,按民间观点,凡事逢“十”常有变化,对赖昌星来说,最大的变化就发生在今年早些时候——他的前妻曾明娜携带女儿赖真真,自愿回到中国,这是不是征兆?曾明娜2009年5月初就悄然回国,此事一直没有被曝光,三个月后,笔者在专访加拿大移民部长肯尼的时候,肯尼直言不讳地表示,曾明娜、赖真真已经回国,她们是自愿回去的,加拿大无意也不会继续关注曾明娜的案件,那个案件“结束了”。随后,外界才知道曾明娜母女回国的消息。肯尼也主动表示,如果赖昌星要循此模式回中国,移民部乐见其成,也“愿意提供所有需要的帮助”。肯尼的谈话播出后,被全球中文媒体广泛报道,随后是英文媒体纷纷跟进,赖昌星送妻女回去“投石问路”,类似的标题俯拾皆是,“赖昌星回国之日近了”的猜测也甚嚣尘上。一时间,赖昌星再次成了新闻的焦点。不过,赖昌星却对媒体玩起了“捉迷藏”,手机关闭,人无踪影。除了偶然与一家媒体的记者撞见,闲聊几句之外,唯一的一次公开出现,是在其律师的安排下接受加拿大最大的英文媒体《环球邮报》采访,但谈的还是老调。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要“消毒”,怕“赖昌星想回国”的媒体报道,影响他的法庭程序和法官的心理。到了秋天,赖昌星终于出面,接受笔者专访,谈了他逃亡十年的心路历程,也谈了他是否可能自愿回国的事情。之后,我们又电话采访了一些内容,大致可以勾画出他的想法轮廓。那种绝望“很难说得清楚”潜伏在加拿大的前一年多时间,赖昌星经常白天泡在赌场排遣恐慌,晚上给国内打电话了解案情。在加拿大被抓捕的瞬间,赖昌星有万念俱灰的消沉,“如果被遣返回去,肯定没命了”,他承认相当害怕。直到后来开始申请难民,从看守所出来,心情才慢慢平复。赖昌星记忆犹新的是,他是戴着脚镣手铐上庭的,“好像杀人的重犯”,那时候的每一步移动,都觉得漫长沉重,他说自己还是有“悔不当初”的感觉。三年前的经历也让他难忘:可能被遣返回去的那一刻,移民部把机票都准备好了,在机场,赖昌星以头撞柱,血流如注,那种绝望,“很难说得清楚”。赖昌星对自己心路历程的回顾,简单而无修饰,但可以读到他“求生本能”的强烈,以及要活下去的简单目标。赖昌星是一个“惜命的人”,并非外界媒体描述的“亡命之徒”。赖昌星曾经是福建首富,也是极尽奢华排场的人,甚至很嚣张。然而,十年的逃亡,显然消磨了他的锐气。他这样描述现在的想法:“平平安安过日子就是福,风风雨雨太辛苦,像我这样的,代价太大。”见过赖昌星的人,都说在加拿大逃亡十年了,赖昌星还是“很土”,不过,言谈之间还是能感觉到他的精明。赖昌星的法律意识很强,对媒体报道也很在意。赖昌星承认,自己来加拿大十年,结交了不少新朋友,也有找上门来要求合伙做生意的人,甚至从香港、纽约来的都有,好像他真的无所不能,可以“点石成金”。另一方面,也有温哥华的人抱怨说,赖昌星“骗了不少钱”。对此,赖昌星当然抵赖:一个不自由的人,怎么可能大手笔做生意?无论在哪里,以赖昌星的性格,都不缺朋友。但长期回不了家乡还是让他惆怅。赖昌星说,虽然常在外面吃饭,但还是最喜欢自己煮的地瓜咸鱼粥。现在,赖昌星还会很频繁地给老家打电话;老家出来人,他在温哥华会接待。但是,“跟远华的时代,就不能比了”。提前回去,“可能性是存在的”赖昌星十年孜孜以求的,是保住性命。在远华案最轰动的阶段,他只有一个想法:如何利用加拿大的法律,避免被遣送回去。开始纠缠的是死刑问题,随着中国领导人的表态,加拿大也接受,认为中方不判处死刑的承诺是可靠的;接下来,赖昌星仍在设法逃避被遣返,几场官司下来,其辩护律师、加拿大最有名的所谓人权律师马塔斯也无法打赢,他只能利用不断上诉的程序,把案件往后拖;到了第二次的遣返前风险评估,焦点集中在遣返后是否会在狱中受到虐待。十年来,外界情况不断变化着,善于观察形势的赖昌星开始考虑,是否回到中国面对官司,才是结束十年动荡生涯的最佳捷径。在之前的几次采访中,赖昌星流露出想家的心态。他并不讳言,与北京沟通的渠道还是“畅通的”,直到这次曾明娜和赖真真自愿回国,外界开始看到,他心态转变并付诸实验。但用赖昌星的话说,“还是不大相信政府的承诺”,但事实是他相信了北京与曾明娜的协商,才会让母女踏上回国之途,他在这之后的低调,也从侧面反映了他内心的巨大挣扎与矛盾。在采访中,赖昌星甚至不排除一种可能,即两个儿子也步赖真真的后尘回国。笔者问赖昌星:“目前你在加拿大还有一个司法程序。你现在到底是希望走完司法程序,还是在消除一些障碍之后,司法程序没有结束前也有可能回去?”他沉默了很长时间,回答得小心谨慎:“可能性是存在的。”笔者接下来问,“需要哪些条件,你才能放手一赌?”赖昌星对此显然想了很久,他提出了三条:其一,远华案主要涉案的官员,比如庄杨等人的公审档案能否公开,因为赖昌星一直咬定,巨额走私是当时体制漏洞的产物,他不是靠贿赂成事的;其二,他希望远华公司骨干们的案子能够重新审视,因为他是主犯,其他人责任轻微;其三,他希望专案组能够“换些人”。赖昌星清楚知道,曾明娜先期回国,让他还有一丝与中国政府“协商”的空间。一旦自己真的遣返回去,手中再无任何“筹码”。十年逃亡路,留给赖昌星颇多感慨。以前的采访中,他都认定自己的人生很精彩,大起大落,风光过了,折腾过了,赚回了本钱,能在加拿大留一天,就是赚一天。如今,他改换了口气:如果当初中国的相关制度完善、健康,他就没有空子可钻,不会走邪路,人生或许是另外一种光景。赖昌星不愿承认是“赖在加拿大”,他的辩解是官司进程非他所能控制。但他知道,将近十年没有打赢的官司,把握已不是很大。所以他对自己在加拿大的未来憧憬是短期的——能打工的时候,希望可以打工做点事,明年争取交一点收入税。曾经走私达上千亿的赖昌星,如果真的交了税,还真有点讽刺的况味。初冬的北京,迟延了4年的加拿大总理访华终于成行,哈珀的这次破冰之旅,给中加关系带来了春天的气息。此前中加关系不顺畅的原因中,赖昌星案件始终是一个被关注的焦点。在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与哈珀总理的会谈中,中方仍然要求加方尽快遣返赖昌星,了结相关案件。针对中方的要求,加拿大总理首次在国际聚焦的场合,表明加拿大政府希望尽快遣返赖昌星。当然,政府无法插手司法程序,还要静待司法程序的完成。中加关系的全面解冻,给中加之间签订引渡条约创造了相当乐观的前景。这些变化对赖昌星并不是什么好消息,赖昌星知道,加拿大总理的表态极有可能加速案件的审理过程,让拖延达九年之久的赖案,走到了最关键的十字路口。篇三:贪污腐败案件观后感观反腐倡廉警示录有感3月24日,计量中心检定一班组织观看了深圳金宏威案和河南中能案两大腐败案件的反腐倡廉警示片,片中揭示了涉及金宏威案件的多达66名领导干部和普通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在招投标工程建设中谋取个人利益,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违法乱纪、贪污腐化的腐败行为,以及河南中能集团刘某采用招摇撞骗手段在云南省公司某领导帮助下承揽工程贪污枉法,在个人欲望和利益的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最终受到法律制裁。这些案件材料的教训是深刻的、令人痛心的,前车之鉴,后车之师,我们定要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育,引以为戒。这些案件中的领导干部都是从基层一步步走上了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的岗位,随着职位的提高,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地位观发生扭曲,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利,收受巨额贿赂,所作所为,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危害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事业,背弃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而这些案件中犯案的商家,正是利用这些领导干部的私欲与贪念,采用或精确围猎或招摇撞骗的非法手段,为自身谋取私利、贪赃枉法。案例中的领导干部们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辜负了人民群众的信任与寄托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