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等次建议第1部分:年度评估个人评估和其他子情况表附件1年度考核个人评定等次情况表(年度)单位:填表人:联系电话:单位负责人:填表时间:组织人事部门备案意见:-1-附件二年度考核备案登记表(年度)单位:行政编制:单位编制:填表人:联系电话:单位负责人:填表时间:组织人事部门备案意见:-2-附件三民主测评表年月日注:1、在德、能的要素中,选择好、较好、一般、差分别换算得分20分、17分、14分和10分;2、在勤、廉的要素中,选择好、较好、一般、差分别换算得分10分、8分、6分和3分;3、在绩的要素中,选择好、较好、一般、差分别换算得分40分、35分、30分和20分;4、请在您所选择的项目空格栏内打“√”。-3-附件四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4--5-篇二: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2015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一、考核范围和对象考核范围和对象为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工勤技能人员。二、考核的原则与内容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以职位职责和个人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三、考核程序(一)被考核人按照职位职责和要求进行总结,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并认真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二)群众评议、测评。在个人总结述职基础上组织本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拟评定为“优秀”等次,优秀票原则上不少于50%;拟评定为称职(合格)等次的,优秀票、称职(合格)票合计必须在70%以上;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票和不称职(不合格)票之和达50%的,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经考核确属不称职(不合格)的,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三)单位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要求。(四)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五)本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四、考核等次及优秀比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单位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严格控制在本单位实有在编人员的15%以内。五、相关事宜(一)新录用的公务员、工作人员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二)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不进行考核。(三)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四)受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1、受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2、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3、因与职务有关的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因其他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4、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第二年考核中按其新任职务和规定条件确定等次。5、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6、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第二年和第三年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六、时间与要求年度考核纸质材料截止2015年1月22日前上报,上报至:人事股档案室(三楼316)。篇三: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等次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等次(一)公务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至十五。1、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高;(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4)工作实绩突出;(5)清正廉洁。2、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5)廉洁自律。3、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4、公务员或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二)、事业单位年度岗位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的考核重点及各等次的考核标准如下:1、管理岗位重点考核管理知识水平;制定工作计划、方案及组织实施和协调能力;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执行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各等次的考核基本标准为: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完成工作任务。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严重失误。2、专业技术岗位重点考核专业理论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水平;专业技术管理和科学研究方面的组织工作能力;继续教育完成情况等。各等次的考核基本标准为: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业务不熟练,专技能力一般,在工作中有失误或事故。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3、工勤岗位重点考核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劳动安全等。各等次的考核基本标准为: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合格:政治思想表现较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在工作作风和责任心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在工作中发生失误或事故。不合格: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发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