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军维权工作汇报第一条:关于2011年加强军队维权工作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军维权工作的通知人民解放军担负着保卫国家安全、抵御外来侵略、维护国家统一的神圣使命。依法妥善处理涉军案件,大力加强涉军维权工作,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是人民法院新时期开展双拥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体现。各级人民法院要站在维护国家安全和促进社会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涉军维权工作的重要意义,把依法妥善处理涉军案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作为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活动,为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要进一步做好涉军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各级人民法院要牢固树立“涉军案件无小事”的观念,依法、妥善审理涉军案件。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获取、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等犯罪,依法妥善处理涉及部队战备执勤、演习训练、国防工程建设、军事设施保护、军用土地权属、军事禁区管理等纠纷案件,依法惩处故意杀害伤害军人军属、诱骗拐卖军属、破坏军婚等案件,依法妥善处理涉及军人军属的婚姻家庭、农村土地承包等民事纠纷,确保军队、军事信息、国防设施安全,确保军队稳定。要继续完善涉军案件1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军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尽快消除因涉军纠纷给部队建设带来的消极影响。要深入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司法原则,切实把调解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积极协调人武部门、部队政治机关,充分运用军地资源,增强案件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于因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要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和军人所在部队的政治部门沟通,充分发挥他们在政治、组织等方面的优势,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要根据涉军案件的特点,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深入部队驻地和军属所在地巡回审理,为部队及军人军属提供诉讼便利。要积极选聘军人、复退转业军人、军属担任人民陪审员,切实加强对涉军维权工作的参与和监督。要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军人、军属实行诉讼费用的减、缓、免,为他们依法维权提供便利。二、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法)?2010?254号)的要求,成立涉军案件审判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涉军审判工作。要加强涉军维权巡回法庭或专门合议庭建设,充实审判人员,提高涉军案件审理水平。要规范涉军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切实保证审判质量和效率。要健全军地协调机制,加强与驻地部队的联系沟通,积极协调相关军区、人武部门和军事法院,不断完善军地联席会议、涉军案件信息通2报、重大涉军案件督办等制度,通过完善涉军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提高涉军维权工作的整体水平。三要进一步丰富涉军维权工作内容。要充分利用“八一”建军节、国防教育日、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大力开展法律拥军活动,着力加强与地方驻军、人武部门的联系沟通,经常组织开展法官进军营、法制讲座、法律咨询、以案释法、开庭观摩等活动,增强部队官兵依法办事和预防纠纷的能力。对审理案件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要积极向部队、人武部门提出司法建议。要注意选择危害国防利益和侵害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法制观念,从源头上减少、预防涉军纠纷案件的发生。四、要进一步加强涉军维权工作调查研究。各级人民法院要结合军队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针对办理涉军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广泛深入开展调研活动,认真研究当前涉军维权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机制,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寻求有效对策和方法,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切实提高涉军维权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五、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各级人民法院要利用各种方式,大力表彰、广泛宣传在涉军维权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典型及其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激励作用、带动作用,积极营造涉军维权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切实增强敏感性,3对涉军案件审判和执行中可能成为社会热点的案件,要认真分析研判舆情,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妥善、有效应对,坚决避免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六、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涉军维权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涉军案件审判工作与其他工作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各级人民法院涉军案件审判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履行职责,认真研究解决涉军案件审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涉军案件审判工作顺利进行。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各级人民法院在涉军维权工作中总结的经验做法、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望及时报告我院。4篇二:浙江省开展军地联合涉军维权工作检查浙江省开展军地联合涉军维权工作检查近日,由浙江省军区政治部领导带队,省军事法院、省法律援助中心人员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宁波、湖州两地的涉军维权工作开展了全面检查。检查组采取听、查、问、看的形式,对宁波、湖州军分区涉军维权工作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在听取两市军分区一级涉军维权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后,检查组深入检查了驻地部队团以上单位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开展情况。在对法律援助工作站是否做到标识统一醒目、制度上墙公示、服务设施是否配套等硬件做了实地查看后,检查组对军人军属的案件和纠纷是否得到及时、公正地处理进行了着重检查。检查组指出,两市军分区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开展涉军维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建立了工作长效机制,规范维权服务。在驻军部队团以上单位全面建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使涉军维权工作拓宽了覆盖面、减少了环节、提高了效率。驻军部队军人需要法律援助,提出申请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就能得到回应。外省籍军属需要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寄发“法律援助建议函”,协调军属所在地的司法机构及时处理。工作站全面制订了值班、情况报告、会议协商等10多项工作制度。二是借助多方力量,注重维权效果。两市主动联系人大、政法、民政等部门,建立了以市、县两级“一组一庭一站一办”维权机构(即一个领导小组、一个巡回法庭、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一个维权办公室)为主体,以镇(乡)维权工作联络站、村(社区)维权工作联络员为延伸的四级维权工作网络,积极发挥维权机制的援助、调解等功能,妥善调处涉军案件纠给,帮助驻军单位和军人军属维护合法权益。三是着力延伸服务。建立送法上门制度,积极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律师深入军营,开展现场法律咨询,认真解答部队官兵提出的有关婚姻、继承、赡养、土地承包、转业待遇、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及其他涉及官兵切身利益的各种涉法问题,并在咨询现场开辟“绿色通道”,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申请予以当场审批、当场受理。两市两年来,已累计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到部队授课17场(次),赠送法律书籍440余册,受到官兵欢迎。四是广泛开展宣传,营造全社会拥军维权良好氛围。两市军分区和法律援助机构加强与电视台、报社、网站等主流媒体合作,广泛开展法律援助拥军维权、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宣传教育,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意识和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帮助军人军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宁波市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了“拥军维权好案例”选登活动,通过以案说法,重点解读涉军法律政策。湖州市新闻媒体对法律援助拥军维权活动进行了系列报道,成为社会的关注热点。检查组要求,两市军分区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加强与法律援助机构的沟通协调,努力推进涉军维权工作更加扎实、更加深入、更富成效。篇三:军人维权工作意见中央政法委、总政治部联合印发文件大力加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来源:中国国防报作者:时间:2014-04-1409:12:21新华社北京4月13日电日前,中央政法委、总政治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政策和优良传统。做好这项工作,是保持部队高度集中统一和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保证实现党在新形势下强军目标的现实需要;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推动国家和军队法治建设的实际举措,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军政军民团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意见明确,建立全国涉军维权工作协调机制,由中央政法委和总政治部牵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等,指派联络员,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研究重大事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建立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意见要求,各级要始终坚持把涉军维权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对国防安全和社会稳定有重大影响的涉法问题上,严厉打击窃取出卖军事秘密、破坏军事设施、盗窃军用物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刑事犯罪活动,积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事安全;妥善处理涉及部队战备执勤、训练演习、国防工程建设、国防科研实验、军用土地权属及非战争军事行动等方面的纠纷及历史遗留问题,有效保障部队战备、训练和管理秩序;及时解决军人军属在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等方面的纠纷和案件,切实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政法机关要开辟“绿色通道”,依法对涉军纠纷和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办理、优先结案、优先执行,尤其对执行重大军事行动任务部队官兵及家庭遇到的涉法问题,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及时解除官兵后顾之忧。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积极指导和协调军地有关部门,把涉军维权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综治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双拥”共建活动范畴,注重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加强骨干队伍建设,完善物质保障措施,为顺利开展这项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和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