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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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制度第一部分:中国历代土地制度及其改革中国历代土地制度及变革篇二:中国历史上的土地制度中国历史上的土地制度前言:中国历来是一个以农业为基础的大国,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农民的土地问题是个重要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得如何,关系历代政权的兴亡治乱和社会经济的繁荣衰替。1:夏商周时期井田制井田制是一种国有土地制度,一切土地属于国王所有(性质公有).周王把土地赐给诸侯臣下,受田者只能世代享用,不得转让与买卖,兵要向周王交纳一定贡赋(内容)。那时耕地沟洫纵横,如同井字,称为井田(由来)。奴隶主强迫奴隶在井田上集体耕种。注:由于当时生产力水平比较低,所以在井田上是成千上万的庶人一同耕作。井田制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周代生产力发展水平。2春秋战国时期的过渡:奴隶主的土地国有制大部分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春秋:井田制瓦解直接原因:各国税制的改革根本原因:铁农具的出现和牛耕的推广表现:由公田到私田。由于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大量荒地被开垦,出现井田制公田之外的私田。私田主人控制私田产品不缴纳给国君,而且改变了对耕田者的剥削方式,即让劳动者交出大部分产品后,可以保留一部分产品。这样耕种的人就转变为封建农民,私田主人成为封建地主,农民向地主缴纳地租。战国时期:封建土地私有制确立确立原因:1:生产力的进步促使井田制瓦解。(根本原因)度2各国的税制改革和变法使土地私有合法化表现: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鲁国的初税亩商鞅变法:废除井田制,依法律形式确立土地私有制3:秦朝至清朝时期的土地私有制注:井田制的瓦解和土地私有制的确立并不意味着全国的土地都变成私有土地了。土地所有制的基本形式:1;地主土地私有制(占主导地位)2:君主土地私有制(即国有土地)3自耕农土地所有制土地兼并问题土地兼并,是指土地愈来愈集中到少数大地主、大官僚手中,而农民则越来越多地丧失土地,甚至根本就没有土地。土地兼并是封建社会中央集权的一个难以治愈的顽疾。大地主为了拥有更多的土地,采用各种卑劣手段,尤其是灾年,地主巧取豪夺让拥有土地的农民变卖自己的土地和房产沦为佃农。封建社会中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是造成土地兼并的根本原因。封建中央政权的软弱是造成中国封建社会王朝末期土地兼并愈演愈烈的直接原因。当土地兼并严重时,两种矛盾突出起来。一是农民与地主的矛盾,二是封建国家同地主的矛盾。这些矛盾的发展将出现两种结果,一是封建政府采取抑制兼并的措施,使兼并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二是直接导致农民战争的爆发。历代调整治理土地兼并的法令:目的是限制土地兼并,确保小自耕农利益,限制大地主利益,以维系政权稳定和国家财政收入。1;北魏的均田令2;隋唐的均田制注:均田制虽然包括私有土地,但能用来授受的土地只是无主土地和荒地,数量有限。因而均田农民受田,开始就普遍达不到应受额。口分田虽然规定年老、身死入官,但实际上能还官的很少。随着人口的增多和贵族官僚地主合法、非法地把大量公田据为己有,能够还授的土地就越来越少。均田令虽然限制土地买卖、占田过限,但均田农民土地不足,经济力量脆弱,赋役负担沉重,稍遇天灾人祸,就被迫出卖土地,破产逃亡。地主兼并土地是必然要发生的。正因为如此,均田制在北魏实施以后不久即被破坏。经过北魏末年的战乱,无主土地和荒地增多。继起的东西魏、北齐、北周、隋,施行之后又破坏。隋末农民起义后,人口大减,土地荒芜,新建立起来的唐王朝重新推行均田令,成效显著。唐高宗以后,均田制又逐渐被破坏。随着大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国有土地通过各种方式不断转化为私有土地。到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土地还授实际上已不能实行。德宗建中元年实行两税法后,均田制终于废弛。3;清朝更名田:内容:康熙帝宣布原来明朝藩王的土地,归现在耕种人所有,叫做更名田。起源:明未清初,明代宗室藩王们及一大批官僚豪绅被镇压后,这些被镇压的藩王、官僚豪绅所霸占的土地分布在山东、山西、湖南、湖北、陕西等地,当时清政府有的官吏建议统一回收,然后卖给农民耕种。而当时有的庶民一贫如洗,哪有钱购买这些土地呢?康熙作了一个令大部分清政府官吏张目结舌的决策,他下诏将藩王的土地无偿交给所在地的农民耕种,号称“更名田”。“更名田”的实施,使农民有了自己的田地,不再成为“流民”,不再滋生事端,赢得了民心,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反过来,农民种田取得收益后,积极缴纳赋(税),使清政府的国库日益充实起来。康熙在实施“更名田”的同时,大胆奖励官员、农民垦荒。他针对当时一方面国库粮食不充足;而另一方面地方出现抛耕、荒耕的现实状况,在康熙十年,对新垦荒地免税的年限,由过去的三年放宽到四年,又宽到六年,最后宽到了十年;此外,康熙皇帝针对贫困农民在垦荒和兴修水利无资金、无耕牛的问题,他下令地方政府给予财政资助。他说:“流移者给以官庄(官田),匮乏者贷以官牛,陂塘沟洫修以官帑(公款),则民财裕而力垦者多矣。”并下令调荒地垦熟后,原主不许复认,以鼓励垦荒者的积极性。篇三:近代土地制度近代土地制度1853《天朝田亩制度》《天朝田亩制度》是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后,于1853年颁布的—个以解决土地问题为中心的全面的农民革命斗争纲领和社会改革方案,是以解决土地问题为中心,包括社会组织、军事、文化教育诸方面的太平天国的纲领性文献。它规定“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妇,算其家口多寡,人多则分多,人寡则分寡”。1.对封建地主所有制的否定是《天朝田亩制度》的根本性质从《天朝田亩制度》中,人们可以明显地看到它的平分土地的方案,是对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彻底否定。《天朝田亩制度》的颁布,反映了农民千百年以来渴望得到自己一份土地的根本要求,而且以磅礴的气魄,明确的主张规定下来,这在中国历史上还是空前的第一次。太平天国革命是中国近代旧民主主义历史时期的农民革命,这个历史时期的根本任务之一就是反封建。《天朝田亩制度》集中地体现了太平天国反封建的革命性质,具有挖掉封建制度的墙脚,刨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根基的历史意义,虽然这个农民平均主义的方案饱醮着浓厚的空想和时代条件带给它的落后色彩,但无可否认,反对封建地主所有制是《天朝田亩制度》的主流和本质。2.《天朝田亩制度》的空想、错误的外壳与其为资本主义因素开辟道路的内核有必要进一步探讨《天朝田亩制度》的平均主义思想对未来资本主义的发展,是起推动作用抑是起反动作用的问题。颇有论者认为农民是私有者,他们反对平均主义,因而反对《天朝田亩制度》。其实,平均主义正是农民意识的表现,是农民反对封建大地产的犀利的思想武器,它既不是地主阶级、资产阶级的思想,更不是无产阶级的思想。因此笼统地说农民反对平均主义是不恰当的。3.必须历史地评价农民平均主义的历史作用对农民平均主义思想必须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严格地、细致地区分它在不同的历史范畴内,其性质是迥不相同的。大体说来,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农民平均主义思想对摧毁封建制度,促进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是积极的、革命的思想,而在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平均主义思想或方案,则是违背历史发展规律要求的,其反动性质是显然可见的。1927--1937土地革命土地革命,指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开展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满足农民土地要求的革命。1931年春,毛泽东总结土地革命的经验,制定出一条完整的土地革命路线。那就是: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这条路线,调动了一切反封建的因素,保证了土地革命的胜利。为了保证土地革命的顺利进行,县、区、乡各级都建立了土地委员会。分田的大体步骤是:(一)调查土地和人口,划分阶级;(二)发动群众清理地主财产,焚毁田契、债约和帐簿,把牲畜、房屋分给贫雇家,现金和金银器交公。(三)丈量土地,进行分配,公开宣布分配方案,插标定界,标签上写明田主、丘名、地名和面积。土地革命使广大贫雇家政治上翻了身,经济上分到土地,生活上得到保证。为了保卫胜利果实,他们积极参军参战,努力发展生产。湘鄂赣革命根据地,仅半年之内,参加红军的翻身农民达3万多人。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黄安七里坪的一个招兵站,一天就招收800名农民入伍。1941--1952旧土改第一次是抗日战争时期(1941年),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意义:减轻了地主的封建剥削,改善了农民的物质生活,提高了农民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有利于联合地主一致抗日。第二次是人民解放战争时期(1947年),中国共产党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决定在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大纲规定: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在土地改革中,中共贯彻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土地改革总路线。意义:这种土地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农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为了保卫胜利果实,翻身农民踊跃参军,积极支援前线。农民的支持,成为解放战争迅速取得胜利的一个可靠保证。第三次是新中国成立后巩固政权的斗争时期,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为减少阻力,孤立分化地主阶级,以利于稳定民族资产阶级,早日恢复发展农村经济,实行了经济上保存富农经济,政治上中立富农的政策.意义:1.1952年底,全国土改基本完成,3亿多无地或少地的的农民分到了土地;2.彻底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彻底改变了农村的生产关系;3.广大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在政治上经济上翻了身;4.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5.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6.摧毁了美蒋反动集团的社会基础。中共历届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921年7月23日-8月初,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在上海法租界贝勒路树德里3号召开。后因有法国搜查人员介入,逮捕,会议被迫终止转至嘉兴南湖一艘船(红船)上进行,正式宣告中国共产党成立。出席大会代表共13人,代表全国50多名党员。大会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确定了党成立后的基本任务;规定党的奋斗目标是:“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采用无产阶级专政,以达到阶级斗争的目的——消灭阶级”,“废除资本私有制”。大会选举产生了由陈独秀、张国焘、李达三人组成的中央领导机关——中央局,中央局书记由陈独秀担任,张国焘任组织委员,李达任宣传委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由陈独秀、张国焘、李达三人组成的中央领导机关——中央局。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在上海法租界贝勒路树德里3号召开。后因有法国搜查人员介入,逮捕,会议被迫终止转至嘉兴南湖一艘船(红船)上进行,正式宣告中国共产党成立。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1922年7月16日-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大会在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指出要通过民主革命为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创造条件。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条件、党的各级组织和党的纪律作了具体规定。选举了新的中央领导机构——中央执行委员会。陈独秀、张国焘、蔡和森、高君宇、邓中夏任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央执行委员会领导机构由委员长陈独秀、组织委员张国焘、宣传委员蔡和森组成。李达任宣传委员。《中共历次大会代表》关于二大代表名单中有毛泽东,但毛泽东自己说,没有参加二大。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1923年6月12日-20日,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举行。大会正式决定和国民党合作,共产党员以个人名义加入国民党,建立民主革命的统一战线。同时大会又强调指出,在国共合作中,共产党必须保持政治上和组织上的独立性,努力加强对工人运动的领导。三大选举了新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及其中央局。陈独秀、蔡和森、李大钊、谭平山、王荷波、毛泽东、朱少连、项英、罗章龙任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邓培、张连光、徐梅坤、李汉俊、邓中夏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候补委员;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局由陈独秀、蔡和森、谭平山、毛泽东、罗章龙五人组成,陈独秀任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1923年9月,中央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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