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役转隶陆军第一部分: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十七军简史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47集团军简史所属军区:兰州军区军部驻地:陕西临潼原代号:84870部队著名部队:“红军师”——步兵第139师“红军团”——步兵第139师第415团“英雄四连”——步兵第139师第417团第4连第47集团军最早的前身是1930年在湘赣边根据地成立的红军独立1师,1932年10月改为红8军22师,1933年6月改为红6军团17师,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爆发后改编为八路军120师359旅。1940年底,该旅奉命开赴延安东南的南泥湾实行屯田政策,至1943年,共垦荒26万余亩,除实现部队吃穿用全部自给外,还上交粮食150多万斤,成为全军大生产运动的一面旗帜。抗战胜利前夕,第359旅分先后分两批组成“南下支队”,进军华南。当南下第2支队到达河南时,日本宣布投降,于是奉命转进东北,开进辽阳地区,扩编后恢复359旅番号,1947年1月改编为东北民主联军独立第1师。参加了解放哈尔滨市,合江剿匪等战斗。9月独立第1师与独立第3师(1946年11月由吉北军分区警卫团与舒兰、榆树各一个独立团组成)、东满独立师(1947年2月由第24旅与警备第1、第2旅各一部组成)合编为东北野战军第10纵队,司令员梁兴初,政委周赤萍,各师分别改为第28、第29、第30师。在辽沈战役中担任黑山、大虎山阻击敌廖耀湘兵团的任务,坚守5昼夜,为主力部队合围该兵团赢得了宝贵时间。1948年11月,第10纵队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7军,军长梁兴初,政委周赤萍,下辖第139、第140、第141师。入关后,该军参加了平津、宣沙战役,并配合第2野战军第3兵团参加向川黔进军作战。1950年1月起进驻湘西执行剿匪任务,著名的电视连续剧《乌龙山剿匪记》描述的就是该部队的故事。1951年2月,第47军入朝参战,担负后方道路桥梁的抢修任务。后开赴一线,参加粉碎敌夏季攻势、秋季攻势等战斗。在天德山战斗中,其一个营坚守阵地3天,击退美军以2个团兵力实施的10余次冲击,全营最的只剩10余名伤员。1952年1月,第141师侦察连文书罗盛教为抢救朝鲜落水儿童而英勇牺牲,荣获“一级爱民模范”称号,被誉为“伟大的国际主义战士”。1954年9月第47军从朝鲜回国,驻防雷州半岛,1960年移防湖南衡阳。1963年11月,该军出现了为保护列车安全,勇拦惊马而壮烈牺牲的“爱民模范”欧阳海,所在的3连7班被国防部授予“欧阳海班”荣誉称号。1964年全军“大比武”中,步兵第141师侦察连又被国防部授予“红色尖兵连”称号。1970年第47军北调陕西。1985年陆军第47军改编为陆军第47集团军,原属第19军的步兵第56师改属该集团军,并编入坦克旅、炮兵旅(原炮兵第6师)和高炮旅。第140师撤销。步兵第56师前身为1945年10月由冀南军区部队组成的晋冀鲁豫野战军第2纵队5旅,1949年1月改为第10军29师,1951年1月改归第15军入朝参战,在上甘岭战役中涌现出邱少云等著名战斗英雄,1961年改为武汉军区独立师,1967年重建第17军时改为第49师,1969年第17军撤销,再归武汉军区,1976年6月调入第19军,与原第56师合并为新的第56师。1985-1987年集团军参加老山地区防御作战,步兵第139师417团4连战后被中央军委授予“英雄四连”荣誉称号,并涌现出马玉革、顾金海、徐良等著名战斗英雄。1998年后,步兵第56师改为摩步旅,坦克旅也改为装甲旅。原炮兵旅撤销,编入兰州军区炮兵第1旅(改称第47集团军炮兵旅)。步兵第141师与咸阳陆军预备役师合并,改编为陕西省陆军预备役第141师。2003年,原21军摩步第55旅转隶该军。篇二: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四十七集团军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四十七集团军前身是1930年在湘赣边根据地成立的红军独立1师,1932年10月改为红8军22师,1933年6月改为红6军团17师,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爆发后改编为八路军120师359旅。1940年底,该旅奉命开赴延安东南的南泥湾实行屯田政策。抗战胜利前夕,第359旅分先后分两批组成南下支队,进军华南。当南下第2支队到达河南时,日本宣布投降,于是奉命转进东北,开进辽阳地区,扩编后恢复359旅番号,1947年1月改编为东北民主联军独立第1师。参加了解放哈尔滨市,合江剿匪等战斗。9月独立第1师与独立第3师(1946年11月由吉北军分区警卫团与舒兰、榆树各一个独立团组成)、东满独立师(1947年2月由第24旅与警备第1、第2旅各一部组成)合编为东北野战军第10纵队,各师分别改为第28、第29、第30师。1948年11月,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7军,下辖第139、第140、第141师。入关后,该军参加了平津、宣沙战役,并配合第2野战军第3兵团参加向川黔进军作战。1950年1月起进驻湘西执行剿匪任务。1951年2月,入朝参战,1954年9月从朝鲜回国,驻防雷州半岛,1960年移防湖南衡阳。1963年11月。1970年第47军北调陕西。1985年陆军第47军改编为陆军第47集团军,原属第19军的步兵第56师改属该集团军,并编入坦克旅、炮兵旅(原炮兵第6师)和高炮旅。第140师撤销。1985-1987年集团军参加老山地区防御作战,步兵第139师417团4连战后被中央军委授予英雄四连荣誉称号,并涌现出马玉革、顾金海、徐良等著名战斗英雄。1998年10月,步兵第56师改为摩步旅,坦克旅也改为装甲旅。原炮兵旅撤销,编入兰州军区炮兵第1旅(改称第47集团军炮兵旅)。步兵第141师与咸阳陆军预备役师合并,改编为陕西省陆军预备役第141师。2003年12月,21军摩步第55旅转隶该军。调整后下辖:第139机械化步兵旅(68302部队,359旅/红军师,陕西渭南)、第55高原摩步旅(68307部队,张掖)、第56高原摩步旅(68303部队,武威)、装甲旅(68304部队,澄城)、第6炮兵旅(68305部队,永登)、高炮防空旅(68306部队,西安)。军部驻防:陕西临潼;军部代号:84870-68310部队。篇三:湖南陆军预备役师培训中心酒店施工合同湖南陆军预备役师培训中心酒店水电装饰劳务承包合同甲方:湖南陆军预备役师培训中心(负责人:袁卫东)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劳动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湖南陆军预备役师培训中心酒店。2、工程地点:长沙县星沙盼盼东路669号。二、工程价款及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1、工程价款:叁拾肆万捌仟元总包干。2、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进行承包。甲方提供所有装饰材料,但不负责提供施工用工具和电动工具等。3、承包范围:(1)、酒店大堂,自助餐厅。4-8层客房、会议室、公共厕所、地下室、员工宿舍等所有强电、开关、灯具、给排水和热水,洁具、水龙头等安装。(2)、施工工作范围内的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的安装和维护。(3)、以上不包括弱电系统、消防系统、中央空调系统。但必须配合以上系统的施工。并提供系统所需的主强电源。三、付款方式:本工程人工工资按月进度支付,每月支付工程进度的75%,待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试用一个月后,支付到总工资的95%。余下的5%作为工程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一年后一次付清。四、工期:1、开工日期:2013年月日2、竣工日期:2013年月日五、工程变更:1、在施工中,甲方可以书面和现场形式通知乙方对工程进行变更施工,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实施,如乙方已施工完毕,需更改。造成的工资费用,由甲方签证认可后,按实给予补偿。六、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按现行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执行,必须保证工程合格。七、安全施工: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所有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全部承担。八、违约责任: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如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支付返工的费用,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经甲方指出仍未在限定的日期内予履行,或无视甲方警告,仍不按合同规定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通知乙方暂停施工,或停付工程款,并赔偿甲方的损失。3、如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返工,并赔偿所有损失。3、乙方不得转包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不及时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九、其它条款:1、未尽事宜,协商解决;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保修金全部付清后,自行失效;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签字)身份证号:身份证号:地址:地址:时期: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