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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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1:110条接待警察守则贯彻执行《两区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试行)》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两区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部《省、地、县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工作规范》、《110接处警工作规则》、《110报警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和《云南省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两区”分局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试行)》以及交通、消防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110接处警工作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接警快、出警快、处臵好、群众满意”为目标,以规范110接警、指挥调度和处警程序、现场取证、着装携装、监督管理工作为重点,大力推进接处警工作程序化、标准化、制度化,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和优质高效服务,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第三条分局指挥中心负责对各单位、各警种的110接处警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分局110报警服务台及派出所、分局、刑侦、治安、交警、消防等担负110接处警任务的警种、部门及其接处警人员。处警人员包括处警民警和协助处警民警勤务工作的协勤人员。第二章接警与指挥调度第五条分局110报警服务台实行24小时值班,统一受理群众报警、求助、举报、投诉。根据局领导授权和工作预案,具有直接指挥、先期处臵、通报协调、装备调用、检查督导、信息归口等职权。第六条110接处警实行110、119、122“三台合一”、一级接警、统一指挥、分类处警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公开、公正原则,做到快速反应、规范处臵、热情服务。第七条分局110报警服务台设立指挥长(值班长)、接警(调度)岗位,实行指挥长(值班长)负责制。(一)指挥长(值班长)指导、检查接警人员处臵一般警情、紧急警情、常态指挥调度和处理一般信息;协助局领导或指挥中心领导处臵重大紧急警情,并根据有关工作预案进行先期指挥调度工作;处理各类重要信息,提出拟办意见。(二)接警人员负责接听、受理报警,根据警情向有关处警单位或人员下达处警指令,同时做好信息录入工作。(三)聘用人员只能从事接警、记录以及其他辅助性的工作。第八条分局110报警服务台按照案(事)件性质、规模、可控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影响等因素区分一般警情、紧急警情和重大紧急警情,制定一般警情调度处臵程序性规定和紧急警情、重大紧急警情调度处臵的工作预案。第九条110报警服务台受理警情的范围:(一)110报警服务台接受报警范围:1、刑事案件;2、治安案(事)件;3、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4、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臵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二)110报警服务台受理紧急求助的范围:1、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危急情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2、老人、儿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行为能力、辨别能力差的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3、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4、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公众生命或者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臵的;5、各种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险情,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臵的;6、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三)110报警服务台接受投诉的范围:110报警服务台受理公众对辖区内正在发生的人民警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人民警察各项纪律规定,违法行使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不遵守各项执法、服务、组织、管理制度和职业道德的各种行为的投诉。第十条接警和指挥调度人员应当使用普通话,并根据需要使用外语或方言。指挥调度人员下达指令应准确、迅速,避免使用容易产生歧义的词语。出警指令基本内容包括报警人的姓名、案(事)发时间、地点、目前状况以及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等。第十一条接警要求:(一)接听110报警电话首问语为:“您好,XX110”。(二)受理报警、求助和投诉,应快速询问对方姓名、单位、住址和联系电话,了解警情的基本要素,如时间、地点、案由、所处位臵等。(三)受理案件报警,应快速询问涉案人数、嫌疑人体貌特征、作案后去向,如嫌疑人驾驶车辆的应询问车牌号、车型、颜色等。(四)受理火灾报警,应快速询问燃烧物质种类、有无人员被困、伤亡、火势大小、有无中毒和爆炸危险、毗邻单位等情况。(五)受理事故报警,应快速询问事故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六)受理群体性事件报警,应快速询问事件的原因、规模、参与人数、人员构成、是否持有器械及现场秩序等情况。(七)对不属公安机关管辖的其他紧急事件或事故报警,在下达指令做好先期处臵的同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八)受理投诉,应问明被投诉者的基本情况,投诉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等情况。(九)接警时,应根据报警者情绪和态度给予必要的答复和安慰。(十)在110接处警系统中对接处警情况进行登记和存储,并做好备份。第十二条110接警人员处臵一般警情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属地管辖原则:即指令案(事)件、事故所在地或报警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警。(二)就近处警原则:即指令距离案(事)件、事故现场最近的单位、民警出警。篇二:保安公司接处警工作流程*******保安公司接处警工作流程篇三:110接警中心接警员工作职责110接警中心接警员必知要学习受理报警的范围、要学习接到报警后怎样处理,要学习各种预案,比如接到抢劫是怎样的处置程序,当然最关键的是要熟悉你们当地的地形,熟悉哪个地方属于哪个派出所管辖范围。慢慢来,多接电话一切OK!110报警服务台接处警工作受理范围一、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一)刑事案件;(二)治安案(事)件;(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四)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二、110报警服务台受理公众求助的范围:(一)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情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二)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三)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的,需要立即救助的;(四)涉及水、电、气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社会公共安全、生产生活秩序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五)各种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险情,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六)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三、110报警服务台受理公众投诉的范围: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人民警察各项纪律规定,违法行使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不遵守各项执法、服务、管理制度和职业道德的各种行为。报警后怎样处理110接处警是公安机关一项重要职能,随着110接处警工作日益深入人心,人民群众也更加熟知与依赖110,对110的期望值越来越高,由此对接处警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如果接处警服务工作不到位,就会直接影响公安机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因此,作为指挥中心接警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坚持以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努力开创指挥中心工作的新局面。本文结合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的“完善110?和谐警民情”主题爱民实践活动,对强化110接处警人员综合素质做以浅析,以进一步促进110工作规范的贯彻执行。一、对接处警人员的几点要求一是要深怀一颗爱民之心。作为110接警员,在接处警工作中,应自觉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想群众之所想,给群众之所需,帮群众之所求,进一步激发民警的亲民、爱民、为民之情,做到知民心、顺民意、解民忧、帮民困、救民难,变受理为服务,寓服务于受理。应信守“四有四必”的承诺,设身处地地体会一名普通百姓、受害者、求助者的感受,深刻领悟“执法为民”的深刻内涵,明确自己不仅是执法者,也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具体落实者。在处理群众报警过程中,既要善于用法,又要学会用情;既要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又要与人民群众心换心。所谓心连心,就是要做到民情民意入耳,民声民求入脑,民利民苦入心;所谓心换心,就是在心连心的基础上,要求接处警人员主动与人民群众在心理上调换位置,换位思考,充分了解报警群众最迫切、最希望解决的是什么?从而有针对性地处理和解决群众亟待解决的问题,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二是要掌握一定的心理常识。作为110接警员,如果不了解报警人的心理,仅按照接处警工作规定或规则办事,不注重方法,接处警工作质量就很难保证。因此,一名合格的110接警员,必须懂得一些基本的心理学知识,并加以总结、归纳,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理论和方法。并加以推广。了解报警人心理与稳定报警人情绪的方法,是做好接处警工作的重要保障,也是每一名接警员必备的基本知识。三是要具有一定的逻辑判断能力。作为110接警员,不仅要有严谨的思维能力,还要有较强的逻辑归纳能力。在接听报警电话时,要通过报警人所表现出的特有思维状态,对其心理进行快速分析。如:通过接听报警电话,迅速捕捉报警人的口音、语速、呼吸速度、现场所反映出的细小声音等,准确判断警情紧急程度,进而达到快速、准确下达处警指令的目的。二、几种常见报警情况的处理方法笔者通过对报警群众的各类心理进行研究分析认为,报警人的心理表现主要分为:激、急、慌三个方面。通常拨打110报警电话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五大类,即:群众报警、紧急求助、举报投诉、各类咨询、骚扰误报。110接警员在接到以上五种不同警情时,要根据报警人报警时不同的心理状态,在语言表达方面采取不同的语言方式。一是案件事件类报警。报警人遇到突如其来或意想不到的事件,如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等等,特别是在遇到杀人、抢劫、强奸等情况时的报警,报警人心理表现为惊慌失措、惊吓过度、精神紧张、语无伦次、无法描述自己所处的地理位置、不能详细说明发生的事情等。在处理以上报警电话时,要求接警员运用冷静、镇定、婉转的口吻,用“请您别紧张,慢慢讲清楚,我们马上帮助您”之类的话语安慰、引导报警人,使报警人调整心理状况,缓和情绪,产生安全感,从而准确陈述警情,便于接警员以最快的速度分析、判断和下达处警指令。二是紧急求助类报警。报警人陷于孤立无援的处境,如发生溺水、坠楼、自杀、老弱病残走失等情况时的报警,报警人心理表现为迫切希望得到帮助、焦灼、急于脱离困境、情绪比较激动等。在处理此类求助电话时,首先要求接警员在话语中渗透一些情感成分,尽力为报警人排忧解难。其次用略快的语速表现出急切的心情,如用“请不要着急,我们马上派民警去”、“我们马上通知有关部门来处理”这样的话语来安慰报警人,进而引导报警群众调整自己心理状况、缓和情绪,让群众产生一种安全感、依属感,从而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思,陈述警情,使接警员以最快的速度下达处警指令。接警员在接到求助类报警时,切忌使用过于冷静的声音,这样会使报警人在心理上产生接警员漠视自己要求的印象,即使得到了帮助,这种不快也难以消除,使公安队伍形象和地位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大打折扣,更不利于增进警民之间的感情,有损群众对110的良好印象。三是举报投诉类报警。报警人有时通过110对违法犯罪线索进行检举报告或者因对接处警工作不满意进行监督投诉。如:举报案件线索、检举赌博和打架情况、投诉民警工作失职、态度生硬蛮横、出警缓慢等。报警人心理表现为急切地希望抓到坏人,为民除害;对民警处理结果不满,希望得到公正处理,有时表现为怀疑或质问,考验110灵不灵的心理等。处理此类电话时,接警员首先要对报警人积极的做法表示认可,在问清内容后,应说“非常感谢您提供了这些重要情况”、“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会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谢谢您对我们的信任”等。遇到有群众投诉时,应该说“请别激动,把事情说清楚,请留下你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或联系电话”、“谢谢你对公安工作的监督,请您放心,我们一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