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学习心得从事物业管理这几年给我的感觉就是一个“难”字。在物业管理行业,有一句流行的话“上辈子做了恶,这辈子也要做物业”,表达了从事物业行业的人的心声。很难让服务行业的所有客户都满意,更难和来自世界各地的业主打交道。是一大堆琐碎的事情要处理,处理不当就是大事。物业管理服务确实是非常烦琐的事,什么事都要管,不只是管事、管人、管设备、还要管猫猫狗狗等小动物,业主们动不动就到管理处说事;家里因电器使用不当造成供电故障会找物业公司麻烦,邻里关系有矛盾也会闹到物业公司,大事小事事事都会找物业公司,物业员工整天都忙着协调,再协调,物业公司的员工天天被业主(提无理要求的业主)骂,有时甚至被野蛮业主打,矛盾升级就会闹到法院去,网络上媒体上经常有关于物业公司与业主闹法律纠纷的报导,现在的人们维权意识比过去都强了,可并不是每个业主的法律知识都提高了,很多报导都是一些业主在无理取闹,而有些公司为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尽可能不把事情闹大,都采取放弃法律维权途径,私底下协商作出很大的让步,这样造成了别的业主效仿,动不动就起诉你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不得不消耗大量的人力财力,综上所述给我体会是做物业管理真的很难,管理费也很难收,物业管理本来是一个微利润行业,是一种劳动密集型行业,社会各界认为做物业什么样的人都可以做,只要有手有脚就能做,根本没有什么技术性;其实物业管理专业技术含量很高,只是整个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不高,造成外界对物业管理的偏见太深,这样就需要对员工不断地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提高服务质量,该维权的一定要维权,一切按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办,同时多与业主沟通、宣传物业管理条例及物权法,很多物业公司为了自己的利益损很多害业主的利益,严重损害了整个行业的形象;如果整个行业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社会各界对物业管理的偏见也会小一点,社会地位也会提高,从事物业管理也就没有那么难做了。综合这几年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可用这几句话概括:“物业无小事,事事要合规,细微无真情,理解方能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