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组长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范文我一直坚持学习党的作风和廉政建设。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认真学习党章和党史,认真学习和理解新修订的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断增强自身的政治素养,永远不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严格用权。本文就2021年临夏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学习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谈谈自己的认识和体会。新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是新时期管党治党的重要‘戒尺’,是巩固反腐败高压态势和压倒性胜利成果提供制度保障。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更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误区。有的认为,把改革开放与严肃党纪对立起来,认为党的纪律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应当“冲破”,可以“变通”,提出经济要搞活、纪律要“松绑”;有的只要一讲严肃纪律,就被别人说是“左”的表现,是“整人”等等。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全局广大共产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不仅要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还要做一名合格的国土工作者,不仅要遵纪守法,还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要率先垂范,特别是要有“怕”的意识。这里所说的“怕”,不是胆小怕事,而是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反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条例》的颁布实施与修订,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的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通过学习和同事的交流讨论,使我的认识有所提高,“新《条例》在很多条款上都作了修改完善,作为一名要经常以《条例》为工作参照的纪检干部来说,必须要先于其他党员学习《条例》,深于其他党员领悟《条例》,严于其他党员贯彻执行《条例》,只有这样,才能在履职中更精准的监督,更精准的执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