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长期以来,安全生产事故频发,伤亡人数众多。企业安全运营意识不强,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严重阻碍经济发展。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安全专业应运而生,但光靠宣传是不够的,必须通过法律强制来保证其实施。《安全生产法》只是督促企业重视安全生产的利器。《安全生产法》是第一部安全生产法。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的实施,增加了社会对安全工程人才的需求。可以说,安全专业人员的就业机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对企业或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的力度。安全生产是一种责任,不仅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员工负责、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每一次事故的警笛,都揪人心弦,每一次惨痛的事故,都给亲人心头留下永久的痛,安全生产牵动人心。安全生产,不仅仅关系你自己,更多的是关系到你我他。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彻着“三不放过”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原则改为“四不放过”,加大了事故发生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安全生产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多加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全面加强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建设、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利于生产单位安全生产、有利于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有利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加强监管、有利于提高全员安全素质、有利于增强全体公民的安全法律意识、有利于制裁各种安全违法行为。通过这次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我认识到,安全工作还有起点,没有终点。因此,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全员参加,做到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抓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增强全员的安全环保意识,提高全员的安全环保素质,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思想转变,从而有力促进公司安全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