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组学习《条例》心得体会范文近日,中共中央发布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监察组)要加强对学习宣传和《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巡视检查和布点监督的重点。执行不力的,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认真追究责任和问责,推动《条例》规定的执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近些年,我们党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管党治党的制度条例,不断言明党的纪律规矩,为广大党员戴上了“紧箍”,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便是其中之一。它告诉了广大党员,什么样的事情不能做,做了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可谓是良苦用心,慈爱满满。也只有熟悉知晓这些“红线”,才能在日常中加强自律,远离党纪“红线”。首先,要加强学习领会,掌握内涵精髓。一方面,制度条例不会一层不变,随着时代的进步,世情社情的改变,以及我们党自我管理的需要,都会对相关的制度进行修订,而近日中央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便是一个典型,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活到老,学到老,及时掌握相关制度的最新动态;另一方面,人的记忆不可能保持长久,需要不断学习巩固,才能加深印象,让党纪党规一直长存心中,时刻保持敬畏之心。同时,要加强行为自律,自觉远离风险。随着从严治党力度的加强,管党治吏“紧箍”只会越来越严,广大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凡是要被问责的事情,坚决不能碰、不能做,不能抱着侥幸以身试纪。尤其是在无人时、私底下,更要把制度律令高举头顶,贯彻到底践行始终。切实做到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廉,自觉远离风险,平平安安度日。最后,要加强自查自纠,不断整改提升。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有不足犯错误并不可怕,怕的是不知整改、不愿改正,令问题被养大而恶化,造成难以补救的局面。党员干部要经常进行反思,借助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尤其是在组织指出个人不足时,更要沉下心来,全力整改到位,绝不能有等一等、缓一缓想法,或因事小而违之,觉得改与不改无所谓,就会让一些作风小问题,产生“洪涝之灾”,使自己成为问责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