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南方都市报》2003年4月25日报道陈峰王雷以青春镌刻自己的墓志,以生命呼唤中国的法治。作者分析:陈峰:1972年8月生,1994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历史系世界史专业,曾先后在《南方都市报》和《新京报》任职,历任和讯网总编辑,酷6网副总裁兼总编辑,PPTV副总裁兼总编辑等职务,2012年8月加盟网易,出任副总编辑职务,负责新闻中心和财经中心业务。2014年9月,网易宣布提升陈峰为副总裁兼网站部总编辑,负责网易门户事业部内容业务。2015年9月,陈峰卸任网易传媒副总裁和网站部总编辑职务。曾荣获CCTV《讲述》栏目评选的风云记者称号。主要作品: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追问佛山镇长高薪制,亿万富翁百万征婚,农民谢洪武被拘留28年,涟源收容所黑色致富路,非典时期中国打狗风波,海丰25名被收容人员烧死车中。媒体分析:这篇文章发表于《南方都市报》,《南方都市报》是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所属系列报之一,正式创刊于1997年,是面向珠三角地区主流人群所创办的综合类日报,提出“办中国最好的报纸”的口号,强调拒绝平庸,追求卓越,体现其传媒责任感和行动力。其受众也集中在25~44岁的中青年读者。事实上,在2001年就报道过湖北女孩刘荷在深圳宝安区找工作时因没有办暂住证被保安抓住并送到收容站的事件。事件背景:2003年3月17日晚上,任职于广州某公司的27岁湖北青年孙志刚在前往网吧的路上,因缺少暂住证,被警察送至广州市“三无”人员(即无身份证、无暂居证、无用工证明的外来人员)收容遣送中转站收容。次日,孙志刚被收容站送往一家收容人员救治站。在这里,孙志刚受到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收容人员的野蛮殴打,并于3月20日死于这家救治站。这一事件被称为“孙志刚事件”。3月17日:在广州街头被带至黄村街派出所3月18日:被派出所送往广州收容遣送中转站3月18日:被收容站送往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3月20日:救治站宣布事主不治4月18日:尸检结果表明,事主死前72小时曾遭毒打写作背景:陈峰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说:“2003年的时候,《南方都市报》刚刚成立了深度报道组,我也是刚刚加入。3月份在寻找线索时,在《西祠胡同》里面的讨论版和一些媒体人聊天,正好有一个孙志刚同学的同学在里面,把这个事情的线索发在了讨论版里。当时大家都觉得这个事情不太好做。我刚到深度报道组,也没有什么特别好的线索,就把线索报上去。结果当时南都记者部的主任说没有问题,可以去采访,线索来源是这样的。”谈及当年的收容制度时,他说:“当时的收容制度,从我看到的报道和亲身经历来讲,收容已经变化成为一种地方政府随意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制度,而且已经演化成一种牟利的方式。”文章类型:调查报告新闻结构类型:外部结构:三分法.开头先倒叙了孙志刚已经死亡的事实,主体就是事件的一系列重要过程,结尾就是当时事件还未有机构出面正面回应。而主体中又有一个顺叙的小结构,基本是按照事件发展来写的,从孙志刚逛街被抓到派出所,到同事保人未果,再到在收容站中被打,然后伤势过重被送至收容人员救治站,救治不治死亡,再到事发后尸检,记者采访寻求事件真相,并无实际结果。内部结构:新闻模式.它主要是叙述了发生了什么,叙述的目的是为了揭露孙志刚之死的真相,叙述的中心是事实,叙述的程序是为了讲述收容站到底应该是怎样一个存在等价值相关问题,叙述的手法是讲述。内容分析:开篇制造悬念孙志刚,男,今年27岁,刚从大学毕业两年。2003年3月17日晚10点,他像往常一样出门去上网。在其后的3天中,他经历了此前不曾去过的3个地方:广州黄村街派出所、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和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这3天,在这3个地方,孙志刚究竟遭遇了什么,他现在已经不能告诉我们了。3月20日,孙志刚死于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广州市脑科医院的江村住院部)。内容分析:孙志刚死了孙志刚是被打死的孙志刚是被谁打死的?孙志刚该被收容吗?第一个小标题孙志刚死了以事情发展顺序还原了事情的经过:孙志刚朋友、同事、老板的回忆以及救治护理记录内容分析:第二个小标题孙志刚是被打死的尸检结果表明:孙志刚死前几天内曾遭毒打并最终导致死亡VS医院在护理记录中认为,孙是猝死,死因是脑血管意外,心脏病突发。内容分析:第三个小标题孙志刚是被谁打死的?接到死者家属提供的材料以后,记者走访了孙志刚临死前3天呆过的那3个地方。黄村街派出所拒绝接受采访,称必须要有分局秘书科的批准。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的一位副站长同样表示,没有上级机关的批准,他无法接受采访。广州市民政局事务处,该处处长谢志棠接待了记者。谢志棠说:“我有百分之九十九点八的把握可以保证,收容站里是不会打人的”。与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一样,收治孙志刚的广州市脑科医院的医教科负责人也表示,孙的外伤绝对不是在住院期间发生的。内容分析:第四个小标题孙志刚该被收容吗?孙志刚有工作单位,不能说是“无正当生活来源”;住在朋友家中,不能说是“无正常居所”;有身份证,也不能说是“无合法证件”。孙志刚本人缺的,仅仅是一个暂住证。但是记者在任何一条法规中,都没查到“缺了暂住证就要收容”的规定。记者为此电话采访广州省人大法工委办公室,得到了明确的答复:仅缺暂住证,是不能收容的。但不知为什么,在黄村街派出所的询问笔录中,在“你现在有无固定住所在何处”和“你现在广州的生活来源靠什么,有何证明”这两个问题下面,也都注明是“无”孙志刚很有自己的想法,不过遇事爱争,“如果没有读过书,不认死理,也许他也就不会死……”内容分析:语言特色1、短句子、短段落,全文气氛紧凑。2、大量直接引语、相关记录的引用3、全文无明显主观观点影响:这篇深度报道堪称当代新闻史上的经典,它的意义不仅在于帮助孙志刚个案真相大白,更在于借助此报道而形成的公共讨论,历史性的改变了国家政策与法律,成为我国媒体监督与社会互动的经典案例。4月25日《南方都市报》发表《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一文,引发舆论强烈反响与持续关注。5月16日和23日分别有三位青年法学博士和五位法学专家以中国公民的名义,联合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孙志刚案及收容遣送制度实施状况提请启动特别调查程序,要求对收容遣送制度的“违宪审查”进入实质性法律操作层面。这是中国公民首次行使违宪审查建议权。6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同时废止1982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人员乞讨收容遣送办法》。6月27日广东省高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涉案的12名犯罪人员被处以死刑、无期等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另有20名政府官员因失职等原因受到上级处分。11月8日本篇报道采写者陈峰被中央电视台评为年度中国八大风云记者。孙志刚墓志铭全文:逝者已逝,众恶徒已正法,然天下居庙堂者与处江湖者,当以此为鉴,牢记生命之重,人权之重,民生之重,法治之重,无使天下善良百姓,徒为鱼肉;人之死,有轻于鸿毛者,亦有重于泰山者,志刚君生前亦有大志,不想竟以生命之代价,换取恶法之终结,其死虽难言为舍生取义,然于国于民于法,均可比重于泰山。一九七六年七月二十九日:出生于湖北黄冈;二零零一年:武汉科技学院染美本科毕业;二零零三年二月:就职于广州,任美术平面设计师;同年三月十七日:因无暂住证被非法收容;同年三月二十日:死亡,终年二十七岁;同年四月十八日:经法医鉴定其系遭毒打致死;同年四月二十五日:《南方都市报》发表《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同年四至六月:孙志刚的悲剧引起全国各地乃至海外各界人士的强烈反响,通过互联网及报刊杂志各媒体,民众呼吁严惩凶手要求违宪审查;同年六月五日:广州当地法院开庭审理孙志刚案;同年六月二十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公布;同年八月一日:一九八二年《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废止。以生命为代价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值得纪念的人———孙志刚。谢谢!分工:作者分析、事件背景:邢怡内容分析、语言特色:张睿、徐铭慧事件影响:龚荃宇新闻结构、PPT制作和展示:林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