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条例学习心得: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党中央根据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和新形势新任务,对8900万党员提出的新要求,划出了纪律的“红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在我国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自1997年颁布以来,20多年来与时俱进,历经2003年和2021年的二次修订,此次颁布的《条例》已经是第四代升级版,此次新修订的《条例》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全文分为3编142条。修订后《条例》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了纪律底线;定位更准确,处分更精确,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也更强。学习贯彻落实好新《条例》,要求每位党员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将纪律和规距挺在前面。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更应坚决做《条例》宣传学习的执行者、督导者、落实者,逐条学习、学懂、弄通、做实,以学促行、学用结合,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坚持自觉性,做好行为表率。“明者见险于无形,智者视祸于未萌”。我们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的创新理论作为健康思想的“防腐剂”、纯洁思想的“清新剂”、凝聚思想的“黏合剂”,进一步用党纪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好干部,真正做到嘴上“念真经”,腿上“走正道”。坚持本职性,做好执纪问责。新修订的《条例》全面吸收了近年来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新理论、新制度、新成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两个坚决维护,为我们今后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坚持用纪律的尺子从严管党、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是首要任务。要在学习运用中当好排头、作表率,掌握精神实质,牢记基本要求,更要学以致用、指导实践,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持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持长效性,做好廉政文化。“廉者,政之本”。在峃口镇廉政文化主题公园等已有的廉政文化元素打造的基础上,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开展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接受廉政教育,增强廉洁意识,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奉公,增强村民崇尚廉洁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党员、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新《条例》是我们手中的利剑,我们要带头遵守纪律、强化执行,真正做到廉政纪律不可忘,腐败红线不可触,公仆之情不可移,展现出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