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条例》心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必先治党,党必须从严。”中共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号文件,是新形势下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举措,对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通过系统学习,我充分认识到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结合工作实际,以后工作中,我将从打造阳光低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等方面继续强调政治纪律和工作作风,谆谆告诫全乡党员干部要时刻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严守党纪国法,遵守工作纪律,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时刻不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决从一切能够做到的事情做起,从一切能够做好的事做起,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以优良的作风、群众满意的服务促进阿拉沟乡工作更上一层楼。现就学习新《条例》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一是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或领导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误区。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全乡党员干部要做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要从我做起,遵守党纪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工作、生活的言行中,要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党员干部要发自内心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产生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犯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的警惕感。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三是敢于负责,强化主体意识现实工作中我们看到,有些党员虽然对党内不良现象心存不满,但缺乏坚持原则和敢于斗争的勇气,觉得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就行了,别人的行为好坏与己无关;如果对违法乱纪的行为不能大声说“不”,那党纪的尊严和权威就无法得到保证。因此,每一个党员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要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权威,严明党的纪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的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