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范文近日,中共中央发布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现将我在学习条例中的一些经验和想法报告如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党纪处分条例在我国的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多年来与时俱进、几经修订,如今已经是第四次修改。早在1997年2月,中央就曾发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试行条例共3编,13章,172条,20000余字,构建了条例的基本框架。200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发布施行,摘掉了“试行”的帽子。这一版的《条例》共178条。在党的十八大后的2021年,党中央再次对《条例》进行了修改。其突出特点是实现纪法分开。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推进,原有的《条例》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一个突出的表现是,党内规则混同于国家法律,党规党纪套用“法言法语”,原《条例》的许多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并且,对于什么是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行为,过去我们没有清楚具体的界定,在实践中难以把握,所以出现失之于宽的现象。修订后的《条例》发生了较大幅度的变化:从原来的3编、15章、178条、24000余字缩减为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2021年8月,党中央再次对条例进行了修改。修改后条例,共3编、11章、142条、19000字。其修改的背景是,当今世界,正处于格局演变的重要阶段。长期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既具有巨大的政治优势,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和风险。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突出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反腐惩恶力度,强化巡视监督,切实解决好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几年来从严治党的实践表明,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与此同时,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必须加以修订和完善。此次条例的修改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对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细化具体化。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总结党的建设实践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具体体现。《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笼子,实现制度的与时俱进,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我作为一名党员,通过这段时间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和参加考试,总感觉对党的知识了解的还是太少,学习的还不够深入细致。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主动接受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牢思想防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忠诚履职、敢于担当,不当“老好人”,敢于得罪人。要敢于较真、善于较真,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作为一个办公室的主要负责人,要严格遵守条例,踏实工作,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与义务,做好自己分内的事。在日常工作中,手中或多或少有一些权利,在今后,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心存敬畏之心,守住底线,不碰红线。要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修养、加强品格陶冶,用党章、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