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后,在中央和省委巡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的新常态下,按照巡察联动、全覆盖的要求,德宏州委创新工作模式,实施县(市)一体化巡察工作模式。根据国家体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2021年3月开始,按照组织的安排,在检查组组长的正确领导下,我参加的两个检查组顺利完成了工作目标和任务,在检查的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上发挥了更好的作用。我在检查工作中也注重自我培训,在履行职责中思考和实践。现在我想谈谈自己做好检查工作的体会。州县一级开展的巡察工作还处于实践阶段,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通过参加二轮的巡察,我感到在巡察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单位领导对巡察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在派出参加巡察工作人员时,没有选派本单位的业务能手、精兵强将,导致巡察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影响了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效果。二是部分被巡察单位没有树立巡察是促进工作的正确认识,心存抵触。有的担心查出问题,会有损单位形象、影响班子稳定;有的担心巡察会使干部束手束脚,影响工作开展,主动配合意识不强。三是巡察深度不够。目前巡察工作主要是围绕“三大问题”“六项纪律”,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内容几乎涵盖党建、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脱贫攻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方面,为求面面俱到,却使重点泛化、问题发散。四是巡察程序和行为还不够科学、严谨和规范,工作方式方法相对单一,在摸真情、实情方面缺乏有效措施等。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认为在下步工作中应从以下方面努力加以完善。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提高巡察知晓率一是要提高党员干部党性意识。严肃党内组织生活,锤炼党员的党性意识,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巡察宣传动员,使全体党员干部增强巡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领导干部树立巡察是促进工作的正确认识,带头向巡察组反映问题。二是拓展巡察工作宣传渠道,加大巡察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现行的巡察宣传模式为在巡察单位召开起动动员会、张贴巡察公告,单位内部网站公示等,但对巡察工作的工作方式、受理范围、问题办理等宣传不到位,使群众误认为巡察组是包打天下的“包公”,事无巨细都找巡查组反映,一些不属于巡察受理的工作耗费了巡察组有限的时间。下步工作中应注重在做好巡察前期准备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严格保密纪律等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大巡察工作的宣传,使党员干部群众真正了解、支持、参与、配合巡察工作。二、加大巡察人员培训的广度和深度,切实提高巡察人员履职能力巡察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巡察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素质。一要根据应知应会应做的要求,指定规范学习内容,抓好自学;二要抓好巡察过程中的分析总结,通过召开组务会、碰头会,做到一天一小结,一事一分析,发挥集体智慧解决问题;三要抓好巡察工作培训,打好基础。根据巡察工作需要,对巡察工作流程、方式方法,机关党建知识,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表现,违纪行为的构成及表现等重点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帮助巡察干部快速进入角色,准确把握工作重点,迅速掌握巡察方法,坚定信心,少走弯路。三、严肃巡察问题整改,强化成果运用,增强监督权威巡察的目的在于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一要抓好点上问题整改。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格建立问题线索台账,认真实行“盘点销号”机制,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做到整改不彻底不过关,整改不见效不过关,有力推动点上整改。二要以点带面,切实扩大巡察成果。通过巡察不仅要被巡察单位得到整改,更重要的是着力整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推出制度性的建设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廉洁从政风清气正氛围。三要加强成果运用。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巡察成果归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考核、监督、教育以及完善干部廉政制度的重要参考依据。组织部门要把巡察成果作为考核、考察、选拔任用、奖惩、职务调整、完善干部监督管理体制的重要参考依据。四、强化组织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在加强巡察队伍建设上出实招一是建立巡察人员“准入关”。对巡察人员要严格标准、严格把关、严格准入、动态管理。巡察工作开展前,严格选配、严格培训、严格纪律、提高素质;巡察过程中,严格指导、严格监督、严格质量、确保成效;巡察结束后,严格考核、严格反馈、严格建档,从严管理。二是成为培养干部的“练兵场”。巡察工作能够培养干部的规矩意识,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因此应成为后备干部培养和加快干部成长的“练兵场”,在以后的巡察过程中,大胆探索通过吸收更多干部参与巡察,给基层培养输送人才。三要建立人员的“数据库”。巡察组成员抽调时,要注重从纪检、组织、财务、审计等领域选择专家人才,充实巡察队伍,注意防止专家不专的问题。同时还应与州县后备干部库、纪检办案人员库、新提拔干部库结合,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建齐配强巡察干部队伍。五、探索建立巡察机制,强化机制构建,确保巡察实效一是建立健全州县巡察各环节相关制度,以制度规范巡察人员工作行为,促进巡察工作归范化、科学化,如巡察时,在只做巡察了解不做执纪审查的基础上,可大胆借鉴执纪审查的工作方法,把巡察工作做扎实、做精细。二是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巡察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制度,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倒逼巡察干部履职担责。三是针对巡察对象的实际,合理制定完善各种制度,避免全套照搬照抄巡视工作流程、方式、制度。四是积极探索适合巡察的方式方法,因人、因事、因岗施策,注意经验的总结和交流,逐步形成具有特色的州县一体化巡察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