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061.行政审批事项拆迁产权不明确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审核2.颁发的法律文书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核准;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经审核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存后方能对产权不明确房屋实施拆除4.审批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第二十九条(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5.审批条件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经审核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存6.审批需提交的文件资料⑴拆迁产权不明确房屋补偿安置方案⑵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该房屋产权情况资料⑶房屋拆迁声明登载满一个月以上⑷房屋证据保存证明7.受理申请材料的办法同意受理有无回执:√有;□无不同意受理有无回执:√有;□无申请材料因不符要求不接受时有无书面告知:√无立即答复8.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区建设局9.审批决定机关市建设局10.审批程序窗口受理-科员复核-科(股)长审核-分管领导审批11.审批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12.审批收费□有,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无13.审批表格√有;□无14.是否有年审□有;√无15.法律救济办法有16.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及电话受理咨询机构:市建设局房屋管理科电话:82284014禅城区建设局拆房科电话:83879693南海区建设局城建科电话:86231975顺德区建设局综合科电话:22836090三水区建设局房产股电话:87748404高明区建设局产权股电话:88620920、88620919受理投诉机构:市建设局监察室电话:8228178682302688禅城区建设局办公室电话:83879680南海区建设局办公室电话:86369901顺德区建设局办公室电话:22836698三水区建设局办公室电话:87776333高明区建设局办公室电话:8888131117.下放情况√市向区下放□区承接市下放□区向镇下放18.改革意见√保留为行政许可;□保留为非行政许可审批;□日常管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