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规划知识QQ/微信:2045507228ID:18412401搜索:乐配视觉操作简单说明【赠送,PPT末尾还整理有大量免费图标】尊敬的客户朋友:您好,感谢您预览和购买本PPT模板,本模板使用方法有以下几点,可以帮助您更好的使用本模板功能,为您更好的用于展示。1、背景均可以更换,使用右键点背景,选择填充效果即可,记住要锁定比例,更好的显示哦!或者自己使用裁剪图片工具。2、图片均可以更换您想放的,只需要右键点图片,设置图片格式,选择图片就可以了,同样,记得锁定比例哦!3、文字大小直接影响美观,请您尽量避免调整字体大小,而是通过文字字数控制版面。4、若您选购的是动态模板,请您先预览一遍动画效果后,再用于给自己使用,在WPS·PPT右侧工具栏效果里面插入之前需更换素材的同等效果即可,记得需要调整动画顺序哦!【送送送送】【超多精美图标】术语、代号1、城市居住区一般称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被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相对,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生活所需地公共服务设施地居住生活聚居地。2、居住小区一般称小区,是被居住区级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7000-15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术语、代号3、居住组团一般称组团,指一般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3000人)相对应,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4、居住区用地(R)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等四项用地的总称。术语、代号5、住宅用地(R01)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6、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02)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术语、代号7、道路用地(R03)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小汽车、单位通勤车等停放场地。8、居住区(级)道路一般用以划分小区的道路。在大城市中通常与城市支路同级。术语、代号10、组团(级)路上接小区路、下连宅间小路的道路。9、小区(级)路一般用以划分组团的道路。术语、代号11、宅间小路住宅建筑之间连接各住宅入口的道路。12、公共绿地(R04)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游憩绿地,应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它块状带状绿地等。术语、代号13、配建设施与住宅规模或与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的总称。14、其它用地(E)规划范围内除居住区用地以外的各种用地,应包括非直接为本区居民配建的道路用地、其它单位用地、保留的自然村或不可建设用地等。术语、代号15、公共活动中心配套公建相对集中的居住区中心、小区中心和组团中心等。16、道路红线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术语、代号17、建筑线一般称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18、日照间距系数根据日照标准确定的房屋间距与遮挡房屋檐高的比值。术语、代号19、建筑小品既有功能要求,又具有点缀、装饰和美化作用的、从属于某一建筑空间环境的小体量建筑、游憩观赏设施和指示性标志物等的统称。20、住宅平均层数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基底总面积的比值(层)。术语、代号21、高层住宅(大于等于10层)比例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率(%)。22、中高层住宅(7-9层)比例中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率(%)。术语、代号23、人口毛密度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容纳人口数量(人/HA)。24、人口净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容纳的规划人口数量(人/ha)。术语、代号25、住宅建筑净密度(毛)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套数(套/ha)。26、住宅建筑套密度(净)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套数(套/ha)。术语、代号27、住宅面积毛密度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ha)。28、住宅面积净密度也称住宅容积率。是指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ha)或以住宅建筑总面积(万㎡)与住宅用地(万㎡)的比值表示。术语、代号29、建筑面积毛密度也称容积率,是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ha)或以总建筑面积(万㎡)与居住区用地(万㎡)的比值表示。30、住宅建筑净密度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与住宅用地的比率(%)。术语、代号31、建筑密度居住区用地内,各类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32、技术层建筑物的自然层内用作水电、卫生设备安装的楼层(可供人使用)。※要与结构层区分术语、代号33、绿化率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的比率(%)。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械线内的绿地),不应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34、拆建比新建的建筑总面积与拆除的原有建筑总面积的比值。术语、代号35、土地开发费每公顷居住区用地开发所需的前期工程的测算投资,包括征地、拆迁、各种补偿、平整土地、敷设外部市政管线设施和道路工程等各项费用(万元/ha)。36、住宅单方综合造价每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所需的工程建设的测算综合投资,应包括土地开发费用和居住区用地内的建筑、道路、市政管线、绿化等各项工程建设投资及必要的管理费用(元/㎡)。术语、代号居住区内各项用地所占比例的平衡控制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用地构成居住区小区组团1、住宅用地(R01)45-6055-6560-752、公建用地(R02)20-3218-276-183、道路用地(R03)8-157-135-124、公共绿地(R04)7.5-155-123-8居住区用地(R)100100100建筑小常识住宅侧面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2)高层塔式住宅、多层和中高层点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应考虑视线干扰因素,适当加大间距。建筑小常识住宅净密度,应符合下列规定:居住区配套公建的配建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就。无电梯住宅不应超过六层,在地形起伏较大的地区,当住宅分层入口时,可按进入住宅后的单位上或下的层数计算。居住区配套公建的配建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并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绿地小常识1、居住区内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居住用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等。2、居住区内绿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一切可绿化的用地均应绿化,并宜发展垂直绿化2)宅间绿地应精心规划与设计,宅间绿地面积的计算办法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3)绿地率:新区建设不应低于30%;旧区改造不宜低于25%。绿地小常识3、居住区内的绿地规划,应根据居住区的规划组织结构类型、不同的布局方式、环境特点及用地的具体条件,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系统。并宜保留和利用规划或改造范围内的已有树木和绿地。4、居住区的公共绿地,应根据居住不同的规划组织结构类型,设置相应的中心公共绿地,包括居住区公轩(居住区级),小游园(小区级)和组团绿地(组团级),以及儿童游戏场和其它的块状、带状公共绿地等。道路小常识1、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2、小区路:路面宽5-8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采暖区不宜小于14m;非采暖区不宜小于10m。3、组团路:路面宽3-5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采暖区不宜小于10m;非采暖区不宜小于8m。4、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m。道路小常识5、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也不宜太多2-4个)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面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数应控制,其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60m时,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常用参数1、砖混结构住宅建筑的进深应采用下列常参数:3000、3300、3600、3900、4200、4500、4800、5100、5400、5700、6000mm。2、砖混结构住宅建筑的层高采用下列常用参数:2600、2700、2800mm住宅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1、住宅的层数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四、高层住宅为十层至三十层。(小高层:泛指12层高以上的住宅建筑)住宅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2、公共建筑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24M者为高层(不包括高度超过24M的单层主体建筑)3、建筑物高度超过100M时,不论住宅或公共建筑为超高层。超高层的建筑设计,结构、防火,等工序须经省级设计单位的专案小组审核住宅设计规范第二章户内设计1、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必须是独门独户,并应设有卧室、厨房、卫生间及贮藏空间。2、住宅套型应分为小套、中套、其使用不应小于下列规定:小套18㎡、中套30㎡、大套45㎡。住宅设计规范第二章户内设计住宅设计规范第二章户内设计住宅设计规范第二章户内设计3、卧室之间不宜相互串通,其面积不宜小于下列规定:双人卧室9㎡、单人卧室5㎡、兼起居的卧室12㎡住宅设计规范第二章户内设计4、厨房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采用管道煤气、液化石汕气为燃料的厨房不应小于3.50㎡。二、以加工煤为燃料的厨方不应小于4㎡。三、以原煤为燃料的厨房不应小于4.50㎡。四、以薪柴为燃料的厨房不应小于5.50㎡。住宅设计规范第二章户内设计5、单面布置设备的厨房净宽不应小于1.40m,双面布置设备的厨房净宽不应小于1.70m。6、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卫生间、厕所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一、外于间的卫生间1.80㎡;二、内开门的卫生间2.00㎡;三、外开门的厕所1.10㎡;四、内开门的厕所1.30㎡。住宅设计规范第二章户内设计7、住宅建筑设计应计算平均每套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系数,其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平均每套建筑面积(㎡/套),等于总建筑面积(㎡)被总套数(套)除;二、使用面积系数(%)等于总套内使用面积(㎡)被总建筑面积(㎡)除。住宅设计规范第二章户内设计8、住宅层高不应高于2.80m。9、每套住宅宜设阳台或平台,严寒地区宜设封闭阳台。低层、多层住宅的底层每套宜设小院。10、通往卧室、起居室的过道净宽不宜小于1m。通往辅助用房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0.80m。过道在拐弯处的尺度应便于搬运家俱。11、外窗窗台面距楼面的高度低于0.80m时,应有防护措施,窗外有阳台的不受此限。住宅设计规范第三章公用部分1、楼梯间有应有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当受平面布置限制而不能满足时,应采用人工照明和通风排烟措施。2、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六层及六层以下单元住宅中,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可不小于1M。3、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5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8M。扶手高度不宜小于0.90M。住宅设计规范第三章公用部分4、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住宅,或最高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底层室内地面的高度在16M以上的住宅,应设置电梯。5、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6、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不应低于1.10m;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住宅设计规范第三章公用部分7、住宅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当布置在半地下室时,必须采取采光、通风、防潮和排水措施。8、地下室、半地下室作储藏间、自行车库和设备用房使用时,其净高不宜低于2M。住宅设计规范第四章室内环境1、每套住宅至少应用一间卧室或起居室能获得日照,个别受条件限制者除外。2、直接采光房间的窗洞口面积于该房间地面面积之比(窗地比)不应小于:卧室、起居室、厨房1/7厕所、卫生间、过厅1/10楼梯间、走廊1/14小资料库我们通常说的楼高、开间、进深等指的是两个相应结构体之间的中轴距离。楼层间隔墙厚度如单元分隔、厅房、卫厕间隔墙一般用18墙。房间间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