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广新局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范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21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区文广局通过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和公职人员学习、组织考试、写经验,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监督法的热潮。作为一名文化工作者,我的经历如下: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方可自敲警钟提高文化工作者的思想政治素质,保持这支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至少要做到两点:一是加强政治学习,提高理论水平。作为文化工作者,应掌握与其职业、职位、工作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基本知识。要关心政治,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要学习文化知识,增加内在储备,不断提高文化素养;要知晓法律,带头遵纪守法;要掌握科技和信息本领,始终走在群众前列。总之,只有加强政治学习,才能保证舆论宣传导向正确。二要经常自我反省。如果说我们文化工作者在讲政治上与其他同志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讲政治更应贵在自觉,贵在严于律己、严于解剖自己。因为,政治修养和锻炼,说到底是一种自我教育、自我改造、自我提高的行为。古人讲:“自知者明,自胜者雄。”自知、自胜实际上是自我反省的过程,只有通过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地自我反省,不断才能及时发现缺点,改正问题,达到改造自我、超越自我的目的。二、加速知识更新,自觉履职,方可清心寡欲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知识经济时代悄然而来。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文化工作者,既要有继承和发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本领,又要有吸收先进科学文化知识的才能。只有这样,才能适应21世纪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文化工作者综合素质的高低,往往对个人的凝聚力、影响力、感召力,以及该地区文化工作的质量,有较大的关系。可以想象,一台缺乏新意的文艺演出,一次粗制滥造的展览,一篇毫无思想性、艺术性的文艺作品,是不可能吸引群众、教育群众的。应当充分认识到,提高文化工作者的整体素质,是掌握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需要。因此,不管你是一位“老文化”,还是刚进文化队伍的“新战士”,都需要不断进行知识更新,经常给自己“充电”、“供氧”。可以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培训,聘请专家学者进行讲座,有计划地选送进修,定期举办业务技能考核;也可以制定一些激励措施,鼓励在职人员自学各类文化艺术、先进的科学技术等专业知识。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文化工作者的知识结构,逐步培养成为懂专业、通经济、会管理,具有开拓发展能力的现代复合型人才。作为一名文化工作者,更要自觉履职,把身心和精力投入到文化工作中,投入到为群众办事中去,全心全意为民服务,才能消除私心杂念,去除心魔。清心寡欲,方可廉洁奉公。三、拓宽思维空间,直面迅捷变化的文化形式,方可维护《监察法》的权威。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权限、监察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有了深刻的认识,对监察委员会工作的性质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我想,学习《监察法》的目的在于依法办事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于自觉规范行为,提升素质,接受人民监督,做个受人民欢迎的基层文化工作者。改革开放为广大文化工作者发挥聪明才智,提供了驰骋的天地。不少文化部门抓住机遇,敢为人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找到了适合自身发展的座标,使文化事业得到发展壮大。相反,也有些人思想僵化,不思进取,文化工作“唱老调”、“走老路”。对待单位的改革往往是求稳怕乱、等待观望,不愿迈出艰难的一步。一个好的文化工作者,除了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力外,应当具有较为开阔的思维空间,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把握全方位的信息,注意发现和研究新的文化形式对社会生活的影响,这样才有可能切合实际提出适合自身发展的方略。我们的文化工作者要切实转变思维观念,克服因循守旧的工作作风,努力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善于创新、自觉奉献。要善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正了解人民群众审美观念、审美情趣有什么变化,喜欢什么样的文化生活?他们对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是怎样认识的,如何继承和接受?等等。这样才会为我们拓宽工作思路,对新生的、进步的文化形式才能充满一股热情,也才能够在任何复杂纷繁的场合里,理清头绪,把握重点,在实际工作中体现文化工作者的首创精神。只有自觉维护《监察法》的权威,才能净化政治生态环境,社会环境,文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