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中期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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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中期自查报告2021年以来,我局在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1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1年)》、《南充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1年)》的指导下,紧紧围绕XX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思路,把握依法行政的主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如下: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加强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制。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加强了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初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1年)》、《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南充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1年)》和XX市人民政府每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做到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全部知悉文件内容,自觉用文件精神指导工作。(二)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建立了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和会前学法制度,按照《XX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会前学法制度》和2021年至2021年的《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集中学法安排》,确保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法律学习不少于两次;根据全市的统一安排,每年都组织机关干部和局属各单位干部的法纪考试,并建立干部法纪档案,将法纪考试成绩记入干部人事档案。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经常组织机关干部、城管执法人员开展城管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在局机关开展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不断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良好的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推进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监督的良性机制,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三)深入推进“放、管、服”一是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局认真梳理了行政权力114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105项,行政强制2项),并编制了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在XX市人民政府网进行了公布;二是认真配合市法制办开展的“双随机”抽查工作,根据职能职责并对照相关文件要求,确认我局无行政检查事项和“双随机”抽查事项;三是扎实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工作。2021年至2021年我局认真开展了行权平台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件录入工作,4年来共录入各类办件10000多件,迎接市监察委、市公开办、市法制办和市政务中心对行权平台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件录入工作的检查8次,均顺利通过检查验收。2021年11月和2021年7月,我局按照市政府、市监察委、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要求开展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1.0版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2.0版正式运行之前的准备工作,在网上认领了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等省级部门下达的权力事项,并对各类事项设置了运行流程和监察点。四是加快省市县三级联动审批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简化审批条件,提高审批实效,全面推行“3+X”流水线审批模式,将我局所有行政审批纳入省市县三级联动审批体系建设。(四)坚持行政决策科学民主一是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为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保证决策质量,我局坚持重大决策必须以宪法、法律和法规为依据,事先进行法律分析和法律审查,坚决防止和纠正违反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行政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起草了《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并印发执行;二是坚持做到科学决策。重大决策必须以基础性、战略性研究或发展规划为依据,对一些专业性强、情况复杂、影响深远的问题,组织专家学者和有关专门机构进行论证;坚持做到民主决策,作出重大决策前充分征求机关各股室、各下属单位的意见,同时认真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群众团体的意见;三是加强重大决策档案管理,如实记录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并完整存档,做到一卷一档,规范管理;四是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从2008年开始,聘请专职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负责行政诉讼工作,为行政决策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五)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规定,做到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程序合法;二是严格按规定报备规范性文件,做到了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和报备合格率均达到100%;三是切实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坚持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认真清理过期的规范性文件并及时上报市政府;四是代拟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发的相关规定。起草的《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通知》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已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原则通过。(六)规范行政行为,坚持依法行政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规定,要求局属各执法大队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如有涉嫌犯罪案件应及时、准确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移送司法机关;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资格的管理制度。我局严格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执法证件管理,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着装;严格按照规定办理行政执法证年审和清理工作;及时安排新进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做好资格认定、发证、换证等工作;三是坚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前,先由局法制股进行审核,然后提交局领导、相关股室、办案人员组成的案件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正确、决定适当。未通过审核和审查的,不得作出行政决定;四是起草了《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并印发执行;局属各执法大队坚持在执法活动中使用摄像机或者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进行录像和拍照,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有效推行;五是制定了《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并印发执行,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行权平台建立了行政权力目录电子清单、行政权力事项运行系统和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信息公开,做到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透明运行;六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履行职责,2021年至2021年未发生被行政复议确认违法、撤销、变更的行政执法案件;未发生被行政诉讼终审判决败诉的行政执法案件。(七)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一是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开展对局属各执法大队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畅通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渠道,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严格按照复议工作流程和时限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我局2021年至2021年经办的所有行政复议案件经过XX市人民政府的复议后决定维持我局的处理意见;二是切实做好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我局主动与法院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每次接到行政诉讼应诉通知书后,及时组织法律顾问和案件办理人员分析研究案情,提出应诉意见,及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按时出庭应诉,并认真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积极回应司法建议,自觉维护法律尊严。2021年至2021年我局行政应诉案件经过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或裁定,均确认我局处罚决定合法有效,并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和驳回当事人起诉。(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建立新闻发布联系机制,涉及城管方面需要对公众发布的新闻和重大网络舆情回复及时上报宣传部门、网信办等单位审查通过后才予以发布;二是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通过XX市人民政府网、XX城管微信公众号、XX365、无线XX等载体,发布我局相关执法活动、城管专业知识等涉及城管方面的信息;三是坚持行政审批公开,依托行权平台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电子政务大厅与实体政务服务中心同步运行,做到审批事项同步录入,加快办事制度、服务方式、办公场地和设施标准化建设。(九)努力推动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2021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南充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城管大部制改革的工作部署,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21﹞5号)和《中共南充市委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委发﹝2021﹞30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开展了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多项工作。1.在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方面,大力推动执法力量下沉、事权下放,建立健全派驻机构。我局牵头起草了《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原则通过,目前我市正按照该文件的要求对城管执法机构进行调整和综合设置。基本实现了城管执法人员、公安民警、各街道办事处协管队伍的初步整合,将城管执法人员、公安民警及其他部门的执法人员下派到各街道办事处成立了各街道办事处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由办事处主任兼任,由各街道办事处全权负责各自辖区范围内的城市管理工作。2.在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实行“1+1+1+X”(即办事处+城管+公安+相关执法管理部门)联合执法治理模式。我局与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试行了“1+1+1+X”城市管理联合执法新型模式即“办事处+城管+警察+所需行政执法部门”,健全城警联勤联动、快速处置的执法工作机制。建立城警联合执法机制。彻底改变公安警察协助式、临时性地配合城管执法的方式,真正建立起稳定的、长久的城管、公安警察联合执法运作机制,将协助式上升到联合式,将临时性上升到常态化。在整合原有城警联合执法队伍的基础上,市公安局增加了派驻城管的警察数量,派驻警察负责预防、制止和查处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协同城管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为城管执法工作保驾护航。实现公安民警与城管执法人员的全天候联勤联动,使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21年以来,我局扎实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履行了职能职责,大力地推动了依法治理建设法治城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执法人员法治观念有待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是一项单项工作,它贯穿于政府组织、决策、执行等各个环节,是一项具有基础价值的体系性工程和系统运行模式。但在工作当中,一些执法人员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其本质理解有偏差,在推进的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二)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仍有待加强。有的执法人员不习惯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处理、解决城管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对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与城管工作的辩证关系认识不足,甚至把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与城管工作对立起来,错误地认为依法行政会妨碍城管工作的开展。(三)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尚未完成,“1+1+1+X”城市管理联合执法治理模式需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涉及各相关部门职能职责的划转和机构的调整,难度较大、阻力较大,工作推进较慢。市委市政府对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对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目前,虽然XX市人民政府第十七届第17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但职能职责的划转和机构的调整尚未正式进行。“1+1+1+X”城市管理联合执法治理模式虽然进行了试运行,但是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需要继续对“1+1+1+X”城市管理联合执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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