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4月工作总结范文在上级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各项执法工作。4月共出动执法车辆307辆,执法人员113人,查处各类道路运输违法案件18起,查处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涉嫌违法建筑1起,查处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案件29起,通过道路联合治超查获超限超载车辆70辆。工作总结如下:一、加强道路客运市场执法(一)继续加大各类非法营运车辆打击力度1.打击非法网约车行动实现新突破。16日,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巡查过程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粤RQ39**的小型普通客车涉嫌通过滴滴打车平台接单载客,违规从事非法网约车运输经营行为,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后,作出暂扣车辆并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经核查,驾驶员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涉及车辆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我局依法对其非法从事网约车营运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我局将继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开展常态化巡查,依法打击非法网约车。2.为有效打击非法营运面包车等车辆,我局组织执法人员采取错峰执法的方式,在县域主要路段、街道:洪发大酒店、中华街口、银座购物中心、人民医院门口等人流集中点巡逻检查,对涉嫌非法营运车辆采取拍照、摄像取证等手段进行调查取证,发现违规现象将依法暂扣车辆,以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本月,我局成功查扣6辆涉嫌非法营运面包车。(二)依法监督客运班车、旅游包车1.执法人员继续加大对106国道沿线、京珠高速佛冈出入口等重要路段的巡查力度,对客运班车站外揽客、乱停乱靠等违章行为进行专项整治。2.在碧桂园路口、黄花路口、聚龙湾、田野绿世界等旅游包车聚集地,定点检查旅游包车的包车合同、线路牌、从业资格证等,维护和规范好我县的旅游包车市场秩序。执法人员共依法检查客运车辆18辆次,旅游包车10辆次,暂未发现客车及旅游包车存在违章行为。(三)加强出租车行业整治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清远市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出租车行业整治,针对我县出租汽车行业存在的乱要价、拒载、强行拼客等现象,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城重点区域、主要路段进行全方位巡查。执法人员共检查出租车32辆次,依法处理未经乘客同意招揽合乘业务案件1宗。二、积极参与县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专项行动我局积极配合公安、工信、消防等部门查处非法加油黑点和流动非法加油车辆,协助处理作案车辆1辆次,该车在汤塘镇被查获,现场查明车上存放柴油约30吨,联合执法队当场暂扣车辆并将油品全数安全转移。三、依法开展路政执法工作1.根据市局《关于印发《XX市公路两侧违法广告标牌设施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清市交〔2021〕9号)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对106国道沿线违法广告牌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于15日、25日两日联合公路局路政业务相关人员对106国道沿线违章广告牌进行清理,联合执法共清理违法广告130余个,合计拆除面积270余平方米。2.4月25日,我局联合公路路政对106国道K2374+500M右侧公路控制区违章建筑进行调查,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停工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自行拆除和恢复原状。四、大力开展治超执法工作(一)强化主要道路的流动治超执法检查本月我局对106国道(惠爱亭超限检测点——奥园段)、英佛公路(佛冈段)进行流动巡查各3次,合计6次,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检查货运车辆128辆次;我局执法人员联合公安交警执法人员在惠爱亭超限检测点查处超限超载车辆70辆次,非法改装车辆6辆次,监督非法改装车辆恢复原状6辆次,卸货272.65吨,交警部门共计扣分219分。(二)强化监管,把好超限超载车辆“出口”关1.县交通执法局以自主检查、明察暗访和联合执法相结合的形式,深入检查我县17家货运源头企业履行治超义务的情况,监督企业切实建立货运装载工作制度,明确货物装载、开票、计重工作人员职责,建立货物装载台帐。4月,货运源头治超联合巡查小组对本县辖区内17家源头治超企业进行了执法督查2次,暗访执勤督查1次,进入企业检查1次。2.4月24日晚,我局执法人员通过治超监控室平台监测到亨地水泥厂有涉嫌超限超载车辆进入厂区。当日晚21时,县交通执法局联合公安交警部门连夜对亨地水泥厂进行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当场查扣两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执法人员当场将车辆引导至惠爱亭超限检测点进行过磅检测。经检测,所查获的车辆均为6轴车,限量总重为49吨,车货总重分别为91.2吨、89.95吨,分别超限42.2吨、36.95吨,限率为86.12%、75.41%。此外,查实其中一辆货车还存在非法改装行为。交警和交通部门分别对该两辆车的超限超载及非法改装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理。(三)大力落实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县交通综合行政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积极与广韶高速公路路政大队沟通协调,稳步推进佛冈、汤塘、高岗三个高速收费站出口的治超非现场执法相关工作。4月,审核通过涉嫌超限超载数据230条,依法处理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案件29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