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总站11月份主要工作总结范文和12月份工作计划一、11月完成主要工作(一)开展秋收冬种农机化服务工作。做好农机维修保障,机力机具调度,农机物资及零配件、油料供应保障,农机打假保农等工作,加强技术服务与指导,开通农机“110”咨询服务热线,组织农机维修小分队开展巡回服务,保障秋收冬种生产顺利进行。针对连续阴雨不利天气影响,积极引导农户抢排农田积水,组织调度收割机、烘干机拖拉机进行晚稻抢收、粮食抢烘和冬种作物的抢种。做好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建设的指导工作,使农机作业服务公司为代表的农机服务组织在秋收冬种生产中充分发挥作用。(二)进一步加强农机科技推广工作。大力开展设施农业项目、新型农机推广项目、科教推广项目建设,督促各地抓紧项目的实施和进度,督促各地做好项目的验收和汇总工作。抓好特色农业机械的调研,抓好2021年特色农业机械补贴工作,确保补贴到位。印发创建特色的农机与农艺(牧艺)相融合的示范区(基地)的通知,创建一批示范区和示范基地。组织专家对奉化、镇海等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示范镇项目进行验收。做好雷沃杯全国20佳农机合作社理事长评选和材料上报工作。(三)强化农机强农惠农扶持政策实施监管和落实。抓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相关工作,按时公布实施进度,做好信息公开和违规问题处理工作。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梳理工作,及时上报农机化司。梳理、准备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相关材料,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绩效工作。开展秋季农机作业补贴督查工作。(四)狠抓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组织开展省级平安农机示范示范乡(镇)、市级平安农机示范村、农机合作社验收工作。开展本年度的农机监理“三率”测算工作。完成拖拉机年检和报废补偿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外省籍拖拉机及驾驶员的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协调交警部门和牌证系统管理单位将我市籍及外省籍运输型拖拉机纳入警务通管理系统,协调交警部门开展对涉假牌假证的外省籍拖拉机及驾驶人进行专项治理行动有关事宜。对各地公安驻农机警务室规范化建设和农机行政执法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考核。二、12月份主要工作安排(一)完成秋收冬种生产农机化服务工作。继续做好农机维修,机力机具调度,信息咨询服务、农机物资及零配件、油料供应保障等工作,组织协调机具开展跨区作业,并充分发挥农机服务组织主力军作用,组织开展晚稻抢收、抢烘和油菜、小麦抢播工作,进一步加快作业进度,确保秋收冬种生产顺利完成。继续做好农机作业服务公司组建的指导工作,组织开展服务组织功能培育项目申报和审定工作。(二)进一步加强农机科技推广工作。组织对设施农业补贴项目进行验收,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抽查。组织专家对2021年农机科教推广项目、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和新型农机推广项目进行验收总结。组织汇总2021年农机科教推广项目、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区和乡镇提升工程项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调研评审;汇总2021年新型农机推广项目品目,制订适合我市2021年新型农机具推广目录。(三)强化农机强农惠农扶持政策实施监管和落实。继续抓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相关工作,按时公布实施进度,做好信息公开和违规问题处理工作,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年度工作总结和专项督导检查报告,及时上报农业部农机化司。组织开展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农机作业补贴绩效考核工作。(四)狠抓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开展对涉假牌假证的外省籍拖拉机及驾驶人进行专项治理行动。完成开展省级平安农机示范示范乡(镇)、市级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验收工作并进行通报。迎接省农业厅、市委平安办、市安委办组织开展的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和“平安农机”创建工作考核。组织开展元旦节前农机安全生产检查。